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235|评论: 4

[群众呼声] 请问这句话应该如何正确解读?[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15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这个政策中的这段文字,应该如何正确解读?
内容所表诉的信息是需要提供提供哪些材料?
如何理解.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4-1-18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
您好!您咨询企业住所登记的有关政策解读,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成办发〔2020〕61号)规定,企业申请住所登记时,应当提供场所使用证明材料。关于你在附件中加阴影的文字内容如何理解的问题,可以解读为:“出租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时,应提交租赁(借用)合同+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代替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也可以代替房产证”。这两种方式您可以自主选择其一,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即可。
因此,当租赁(借用)房产属于新购的商品房没有取得产权证时,应当提交租赁(借用)合同+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或者选择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复印件。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1月18日
满意(1)
不满意(0)

 楼主| 发表于 2024-1-16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从客观的角度理解,它的意思就是二选一即可,请问印发单位是这个意思吗?
image.png

 楼主| 发表于 2024-1-17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件为 成办发 [2020] 61号文件

 楼主| 发表于 2024-1-18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市工商局 发表于 2024-1-18 14:33
网民:
您好!您咨询企业住所登记的有关政策解读,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企业住所(经 ...

我跟贵局理解一致,提交了:租赁(借用)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复印件,但成都市武侯区审批局认为系我误解,以材料不全屡次驳回申请,请问该如何处理?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