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网友在麻辣社区反映“希望城管文明执法”的处理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24年1月3日在麻辣社区论坛反映:“希望城管文明执法”的问题已收悉,对于该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执法人员执法不文明的情况不属实。2023年12月28日,和平路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按要求联合所属街道、交警、社区等部门在辖区开展城市管理大会战,进行前期宣传,2024年1月2日上午,和平路街道办、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社区等联合进行整治,巡查至铁昌路王二娃电动车售卖店时发现,该店铺将待售的三轮电动车停放在人行道上,并在人行道上维修两轮电动车,违反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禁止影响城镇环境卫生的下列行为:(七)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堆放物料、拍卖或者兜售物品,影响容貌和环境卫生”规定,标美路严禁所有商铺占道、冒口经营,人行道上不得占道摆放物品,对于该店家违法占道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店家进行了清理,全程没有不文明执法情况。请网民朋友对城市管理工作给予理解,谢谢!
特此回复
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