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蓬安中山骨科医院我母亲医疗损害一案中,因病历真伪鉴定是一个复杂且庞大的工程,许多鉴定机构无法鉴定,其费用要几十万也是我们无法承受的,此鉴定只好作罢。在所有病历我们被动接受情况下,四川求是司法鉴定中心在进行损害因果及参与度鉴定听证座谈会时认为医疗损害与院方无直接因果关系,但院方存在工作不负责任,术后注意有缺陷、延误病情等,最终造成病人死亡,负次要责任。现就蓬安中山骨科医院回复中说我不尊重事实,恶意损害医院名誉一事请院方就以下问题给予解释。(有图像作证)
1.我母亲术前意识清醒,吃食正常,语言清晰,按你院要求作各项检查,你们极力诱惑作股骨置换术,说手术安全可靠,恢复快,两三天可下地活动。我母亲86岁,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这是不是利欲熏心,不顾高龄病人手术高风险错误选择治疗方案?
2.术后意识一直不清,出现嘴歪,无法进食等,病情在发生变化,向你们反映后,你院张启容院长等不重视,总说"没事"。是不是工作不负责任不注意术后病情变化没?
3.9月24日,病人右半身已失去知觉,后CT检查说有脑梗,我问怎么办,院长张启容说已处理,26日上午11点脑梗死已不可逆(后转院到县医院听医生说的)张启容、邓诚等说中山骨科医院是专科医院,无法医脑梗等,是转院还是再观察一天。发现有脑梗时怎么不说是专科医院,怎么不联系上级医院或建议转院?这是不是为利益错误治疗延误治疗草菅人命?
4.26日脑梗死已不可逆,张启容、邓诚等医生还在说骨科医院少了一种药,转到县医院神经科用了这种药就没事。脑梗死已不可逆,为什么还忽悠病人家属?是不是医德医风缺失?
5.26日中午12点,我赶到医院要求转院并封存病历,值班医生说要等院长张启容、骨科主任张元、主治医生邓诚等签字才能办理,我多次请值班医生电话催你们,但你们仍在上班时间2点半才到。来后不是先安排转院,而是忙着篡改和打印病历,让医生来签名等 ,4点多才转院到相距一公里的县人民医院。是不是为完善病历为推责任作准备?有救死扶伤医德医风?
6.封存病历相关规定“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病历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后续完成部分进行封存。”在我要求封存病历时,院方用多种借口把现有77张病历中几张抽出重新打印,并新增病历47张再封存。为什么不按要求封存病历?这难道不是为了篡改、伪造病历好推脱责任?
7.病历记载的术前讨论时间写错(病人病程记录第2页倒数第二段写成:2021.6.5),这明显是复制粘贴过来。这是不是伪造病历?
8.在心电监护及输氧记录单中,前面几天都是你们代我母亲签名,在26日转院时你们为什么要伪造我的签名。这是不是心虚表现,是不是伪造病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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