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玺台业主反映小区物业问题的信访回复
网友:您好!
收悉您在麻辣社区发帖《四川华夏元景物业公司管理混乱,南充市房管局物业科不作为》后,我处高度重视,赓即进行查核,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门岗人员上班睡觉的问题。经查实,物业门岗人员上班睡觉属实。物业企业现已按照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对涉事人员给予开除,并对项目经理和秩序主管给予管理不力的相应处罚。
二、关于物业人员私自接线充电的问题。经核实,物业企业员工私自接线充电的情况属实。物业企业现已完成整改,对涉事人员及设备房、供电相关负责人给予相应处罚。
三、关于开发商售房后未解决房屋遗留问题。该反映问题不属房管职能,建议当事人向相关职能单位反映,敦促开发企业整改。
四、关于非机动车辆停放及充电的问题。经查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第七条第三项约定:“业主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的停放服务费为40元/月/辆,不包含车辆保管及保险费用”。
经调查了解,物业企业为保障非机动辆停放及充电安全,公司引进专业非机动车管理单位,对小区非机动车辆停放的车库消防设施、监控设施、门禁系统、充电设备进行统一优化改造,于2023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并制定的收费方式及标准如下:
一是包月停放及包月充电费用收取标准:根据非机动车功率大小,包月价格分别为30、35、40元/月/辆,该价格包含车辆停放期间的保管及保险费用,不限定包月期间的停放及充电次数。
二是车主支付10元/月/车的保管及保险费用,充电费用按非机动车功率大小,结合车主自身需求采用储值充电方式。根据车辆功率及充电时长计算充电费用。充电收费标准从0.25元/小时至0.55元/小时不等,车辆功率大小不同收费单价不同。
三是临时停放及充电收费标准:车主支付1元/天的保管及保险费用。充电收费标准从0.25元/小时至0.55元/小时不等,车辆功率大小不同收费单价不同。
车主/业主根据自身需求灵活选择以上方式中的任意一种。
目前,我处再次约谈了物业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一是责令物业企业务必严格工作纪律,加强员工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态度,切实抓好物业服务。二是要求企业立即成立以企业负责人牵头的工作专班,抓好云玺台各项工作纪律监督和问题整改,积极协调开发企业及时解决开发遗留问题整改。三是要求企业暂停临时停放非机动车辆1元/天的保管及保险费用,同时要结合周边相同品质物业小区的非机动车辆停放及充电的收费方式和标准进行整改。
感谢您对物业服务工作的关注和关心,祝您生活愉快!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顺庆办事处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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