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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广安区社区离职干部的心声[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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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是一名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工作的十余年间,先后经历了创卫、创文、抗洪防险。在每年的创卫、创文迎检期间,社区工作者没有周末、没有节假日,为了能够达到国家级的验收通过,我们高到十几层楼高的雨蓬和外墙要清扫垃圾和清理油烟,低到十米左右的深沟整治卫生死角,不怕脏、不怕累、不顾个人生命危险,圆满地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每到夏季涨水期间,我们不分昼夜值守,几天几夜不合眼,拖着疲惫的身体还要在半米深的淤泥中清理垃圾,那时社区干部才只有3人,工资400元,尽管条件艰苦,任务繁重,但大家依然任劳任怨,不计报酬,无怨无悔地奉献着自己的热血,贡献着自己的青春!在如此艰苦的工作环境中,我们没有社保、没有医保,更没有所谓的五险一金,为了年老有点养老钱,我们缩衣减食,自己交了社保。退出社区工作岗位时,我们没向办事处申请任何补贴,也没有给办事处添一点点麻烦,按照文件我们向北辰办事处申请离职补助时(每届10元),办事处答复我们说退货任职的不予办理,同样的社区工作人员,而前几届离职像我们这种情况都领取了离职补贴的,而我们这届离职没有,同样情况不一样的对待,为什么?想想在社区工作十余年,没有功劳有苦劳,而在离职后连仅有的10元补助都不能申报,请坐在高堂上的领导们为我们这些基层社区工作者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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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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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广安区关于建立离职村干部定期生活补助制度的通知》(广区委办〔2011〕61号)规定,凡已经享受一次性离职生活补助或任职期间已由财政补助参加养老保险(含各种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财政补助)的,原则上不再享受村干部离职定期生活补助。根据2021年6月1日起执行的《广安区关于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制度的通知》规定,由财政以基本报酬为基数,按照16%系数为城市社区干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因此2021年6月1日后退休的社区干部多数不符合发放社区干部定期生活补助条件。若本人经过比较,愿意享受离职定期生活补助的,须由本人申请,报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批准并全额返还一次性离职补助和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含商业保险财政补助)后,可享受离职村(社区)干部定期生活补助。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2242414。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广安市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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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5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割韭菜了

发表于 2024-1-15 19: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的离职,不一样的对待,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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