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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四川省政法委、公安厅、法律工作者、全国人民群众:请帮帮巴中市巴州区公安分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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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巴州区公安分局在两个法律解释上犯了难!请帮帮他们!
本人于20221113日在阿里拍卖网购买位于巴中市巴州区法院拍卖的一套住房,此房过户后我于2023120日取得产权证,经过漫长的等待,巴中市巴州区法院于2024130日强制腾退并将此房交付于我,我当时便更换了门锁并锁门离开。2024131日被原房主(被执行人)撬锁非法侵入此房产并占用,我感到十分惊恐,这还有王法?于是,我当即报了110……
巴州区公安分局在接下来一个月中一直很被动,仅仅是推动当初执行法院协调处理,也没什么进展,执行法院也明确告知我:此房依法腾退并交付给我与他们无关!而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在辖区内发生的这起恶性事件,并不对撬锁非法侵入并强占民宅者进行制止和处理,不维护辖区内老百姓最基本的合法权益,这究竟是为哪般?         经过我一个月的信访、奔走,他们终于道出了自己的苦衷!两条不一样的法律解释让他们犯了难1《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21条,在执行终结6个月内,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对已执行的标的有妨害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人申请排除妨害并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罚。
四川省政法委四川省公安厅、全国法律工作者、全国广大人民群众帮帮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公安分局做个选择题!
虽然我是案中人不便回答这个选择题!但我是辖区内的居民,我的财产侵害、我的最基本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障这是事实!而另一个实事是:在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公安分局的辖区内发生了一起撬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强占,而巴州区公安分局怕投鼠忌器没处理也是实事呀!而巴州区公安分局安慰我:虽然公安局是拳头单位,但要隐藏拳头,在最后才出击。这些大道理我都懂,但公安机关不打击恶人就在伤害百信这最基本的道理们也应该懂吧?严打刚过你们就畏首畏尾,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怎么才能得到保障!而我们正义的警察叔叔又在哪里?另外在我看来巴州区公安分局不担当,一味地追求区域内冠冕堂皇、所谓的地区和谐,这种狭隘的心态影响的他们的判断!以至于他们放着大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去依法执法,而去钻一个他们自己也看不怎么懂最高法院解释的牛角尖!我也是醉了!硬是要拖着暗示我6个月后才能办,并把我往执行法院方向推脱,执行的巴州区法院明确表示:“房子已经腾退交付与他们无关。”两个单位皮球也踢得真好!
   虽然巴州区公安分局的无为给我造成伤痛,但他们的行为又很是好笑也给我带来点欢乐!什么叫舍近求远、什么叫本末倒置、以小失大、买椟还珠,这些成语又好像都不对!只是他们有点狼狈不堪,他们很忙,不停给我做工作让我:“克制、冷静、等待”但他们又不给出办案具体的方向和时限,他们好像什么都做了,他们又好像又什么都没做!他们像被困真龙棋局,急得满头大汗;也貌似在荒野迷了路,正努力地寻找正确的方向!我想只要心中没有杂念就不会被困真龙棋局,只要是往着太阳的方向也一定能够走出荒野!四川省政法委四川省公安厅、全国法律工作者、全国人民群众帮帮他们指引方向,帮帮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公安分局做下这道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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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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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0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诉求我院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查,该案现已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信访人王菊华与案外购买人赖力初步已达成调解协议,由信访人王菊华回购该房屋,在4.1日前交齐房屋款,我院也将继续跟进处理。
感谢你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你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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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请四川省政法委、四川省公安厅帮忙为巴中市巴州区公安分局指导工作。

发表于 2024-3-1 09: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相关部门给大家回复下,我们老百姓的权益谁来维护。这个世道谁来关心我们老百姓。人民的公仆不要高高在上,不要只想着自己的乌纱帽。

发表于 2024-3-1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相关部门肩负起责任和担当,帮老百姓解决问题。
发表于 2024-3-1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3-1 15: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3-1 17: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3-1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去跪求新市委书记治理公安局并起诉他们不作为嘛

发表于 2024-3-1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搞笑吗?

 楼主| 发表于 2024-3-2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找不到四川板块,这条帖子我发到了成都板块,希望住成都的省政法委、省公安厅领导能看见,怎么又转回巴中啦!

2016年优秀网友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4-3-2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应该不难办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4-3-2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巴中喊冤维权 非常困难!

发表于 2024-3-3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人家国家的产权证,去撬人家门,就是违法了,还处理不处理,里面哪个还敢买法拍房啊!
发表于 2024-3-3 16: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老大难了,希望大家支持呼吁

发表于 2024-3-3 18: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普通老百姓真的是有苦无处说,太困难了,辛辛苦苦几辈人攒的钱,通过法院正常手续买房子,相信官老爷买了法拍房,竟然落到这个下场,人财两空!!法院都存在欺诈消费者,投诉无门,欲哭无泪啊,现在几大单位踢皮球,看戏,和稀泥,吃瓜,就是不办事

发表于 2024-3-5 09: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机关执法,首选刑法,非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依法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是公安机关的本分;老百姓的居住权也好,财产权益也罢,都应该受到依法保障。当然,换个角度说,如果报警后,公安机关不予依法受理并展开调查予以处理,可以申诉,或投诉其不作为,或行政诉讼(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可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维权的方式很多,不一定局限于网络。请依法维权。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4-3-5 11: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bsljlyl 发表于 2024-3-5 09:56
公安机关执法,首选刑法,非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依法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是公安机关的本分;老百姓的居住 ...

其它不地方我不了解不敢妄言,但在巴中普通老百姓如果不幸沾上是非,维权时真的比登天还难!说白了就是主管领导漠视人民群众的诉求,所谓将熊熊一个,兵熊熊一窝!

发表于 2024-3-5 12: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bsljlyl 发表于 2024-3-5 09:56
公安机关执法,首选刑法,非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依法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是公安机关的本分;老百姓的居住 ...

依法治国都被恶意扭曲成一句空话,还依法维权

发表于 2024-3-5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相恨见晚,继续加油!

 楼主| 发表于 2024-3-5 12: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bsljlyl 发表于 2024-3-5 09:56
公安机关执法,首选刑法,非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依法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是公安机关的本分;老百姓的居住 ...

强占民宅、强抢民女、杀人越货,天大的罪!也就这些了吧,公安都不管,你觉得别的有用吗?而且相比诉讼,网络成本相对较低,也只有这样了!只能说我的力度不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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