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双流镇领导的及时回复,但本人希望能弄清以下问题:
贵镇回复所言“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但这个“依法划定”是否真的依法?先梳理一下时间线:
一是:2013年,本人作为外地投资商,来到贵镇与苏家营村签订荒山承包合同,此道路当时就已经存在(也是基于有此道路,本人才可能签订承包合同);
二是:2016年,贵镇将此道路划定在基本农田范围内;
三是:2022年,贵镇磨垭村村民挖断此道路对本人勒索。
也即是说,道路存在为先,本人签订荒山承包合同时也有条款说明道路是通畅的。而目前贵镇又找出这样那样的理由说这条路“不合法”了,进而挖断这条道路,逼我的种植园可能无法再继续下去。贵镇出尔反尔,请问你们的契约精神在哪里?如果这条路真的是基本农田不能作为道路过车过人,那么本人签订承包合同的当时,你们为什么不提出来?而且合同已履行的这十余年间,贵镇的村社干部、镇政府干部也都没有说过这条路是农田不能用作道路。
本人在贵镇承包的这块荒山地,原本是一座无人问津的不毛之地,本人经过十余年的开垦经营,投入全家全部精力,先后投入数百万元,至2022年才见到逐渐有收益回报。但是,就在本人的种植园初具规模、有一定收益回报时,道路就“神奇”地不能通了,而且还“合法”地被挖断。那么,请问贵镇的领导们,本人的合法权益谁来保障?你们挖断道路后,本人种植园生产经营几近停滞,产品运不出,农资肥料运不进,当下春季的栽种无法继续,每天都是巨大损失,谁来为此买单?本人到贵镇投资,客观上也是带动了贵镇的村民发家致富,但贵镇却如此对待外来投资商,请问以后有谁还敢前来南江县双流镇投资?谁还敢前来带动乡亲们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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