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不作为乱作为(之三)
12月3日,我们严肃举报了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不作为乱作为,无视相关法律法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安徽中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配置的环卫专业作业车辆进行验收。目前这种经非法加装改装后的“老年人多功能代步车”已在城区道路上运行,安徽中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能够以忽悠、掩耳盗铃方式达到目的,这纯属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严重结果。
从12月19日起,经观察后发现,在顺庆区北干道、滨江大道、三桥上、果城路等陆续发现10多辆这种非法加装改装的“老年人多功能代步车”在城市道路上作业。对这种擅自进行非法加装改装的“老年人多功能代步车”能够上户并获取车牌的真实性严重质疑。
之前我们以《举报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不作为乱作为》为题专门在网上公开举报,12月19日,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此专门回复称:“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配置的环卫作业车辆在国家工信部车辆目录中能够查询到”。
但是,我们根据现场车辆对应实际上查询到的是(见图1)老年人代步车,这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环卫作业车辆完全不相符。现未查询到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所称的环卫作业车辆。城区目前投入运营的环卫作业车辆实际上就是经过擅自非法改装拼装后的老年人代步车(见图2)。
由此可以认定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有依法依规监督安徽中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按合同要求采购配置环卫作业车。这是典行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呼吁纪监委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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