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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电动自行车,成都严查这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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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 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引发社会关注,2月29日,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成都市场监管部门正在从生产源头、销售和使用环节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将重点打击有关违法行为,具体包括

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CCC认证要求生产等行为;

销售未获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车用蓄电池、充电器等相关配件,以及销售环节不装配车用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

如何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的电池?

1.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通过CCC强制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使用原装电池,不要自行改装、更换,如需维修、更换,要到正规售后服务站点;

2.应使用原装充电器、正规充电柜对电池进行充电,以避免充电电压不匹配导致过充电;

3.在长时间不使用时,电池既不要处于空电状态,也不要处于满电状态;

4.对于使用多年的老旧电池,尤其是已经出现鼓包、漏液、发热的电池要及时更换。

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七个“严禁”

1.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动自行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

2.严禁擅自改装。擅自改装电池或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3.严禁不按规定停放。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4.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

5.严禁“飞线充电”。严禁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6.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

7.严禁长时间充电。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


===========相关新闻=============


西安:最高罚5万,严重者追究刑责


近日,西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依据《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通告。
通告中公布了五条关于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法律责任,对车主个人、经营性单位、责任人等进行了规定。其中明确告知,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责任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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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要求,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及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的管理力度,对违规行为要予以制止。对发现的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等行为,可拨打1234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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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 21: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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