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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两个三轮车夫打架,一个先打人,另一个被迫还手,这叫互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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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5号晚上8:30筠连县筠中门口,两个三轮车夫打架,后车夫叫前车夫外号,导致前车夫不满,出手打人,后车夫出手抵挡。事后双方被叫到筠连县派出所,派出所警官要求两人签和好协议,协议内容为双方互殴。
请问一下前车夫先出手打人,我觉得后车夫属于正当防卫。
派出所办案警官说要把两个人拉去拘留,天底下有这样的说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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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的情况下,只要发生冲突,派出所没有闲心判断是非,在有纠纷前提下,甲方先出手打人,乙方还手,基本上就是互殴性质,都弄。
不要问为什么,派出所不是幼儿园老师或家长,你俩也不是幼儿园小朋友,都是成年人了,不需要别人还为你俩鸡皮蒜毛的事判断是非,只要发生打架到了派出所,在基本事实清楚情况下,打人者拘留,被打者还了手也拘留。

发表于 2024-1-18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现在黑社会几乎没有了,为什么社会上打架几乎没有了,这是因为懂法的人多了,都知道这个社会不是比谁的皮砣硬,都知道打架就要进拘留所。
要想不进拘留所,那就是不惹事、不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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