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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禁养的烈性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承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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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6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明四川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饲养宠物成为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仅就养犬看,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显示,2022年度中国城镇犬只数为5119万只。

犬只为生活增添了乐趣的同时,由于有的犬只饲养人和管理人缺乏文明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对犬只疏于管理导致犬只在卫生、安宁和安全等方面影响到他人生活,由此引发了较多矛盾纠纷。尤其是,近年来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协调、统一养犬快乐和养犬安全,是社会治理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是法治建设应当关注的重要内容。

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典型案例,呼吁文明养犬、依规养犬,强化养犬有责、养犬负责意识,形成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养犬氛围和环境。“希望各位养犬人士在携带宠物出行的同时,携上规则、记住安全、扛起责任,为自己和他人的幸福、快乐、祥和履行好义务。”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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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6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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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6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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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6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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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6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早该这样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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