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已编制完成《四川飞亚智能化畜禽加工项目(夹江)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在报告编制期间,已经进行了两次公众参与公示工作。现进行《四川飞亚智能化畜禽加工项目(夹江)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及公众参与说明第三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飞亚智能化畜禽加工项目(夹江) 建设单位:四川飞亚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夹江县马村镇带河村3社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371.8万元,占总投资的6.20% 建设工期:2024年2月~2024年6月,项目建设期5个月 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为50人 工作制度:本项目年工作360天,每天工作8小时。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约20亩,改建原汇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车间2栋,车间长72米、宽23米、高7米,配套建设成品冻库,主要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4111平方米。建设先进智能化家禽宰杀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铺设污水管网,购置整套先进智能生产设备以及与之配套的电气(力)、运输、电器管线、检验、装卸等设备。配套建设综合办公楼、动检室、职工宿舍及食堂等约800平方米。年屠宰家禽1100万羽。 二、公众参与过程 项目在编制期间,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第一次公示采取网络公开形式开展公众参与,第二次分别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以及现场张贴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在两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四川飞亚食品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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