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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5800|评论: 9

致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政委 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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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0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民警

发表于 2024-1-31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独行6688 发表于 2024-1-30 23:54
在职民警,还有一个月退休。

又是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分局?我们几家企业联合控告的案子,被借道给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分局刑事受案(2023年6月)、立案(2023年8月)而他们单位无人参与侦查,报案人苦寻他们单位的侦办警官长达数月,终于被通知2023月12月22日去,然而仅是让我们在《撤案决定书》上签个字!!!如此办案闻所未闻,不服呀!

发表于 2024-2-3 19: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涪城区公安局分局的“问题”一是多,二是大,三是敢人为制造冤假错案。

发表于 2024-2-3 19: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2-3 21: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翠云廊PJ丫 发表于 2024-1-31 11:21
又是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分局?我们几家企业联合控告的案子,被借道给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分局刑事受案(2023年 ...

中国科技城的公安不可能是这种专业水平!

发表于 2024-2-4 08: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公安分局工区派出所有能力把三个人合伙入室(办公室)恶意寻衅滋事,并抢走一部手机,至今半年多时间,这三人还逍遥法外,没作任何处罚,手机也未归还。
其中涉嫌主犯梁某龙猖狂的说:老子有的是关系,没有摆不平的事!
看来是“摆平”了,大事化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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