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6日电信去办理携号转网时发现自己的移动号莫名其妙的有一个什么积分倍享合约,合约期显示从23年3月至26年3月,当即去移动营业厅要求取消,但营业厅工作人员告知合约未到期无法取消,后续也打了市民热线,然后有移动工作人员联系我,但也不是取消这个我不知情的合约,而是说电信有相关活动,可以不取消这个合约办理携号转网,我信了,又去电信营业厅,但电信营业厅工作人员告知未取消合约不能办理,遂又联系移动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向领导汇报,于是本人就等,等了一个星期没消息,等来了市民热线回访,回访中告知我,说移动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我告知取消这个莫名其妙的合约需付违约金?我不愿意,所以不能取消!我都气笑了,其一,移动从未有工作人员告知我有违约金一说,其二我甚至不知道这个合约是什么情况,如果不是去办理携号转网时被电信工作人员告知,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号码有这个东西。之前联系移动工作人员时也明确表达过,若移动能拿出不论是电话录音还是营业厅监控视频证明是我本人清楚该合约利弊后自愿办理,我都不再提该合约存在的问题,同时不再提携号转网事宜。但很可惜,截止本文发出,本人仍未收到相关证据。(另本人收到市民热线回访时问过,但没得到回答的问题就是移动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的号码整个理应厘清利弊才能经本人同意签订的合约是否合法合规。)望傲慢的移动公司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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