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弟十六条,建筑工程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开发商未取得三书一证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由于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23年10月1日,由于疫情不可抗力影响,开发商通知2024年1月2日开始正式接房。但是开发商仍无法出示三书一证一表,且通知业主进行违规交房。
2、开发商未按图审及向你局本案的设计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经查设计图纸每户客厅与阳台及厨房与生活阳台处有铝合金推拉隔断门,违法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强制性规范(GB50411-2019)要求。
3、龙鑫地产地下停车位虚假宣传,小区并未达到1:1车位,诱骗业主购买无产权车位。并要求缴纳车位大修基金。
4、经查小区地下室未依据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4中的第1.0.2条“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对地下室的消防水管防排烟风管电缆桥架设置抗震支架(原设计施工图纸说明:明确要求抗震支架需二次深化设计)。
5、经查询设计施工图纸,所有主卧的铝合金外窗设计图纸有明确要求有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现在这个部位的窗开发商使用的和其他部位一样材质达不到防火要求。希望政府主管部门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查处,在小区大门处粘贴项目建设现状公告,是否符合接房要求,提醒业主不要被开发商诱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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