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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2634|评论: 3

[南充交警] 交通事故认定书程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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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小孩子于2月8号下午五点多被车撞伤!今天二十二号去了营山交警队两次了,事故认定书还下不来!想问下这个时效问题?网友们有知道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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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2-23 16:46
要习惯事故大队的处理程序。。 2月8日发生的, 3月8日才能问到责任认定书。

发表于 2024-2-23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146 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六十九条 伤人事故符合下列条件,各方当事人一致书面申请快速处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一)当事人不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的;(二)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当事人无异议的。

就看你说的对得上哪一个了。
注:以上信息来自百度,不保证准确性。

 楼主| 发表于 2024-2-24 11: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dachui123456789 发表于 2024-2-23 23: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146 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谢谢!营山这些事感觉太难办了!法治建设跟沿海没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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