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小麻辣1TA5H4”: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知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枣山大道为城市主干道,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全路段属于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禁止所有机动车辆临时或长时间停放(停车泊位除外),规范设有大量禁令标志。经核实,2024年3月6日上午,我大队执勤人员在日常巡逻中发现,车牌号为川XS**38的小型汽车违法停放在枣山大道人行道上,且驾驶人不在驾驶室,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我大队严格管理路段公告规定,严格管理路段无需发送提示驶离短信,但经系统查询,执勤人员于当天10时10分向您手机发送了一条提示驶离的短信,直至10时18分,您仍未按要求驶离,执勤人员才开始采集违法停车信息,张贴《违停告知单》。您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属实,经提醒纠正后,未按要求驶离,我大队违法信息采集过程符合查处机动车违停相关规程。
今后我大队将持续加强严管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和宣传教育力度,希望广大市民规范有序停车,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广大网友也可通过拨打110或我大队值班电话:0826-5101369进行举报, 值班警力会及时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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