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就我多年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长期不断破坏我们组耕地的问题,政府职能部门和关公镇人民政府搞双重标准的回复,请广大网民分看看他们这样的神操作是否符合国家出台的耕地政策!
恩阳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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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
您于11月3日在“麻辣社区”中反映的问题https://bbs.mala.cn/thread-16552538-1-1.html已收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赓即组建专班,落实专人对您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现做如下回复:
您反映的梁山村五组耕地建坟事项,我镇已于2020年组建专班调查处理并办结,办理结果已于当年告知您。该坟墓所占土地属梁山村陈某某承包的土地,其所有权属由村集体组织所有,在该片土地上前后安葬了30余名逝者,也包括您的父母,该片土地已事实上成为农村风俗性墓地。该坟墓所安葬的逝者为苟某某,苟某某出生在梁山村,后出嫁。我镇未发现苟中良参与苟某某下葬一事,也未发现其他梁山村群众反对苟某某下葬。
您反映村支部书记占用耕地修建房屋事项,我镇对该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并严格按照恩阳区自规局和恩阳区农业农村局议定处理方案,对违法占用耕地情况进行整改,所缴有偿使用费也已存入梁山村集体账户。
感谢您对关公镇信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关公镇人民政府联系(0827-5600001),谢谢!
巴中市恩阳区关公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
恩阳关公
亲爱的网友: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派出专人进行调查了解。
经调查,死者苟玉芳娘家系梁山村4组(与5组相邻),本人嫁与双胜镇人士(系原巴中市检察院干部),两人后因感情问题离异。苟玉芳于2012年6月病逝,根据死者自身实际情况和生前遗愿,经其娘家兄弟苟兴民、苟兴才与梁山村村组干部和五组村民代表协商同意,葬于此处。5组历来人少地多,第二轮土地承包调整时,因农户不愿接纳更多的土地,经村民代表一致同意,将该土葬集中区域周边少量闲置土地调整为集体所有,以方便村民逢年过节上坟祭拜。苟玉芳土葬占用土地为村集体所有,土葬周边部分土地为村民陈代和所有,并栽有农作物,苟玉芳亲属与其协商后支付了2000元人民币作为青苗补偿,符合当时相关政策。
感谢您的留言!如有任何疑问请同关公镇党政办联系(0827-5600001)。
巴中市恩阳区关公镇人民政府
19年2月16
恩阳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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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
您于11月3日在“麻辣社区”中反映的问题https://bbs.mala.cn/thread-16552538-1-1.html已收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赓即组建专班,落实专人对您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现做如下回复:
您反映的梁山村五组耕地建坟事项,我镇已于2020年组建专班调查处理并办结,办理结果已于当年告知您。该坟墓所占土地属梁山村陈某某承包的土地,其所有权属由村集体组织所有,在该片土地上前后安葬了30余名逝者,也包括您的父母,该片土地已事实上成为农村风俗性墓地。该坟墓所安葬的逝者为苟某某,苟某某出生在梁山村,后出嫁。我镇未发现苟中良参与苟某某下葬一事,也未发现其他梁山村群众反对苟某某下葬。
您反映村支部书记占用耕地修建房屋事项,我镇对该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并严格按照恩阳区自规局和恩阳区农业农村局议定处理方案,对违法占用耕地情况进行整改,所缴有偿使用费也已存入梁山村集体账户。
感谢您对关公镇信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关公镇人民政府联系(0827-5600001),谢谢!
巴中市恩阳区关公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
恩阳区自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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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恩阳分局
关于网友在麻辣论坛咨询关公镇梁山村五组宅基地相关事宜的回复
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论坛留言反映“关公镇梁山村五组的永久性农田你们怎么改为建设用地?”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核实,您所反映的关公镇梁山村五组宅基地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因此,您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感谢您对巴中市恩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如还有疑问,请联系我局(联系电话:0827-3368383),我们将竭诚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恩阳分局
2024年1月15日
恩阳区关公镇梁山村五组老百姓
202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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