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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安区住建,拿出2017年不存在违规交房和竣工验收报告造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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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6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抢个沙发

发表于 2024-1-16 11: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

发表于 2024-1-17 09: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区住建局位置朝向好,对面区政府,背靠防洪大堤,右手是“人民路”,左手浦东(烂尾)广场,它可以把右边推到左边“凉”在那里,也可以踢皮球至对面,更甚的可以越过防洪堤甩锅到渠江汇入长江大海了无音讯。

发表于 2024-1-20 22: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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