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于 2023年11月9日因眼睛模糊到四川眼科医院(别名爱尔眼科医院,地址高新区天府四街)就诊,挂号门诊后,医生建议患者做脑部CT,排除脑部有肿瘤占位影响,特给病人开了MR的检查,医生让患者去第三方机构高尚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检查,检查完毕后机构让患者回到四川眼科医院找医生诊断结果。医生拿着患者的医学影像片看完了以后就说脑部没有肿瘤占位问题,未提示需要拿MR检查报告单回诊,同时医生未查看检查报告单自行就下了门诊病理诊断结果:“左眼-视神经病”,告知患者吃点维生素B1、B12观察,未告知患者需要进一步到其他医院及时就医。诊疗活动就此结束,让患者自行离院。2023年12月31日病人因颅内肿瘤挤压导致颅内出血送往华西急诊抢救无效死亡!2024年1月16日上午(约11点)病人家属找到四川眼科医院医生确认上次看病情况,医生才第一次自主将检查报告和诊断病例报告从电脑打印出来交由患者家属,检查报告单显示有结节/肿瘤占位,医生承认自己的漏诊。此后,患者家属多次找院方协商,院方均提出让患者家属走司法诉讼程序解决,不承认有责任也不愿意协商解决。
根据以上过程,有以下几个问题,请相关部门解决:
1.四川眼科医院医生开了检查却不看检查报告单就立即诊断也未告知患者有检查报告单需要提取后回诊,试问这样的看病过程,是不是主观违规看病?试问四川眼科医院这么大一个院方对看病的管理机制、流程是否健全?试问违规看病造成人员死亡,是不是该承担责任!
2.四川眼科医院医生已承认自己的违规漏诊错误,愿意家属方追究责任,试问院方为什么又不承认责任?
3.四川眼科医院医生个人根据检查的影像资料没有看出颅内肿瘤问题,试问该医生的医技水平在哪里?试问她个人的副主任医师怎么评上的?
4.患者家属找医院协商解决,院方每次均提出司法诉讼。试问我们平常老百姓这种弱势群体,要怎么和这样一个医疗机构去打官司,他们有律师、有钱 有权,我们老百姓有的只有活着的命!还要让打官司来折磨我们的生命吗!普通老百姓的命不值得被看中吗?
5.患者家属方一大家不是成都本地人,但在成都生活10几年,定居成都后,感受着幸福成都的美好,一大家的幸福小康生活在成都的影响下越来越有盼头。无奈在四川眼科医院发生这样的悲剧事故,一个违规漏诊看病,引发一条生命就没了,从此一个幸福家庭没落。试问这样的医院不处罚,还要让成都多几个这样的悲剧家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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