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3 月 12本人针对我家屋后1-2亩处于盛果期的柚子林被打着“撂荒治理”的旗号进行信访(详见附件),本人疑问有6大条,镇人民政府回复草草,未对内容进行逐一回复,麻烦领导百忙之中抽点时间为本人解答,本人理解能力有限麻烦领导尽可能详细,谢谢! 二、本人根据镇人民政府的回复还有几点疑问,请领导一一详细为本人解答,谢谢: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 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9号)明确:国土调查要严格按照标准查清耕地现状,确保耕地“实至名归”。耕地是指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粮、棉、油、糖、蔬菜、饲草饲料等农作物为主,每年种植一季及以上(含以一年一季以上的耕种方式种植多年生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及直接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的温室、大棚、地膜等保温、保湿设施用地。如,耕地上套种树木已达到林地标准的应变更为林地。本人家屋后成片果林是否达到林地标准,如果达到了为什么没有变更为林地? 2、《自然资源部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0号)明确规定:严禁不顾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等客观实际,强行拔苗砍树、填坑平塘;严禁只强调账面上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不顾后期耕作利用情况,造成耕地再次流失。实施复垦复耕,要做到既依法依规,又合情合理,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经济补偿,要留出一定过渡期,给农户和经营者合理准备时间。严禁不顾农民意愿,在未与农户或经营者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强制复垦复耕;严禁采取硬性摊派任务、规定时限的方式,强行统一复垦复耕;严禁简单粗暴、不讲究方法等各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复垦复耕行为,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若干措施》明确:耕地恢复补充过程中,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禁不顾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等客观实际,强行拔苗砍树、填坑平塘,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请问镇人民政府你们在复垦过程中未通知我家,也未经过我家同意擅自指定他人耕种我家承包地是何道理?挖机挖除果树后树枝直接与泥土搅碎在一起(详见附图),木柴也不给村民保留,是何道理,是不是暴力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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