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局接到相关线索后立即安排人员到达锦绣山河小区原售楼部楼上进行核实,经现场查勘,锦绣山河一期301-307号商铺装修时存在占用楼顶公共装饰空间的问题。针对其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以及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准备进行经营的行为,现已责令商户将装饰空间的违规装修部分限期恢复原貌,并依法对该商户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在2024年2月8日前完成上述整改内容,还原他所占用的楼顶装饰空间。如当事人限期未采取整改措施,我局中桥大队将立案调查,依法依规处理。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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