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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女子遛狗不拴绳,丈夫抱摔民警,双双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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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7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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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4月的一天上午,朝阳区某派出所民警驾驶警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女子张某在户外遛狗却未拴狗绳。民警随即停车,告知张某已涉嫌违法遛犬,需接受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当时民警身着警服,佩戴执法记录仪,并依照执法规定向张某出示了工作证件,表明了执法身份。民警在向张某解释了处罚依据后,张某非但不配合民警工作,还电话“摇人”叫来了丈夫程某。


程某赶到现场后,民警再次向夫妻二人表明身份,释法说理。但程某不仅口出狂言辱骂民警,还用肘部击打民警的胸部。妻子张某趁此机会抱着小狗准备离开,民警赶紧上前劝阻,警告二人注意言行,不要离开现场。


此时,周围已经聚集了不少围观群众。就在民警劝阻时,程某在众人的注视下突然发起攻击,将民警抱摔在地,随后便要逃离现场。民警赶紧起身将其拦住,并口头告知程某已涉嫌违法,禁止离开。此时程某仍不听劝,再次用肩部撞击民警,将其摔倒在地。随后,程某被赶来支援的民警抓获归案。


检察官介绍,民警对张某“遛狗不拴绳”的处置合法合规,事发后公安机关已对张某不文明养犬的行为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张某的丈夫程某则因拒不配合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故意辱骂并多次以推搡、抱摔的方式袭击民警,情节恶劣,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袭警罪提起公诉。此案经法院审理,程某最终因犯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一审宣判后,程某服判未上诉。


检察官表示,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违反该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此外我国刑法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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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街上遛狗不拴绳,属于不文明养狗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北京市制订的养犬管理条例,民警依法处理,完全没有问题。


对民警的处理不满意不接受,也很正常,但是正常人经过民警释法说理,就算仍然是不理解不接受,也会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来维权。


但是该女的后续行为令人不解,喊来丈夫程某,辱骂殴打民警正常执法,并且逃离现场,这是多么迫切想通过以身试法的方式现身说法,向大家普及袭警罪的常识啊


按爱狗人士的说法,喜欢狗的人都是特别有爱心的,怎么会违法恶意推搡、抱摔的方式袭击民警正常执法?


说真心话,我在外面,看见跟狗在一起的人,只要不拴绳,我都躲着走,感觉,他们那个群体的人,出问题的概率特别大。


一些养狗的人,经常像对待孩子一样对待所饲养的宠物狗,跟它们说话,抱着它们亲亲,吃它们嘴里拿出来的东西。我身边,绝大多数都不理解他们那种行为,甚至嗤之以鼻,剩下那极少数,我实在沟通不了,他们都能跟狗沟通了,我实在是没办法跟他们沟通。说实话,一旦我听说某个人喜欢狗超过喜欢人的时候,我心里马上排斥那个人,因为实在没办法跟不喜欢和人好好相处的人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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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7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遇见这样的无知又无畏者真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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