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5件定点医药机构典型违规案例曝光
一、武胜县久芝林大药房有限公司民族街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18日,武胜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武胜县久芝林大药房有限公司民族街店开展日常检查。现场核查发现,该店存在2023年5月22日医保结算端与销售端药品不一致。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4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武胜县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及《广安市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安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约金2080元;2.对该店予以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3.对该店本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纳入2023年度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体系考核。
二、广安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武胜建设南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18日,武胜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广安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武胜建设南路店开展日常检查。现场核查发现,该店存在2023年5月12日医保结算端有数据但销售端无数据;医保结算端与销售端药品、金额不一致。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35.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武胜县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及《广安市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安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约金2070.4元;2.对该店予以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3.对该店本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纳入2023年度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体系考核。
三、四川省康复元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光明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19日,武胜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四川省康复元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光明路店开展日常检查。现场核查发现,该店存在2023年4月25日医保结算端与销售端药品不一致。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0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武胜县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及《广安市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安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约金1204元;2.对该店予以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3.对该店本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纳入2023年度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体系考核。
四、武胜县久芝林大药房有限公司人民南路二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1日,武胜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接群众举报投诉后对武胜县久芝林大药房有限公司人民南路二店开展专项检查。现场核查发现,该店存在2023年5月31日医保结算端与销售端药品不一致,销售端已退回但医保端未退回,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6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武胜县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及《广安市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安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约金2332元;2.对该店予以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3.对该店本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纳入2023年度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体系考核。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166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332元已如数缴清。
五、武胜县康民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2日,武胜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武胜县康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核查发现,该店存在2023年7月31日医保结算端与销售端药品不一致;2023年8月1日医保结算端与销售端药品不一致,处方书写不规范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8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武胜县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及《广安市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安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约金2170元;2.对该店予以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3.对该店本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纳入2023年度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体系考核。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085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170元已如数缴清。
武胜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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