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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四川省卫建委 ,请为老百姓主持公道,四川眼科医院漏诊出人命,态度冷漠。[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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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0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患者于 2023年11月9日因眼睛模糊到四川眼科医院(别名爱尔眼科医院,地址高新区天府四街)就诊,挂号门诊后,医生建议患者做脑部CT,排除脑部有肿瘤占位影响,特给病人开了MR的检查,医生让患者去第三方机构高尚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检查,检查完毕后机构让患者回到四川眼科医院找医生诊断结果。医生拿着患者的医学影像片看完了以后就说脑部没有肿瘤占位问题,未提示需要拿MR检查报告单回诊,同时医生未查看检查报告单自行就下了门诊病理诊断结果:“左眼-视神经病”,告知患者吃点维生素B1、B12观察,未告知患者需要进一步到其他医院及时就医。诊疗活动就此结束,让患者自行离院。2023年12月31日病人因颅内肿瘤挤压导致颅内出血送往华西急诊抢救无效死亡!2024年1月16日上午(约11点)病人家属找到四川眼科医院医生确认上次看病情况,医生才第一次自主将检查报告和诊断病例报告从电脑打印出来交由患者家属,检查报告单显示有结节/肿瘤占位,医生承认自己的漏诊。此后,患者家属多次找院方协商,院方均提出让患者家属走司法诉讼程序解决,不承认有责任也不愿意协商解决。
根据以上过程,有以下几个问题,请相关部门解决:
1.四川眼科医院医生开了检查却不看检查报告单就立即诊断也未告知患者有检查报告单需要提取后回诊,试问这样的看病过程,是不是主观违规看病?试问四川眼科医院这么大一个院方对看病的管理机制、流程是否健全?试问违规看病造成人员死亡,是不是该承担责任!
2.四川眼科医院医生已承认自己的违规漏诊错误,愿意家属方追究责任,试问院方为什么又不承认责任?
3.四川眼科医院医生个人根据检查的影像资料没有看出颅内肿瘤问题,试问该医生的医技水平在哪里?试问她个人的副主任医师怎么评上的?
4.患者家属找医院协商解决,院方每次均提出司法诉讼。试问我们平常老百姓这种弱势群体,要怎么和这样一个医疗机构去打官司,他们有律师、有钱 有权,我们老百姓有的只有活着的命!还要让打官司来折磨我们的生命吗!普通老百姓的命不值得被看中吗?
5.患者家属方一大家不是成都本地人,但在成都生活10几年,定居成都后,感受着幸福成都的美好,一大家的幸福小康生活在成都的影响下越来越有盼头。无奈在四川眼科医院发生这样的悲剧事故,一个违规漏诊看病,引发一条生命就没了,从此一个幸福家庭没落。试问这样的医院不处罚,还要让成都多几个这样的悲剧家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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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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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卫生健康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积极协调处理您反映的情况。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您、四川眼科医院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并要求该机构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解决您反映的问题;同时已要求该机构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规定,我局搭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平台。2024年1月30号,我局工作人员正在组织机构、您进行双方协商。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一致的,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您可尝试通过司法途径或鉴定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1月29日11时58分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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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0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简直是震惊,连医院都不能信了,不晓得老百姓纳闷办。

发表于 2024-1-30 14: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可怕了,爱尔明显是只为了挣检查费,不对检查结果负责嘛!必须严惩这个医院!不及时告知患者升级就是严重漏诊!得喊医院赔偿给说法!
发表于 2024-1-30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严惩

发表于 2024-1-30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24-1-30 20: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1-30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在爱尔眼科医院检查出来了颅内有肿瘤,医生却不告诉患者转院治疗!却告诉患者颅内没有问题,也不给报告给患者看!医生出现严重得漏诊,相关部门必须依法严惩医院

发表于 2024-1-31 22: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可怕了这个医院是赚黑心钱的吗,检查报告都没出,就乱下结论,这种医院必须严惩

发表于 2024-2-1 10: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检查结果不告知患者和家属,医生不看报告就诊断,医技堪忧,医生和医院都的重大过失,却让患者和家属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种不良医院和医生不追责不足以平民愤

 楼主| 发表于 2024-2-2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高新区 发表于 2024-2-1 14:41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卫生健康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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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庾烟穴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6576159-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网络社区

试问贵单位什么叫"同时已要求该机构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整个就诊过程,是服务质量的事吗!查出肿瘤为什么不告知患者,不尽告知义务,是你们贵单位许可的吗!都出人命的事了,你们就这样流程化的回复一下就完事了吗!你们作为主管部门,就是这样作为的吗?医院本是救死扶伤,结果出人命,幸福成都这个称号要变成悲剧成都吗!

发表于 2024-2-2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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