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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吐槽] 偷换概念,有法不依,替谁背书?依法治国不能停留在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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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为法官,社会点可以理解,但是,你的判决的长期影响你是否考量过?按照判例法,你判决的案件,是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请法官们爱惜羽毛!强制性标准,为什么必须执行?那是多少血泪教训总结的。增设电梯本是利民工程,在并非唯一选址情况下,两权相侵取其轻,在有更安全选址的情况下某些人为了私心非要去占道非要去制造不必要的安全风险,你一句不能机械适用,强制标准也能变通了!
明显的安全风险,前后矛盾的判词,作为专业的审批部门却不违法,如何自圆其说?政府及政府部门不能输官司,老百姓的安全风险就可以拿来试错吗?

偷换概念2024.png
安全补救.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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