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1月12日刚披露75岁的河北唐山迁西县退休干部马树山举报现任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却被迁西县检察院被逮捕并向迁西县法院提起公诉,要求以犯诬告陷害罪、诽谤罪,追究其刑责,引发了巨大争议。
1月17日,经济观察报记者李微敖又曝出了新的消息: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人民检察院1月15日做出撤回起诉决定书,以马树山“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撤回对马树山的起诉。马已经回家。
靠,迁西县这太儿戏了吧?刚刚以犯陷害罪、诽谤罪,抓捕追究马树山的刑责,引起社会关注后,马上以马树山“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立即撤回对马树山的起诉,放人回家。
在马树山被羁押期间,他的律师曾向迁西县检察院提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对马树山取保候审。却被迁西县检察院拒绝,理由是“马树山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社会危险性”。
一会儿说马树山犯了陷害罪、诽谤罪,一会儿说“不存在犯罪事实”;一会儿说若对马树山取保候审有社会危险性,一会儿立即释放,社会危险性统统都没有了!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2023年12月6日,迁西县委办公室向迁西县公安局报警,称收到多位工作人员转交的挂号信件,内容是马树山举报县委书记李富贵;
12月8日中午,马树山在其家中被迁西县公安局带走。次日,他被刑事拘留;
12月20日,迁西县检察院对马树山批准逮捕;
12月28日,迁西县公安局对此案侦查终结,以马树山涉嫌诬告陷害罪,向迁西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24年1月2日,迁西县检察院向迁西县法院提起公诉,罪名为陷害罪、诽谤罪。
2024年1月12日,经济观察网披露了此事,报道发表之后,引发了社会各层面巨大的关注;
1月12日当晚,河北省数个省级部门派员来到迁西县;
1月15日,迁西县法院做出《取保候审决定书》,准许马树山取保候审;
1月15日,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人民检察院做出撒回起诉决定书,以马树山“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撒回对马树山的起诉;
1月16日,迁西县人民法院做出《刑事裁定书》,准许迁西县检察院撤回对马树山的起诉……
看看马树山案的历程,你就发现,公安想抓谁就抓谁;检察院想提起公诉就诉,想撤就撤;法院想审就审,不想审就不审……迁西的政法部门办事效率之高,堪称“迁西速度”,领先“深圳速度”一万步。
然而,“深圳速度”那是市场的速度,迁西速度却是权力的速度和力量。马树山举报县委书记,迁西的公检法和县委办公室立即团结一致,共同对付马树山,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后,又马上放人。个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法律被这些人玩于股掌之间,司法都成了县委书记的家奴,法治卡顿,难怪“迁西速度”唯快不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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