近日,因为蓬安县桑梓景区个别公职人员上班时间干着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比如在网络替人传播各类维权事件,或者反映群体场面的视频或内容!而且还常常接受商业广告,接受别人宴请等。作为基层群众,热心网民的鄙人,发帖表示疑惑 为此,景区亦回复过鄙人,表示要提高加强管理,,,等等,云云。然而,却未见甚么成效,景区个别公职人员照样于上班时间干着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比如在网络空间说别人是“龌龊小人”之类,作为景区干部,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在网络空间发表言论说别人是“龌龊小人” ,这样的行为好吗?难道不该治理吗?请问蓬安县纪委,你们究竟能不能管理好蓬安县机关单位的工作纪律?我想桑梓景区个别公职人员不能超然于公职人员管理条例之外吧?当然,他也不能超然于法律之外!
图中时间是不是上班时间?上班时间该不该干着与本职工作毫无关系的事情?如果全蓬安的公职人员都向景区这位人物学习,那么蓬安县还怎么开展各项工作?如果纪委或景区单位长期不能对该人员进行有力约束,会不会起到一个负面的示范效应?比如这种情绪;既然景区个别干部都可以上班时间干其他私事,那么为何其他单位人员不可以模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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