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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ackHunter

[群众呼声] 请融创物业滚出都江堰樾澜山小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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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未达到交付标准收取物业,未对小区公共收益”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对您留言反映的问题,我局进行了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物业费问题,您已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已交付业主的物业未到达该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小区公共收益问题,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共收益进行公示。我局已要求物业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同时做好与业主沟通和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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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江堰市建设局 发表于 2024-1-10 16:44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未达到交付标准收取物业,未对小区公共收益”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对您留言反映的问 ...

避重就轻,敷衍了事。如果你们政府部门不是和融创物业公司沆瀣一气,就请融创物业滚出樾澜山,我们业主才是房子的主人,我们不需要融创物业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监管部门对我们业主的问题和诉求回复,避重就轻,敷衍了事。如果你们政府部门不是和融创物业公司沆瀣一气,就请融创物业滚出樾澜山,我们业主才是房子的主人,我们不需要融创物业。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江堰市建设局 发表于 2024-1-10 16:44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未达到交付标准收取物业,未对小区公共收益”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对您留言反映的问 ...


政府监管部门对我们业主的问题和诉求回复,避重就轻,敷衍了事。如果政府部门不是和融创物业公司沆瀣一气,就请融创物业滚出樾澜山,我们业主才是房子的主人,我们不需要融创物业。

发表于 2024-1-12 11: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实,我们业主深受其害,强烈要求融创物业管理公司退出小区,也请都江堰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管,给小区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发表于 2024-1-22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融创物业,费用天价。不办房产证,要业主自己交开发商不交的初始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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