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件事已经过去挺久了,但是想着心里还是特别难受。当时还住在城北某小区,有一天下午出门了不到两小时,回来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现金、纪念币损失几千,所有金银首饰连带亲人留下的遗物(玉)也被偷走了,放家里充电的新手机连着充电器被带走。作为一个女孩子,家里大白天进小偷,我很害怕,立刻报警了,然后北辰派出所上门检查了指纹脚印,并带着我去做了笔录。然后寒假结束,我回学校了。有一天家人告诉我,小偷在偷另外小区时被户主当场抓住,送到派出所,供认还偷了我家。后面北辰派出所带小偷来我家指认现场,他们说所有的财物都已经处理了,追不回来,小偷是几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人,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指认完现场,北辰派出所就把他们放了,除了警告没有任何实质惩罚,放的时候也没有通知我们报案人。
钱财都是身外之物,但是唯一的纪念遗物也被偷走了,今天想起过世的亲人,想看看她留给我的东西,心如刀绞。
我不明白,就算未满十八,就可以逃脱法律制裁吗?没有一点惩罚,放出去继续害人?北辰派出所的做法是否合法合规呢?怎么确定小偷们没有把财物放在自己家,怎么就确定追不回了?这些都完全没有给我们报案人一个交代,直接说没办法只能放他们走,总不可能一直关在我们这吧。如果东西不能追回,只能眼睁睁看着小偷被抓后扬长而去,那所谓的“破案”又有何意义?
假如有偷盗团伙借此机会钻空子,反正每次就算运气不好被抓也只关两三天,也不用归还财物,那继续作案的概率有多大呢,社会治安会越来越好吗?
我恨连盗走遗物的小偷,但更难过的是派出所在这件事上的不作为。只是分享自己的亲身经历,大家有过被盗及报案经历的,也可以在评论区分享,想问问你们的财物都追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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