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又到了聚餐和预订年夜饭的时候,结果餐厅提供的却不是现做的菜,而是预制菜,这你能接受吗?因为图方便快捷,预制菜开始进入餐厅和外卖行业。但多数消费者无法接受餐厅使用预制菜,那么餐厅如果使用预制菜,是否应该提前告知消费者呢? 近日,美团发布数据显示,预订除夕夜餐厅桌位的订单量较去年增长超过了3倍。与此同时,有消费者担忧“年夜饭可能是预制菜”。对此,四川省消委发布消费提示:商家要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及选择权,预订年夜饭时消费者也可以先与商家核实确认。 《中国烹饪协会五年(2021-2025)工作规划》显示,国内预制菜渗透率已达10%至15%,预计2030年将增至15%至20%,市场规模可达1.2万亿。然而,江苏省消保委2023年进行的一项微调查显示:53.2%的消费者反对饭店、餐馆使用预制菜;62.8%的消费者在外就餐过程中遇到过餐厅使用预制菜;78.1%的消费者反映餐厅使用预制菜未做到提前告知。 对此,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表示,预制菜的一大问题,是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到位,就是大家不愿“花着现做的钱去吃预制菜”。餐馆可以制作、加工、销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制菜,消费者也有知道自己吃的是预制菜的权利。如果餐厅使用预制菜且并未告知消费者,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选择权。 首先,商家可以通过店内或菜单公示,服务员在服务的过程中也可以主动告知消费者。其次,预制菜的信息也要完整、全面、真实地告知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餐厅如果未告知消费者,但实际售卖的是预制菜且未注明,则构成虚假宣传,属于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进行“假一赔三”的民事赔偿。 扬子晚报今年1月发文评论:该尊重消费者的预制菜知情权了。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预制菜明示制度,通过店内公示、菜单标注、服务员提醒等方式,强化商家主动提前告知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制度化、规范化,才能透明化。只有透明化,才能打消消费者对于预制菜的疑虑,打击不良商家“挂羊头卖狗肉”的隐患。 (川网传媒·四川手机报记者 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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