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国道93,从宜宾到泸州,从大渡河前面一公里左右的牟家岩隧道出去500米左右,就是可变车道,一直到2.0公里左右,弄了一个时速80公里的限速,道路限速提醒也没有提前用明显标志提醒或警告遇到可变车道我控制车速在105左右,最好被高速公路交警在泸州蓝田出口拦住,告诉我超速31%,我了解情况以后告诉我:这是省交通厅、省交警支队、蜀道集团、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确定的速度,理由是附近有交通枢纽、桥梁,我投诉无门,国家最近在规范高速公路直线车速统一的信息,完全成了形式主义,希望人大代表发挥作用,可以追究一哈这样的责任是否合理?规则都是执法部门自己制定的,肯定合法,但是否合理,存在着质疑,是否合规,觉得应该征询大多数司机的建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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