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施工中故意损坏多座祖坟情况的说明
尊敬的各位领导、尊敬的各位网友:
我们也是父母所生,深知祖坟的意义,不是畜生所养,怎么可能无缘无故乱挖别人祖坟!鉴于发帖者罔顾事实、回避争议,刻意利用舆论制造影响,我们特将情况说明如下:
本次挖坟事件地块位于西充县仙林镇华光乡小垭寺村1组谯家湾,整个地块涉及范围平均宽度大约3.5米,长约10米,面积35平方米左右。施工的内容是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规划范围进行施工,主要任务是清除地块表面杂草,让村民能够耕种。施工时,整个地块现场只有杂草和小树枝,没有任何土堆、没有墓碑、没有石砌坟头、也没有任何祭拜的迹象(有原始航拍图和照片为证),因为地块位置紧靠村道公路,还有车辆错车时车轮长期碾压留下的痕迹,当时从外观怎么看,都无法看出是坟墓。也问过当地路过的村民,说不晓得有坟。
我们是2023年10月28日施工完毕。40天后,也就是在2023年12月9日,我司接到业主通知,被告知有个别村民反映,在该区域施工时疑似伤及几户谯家人祖坟。接到通知后,我们都感到震惊,因为直到施工结束,我们也不知道该处有坟,否则我们早就恢复原样了。业主代表立即组织我司人员去现场查看情况。经现场核查,我方施工人员在该区域确实只进行了清除表面小杂树和杂草的处理,挖掘平均深度不超过20厘米,没有对该区域地形,地底和地貌造成任何破坏。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当地农村土葬的坟最浅一般都地面50公分以下。
2023年12月10日,争议发生地小垭寺村村支书冯书记和纪检书记等村干部组织村民与我司协商赔偿事宜,有三个谯姓村民说该处看不见的祖坟有21座,其中一个人就说他家里有3座祖坟在此,时间可以追溯到清朝时代,而且因为风水好,在埋葬的时候是坟上有坟,坟下有坟,不顾我们对事实的争议,便要求我们赔偿200万元。我方对现场实际情况向村民做了说明:第一,我方是按规划设计施工。第二,现场没有任何迹象显示该地方有坟,按国家的法律法规,要么有墓碑、要么有坟头、要么有一个小土堆、最起码也要有祭拜的迹象才能被视为祖坟。第三,在35平方米的范围内,不可能有那么多坟;而且在只清理表面杂草没有深层作业的情况下,不可能伤及祖坟根本。第四,我们愿意做出补偿,但补偿的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实际案例。
12月12日,我司主动邀请项目业主代表,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和村民代表,再次在西充县太平白酒茶坊协商,我们提出的解决方案是:一、恢复该地貌原样,包括恢复植被;二、鉴于原样只有杂草而无祖坟的标志,我方愿意出钱替祖先修坟立碑,并栽上万年青;三、鉴于虽无意冒犯但确实有惊扰祖先之实,我们做三天法事给老祖宗赔罪;四、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给于精神赔偿。但个别谯姓村民认为国家规定的赔偿太低,说少于一座坟赔10万元不谈,少了就是我方没有诚意,现在他们说什么标准就是什么标准。如果不给这么多钱,就要利用上访、打各种政府热线、打阳光问政、发抖音和朋友圈等方式将事情舆论闹大!其中一位谯姓村民还说自己后人都在成都和北京的政府单位工作,非富即贵,赔几个小钱也看不上,如果不按10万一座坟赔偿,就利用在政府工作后人的各种关系去制造舆论压力,制造老百姓的愤慨情绪,以此给当地政府施压,让当地政府出面来收拾我们(有录音和视频为证)!
2023年12月16日,介于事情已经不在我方和当地政府有能力解决的情况下,我司人员主动到派出所报案投案,我们的态度是:实事求是面对错误,不回避事实,不逃避处罚,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我方确实存在故意伤害祖坟的行为,是谁的责任就追究谁的责任,有罪就该认罪,该怎么处罚就接受什么处罚,该怎么赔偿就依法依规赔偿。当日,警方在接到我方报案后,给谯姓村民去了电话,希望到现场配合调查,但是谯姓村民却没有露面(真如贴中所反映的,我们确实违反了国家法律,为什么在警方调查时不出面指证我方)。我们也肯请派出所对我们的施工行为作出判断,到底是否违法违规,最后经派出所调查,认为我方不存在不当施工行为。
到现在为止,我们的态度是不逃避责任,我们希望得到依法依规的处理和赔偿!而不是到处去制造舆论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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