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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写给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杜新院长[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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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杜新院长您好!因多次到中院向工作人员申请预约见您,但中院的工作人员一直就是不给我们预约见您,由于冤案在身需向您本人汇报,如看到此贴,望给个机会向您汇报情况,以下是其中一个案子向法官提的判后答疑,是非对错一目了然。
案号为(2024)川19民终169号,不认可贵院(2024)川19民终169号的判决结果,特提出答疑如下:
第一 本案的主要事实贵院认定之一为被上诉人家违搭的厨房占用了何开强家土地是否是违建、是否对被上诉人占用何开强的土地赔偿,本案目前在巴中中院审理中,案号为2023川19行终96号,目前进展为申请笔迹签定都还未开始,但是本案的判决书中却明确为被上诉人家违搭厨房为合法建筑,已经对何开强家这块土地进行了赔偿等。第一个问题:本案的审判长苟华林是否有权利去把另案行终96号案(还未开庭)的判决结果就在本案判决书中给出了另案的判决结论?第二个问题:是否是贵院在还没有开庭的情况下,就已经内部确定2023川19行终96号案的判决结果,故本案的判决书中就直接采用另案经贵院内部商量结论?
第二 被上诉人家违搭的厨房占用何开强的土地,何开强家出示的证据为集体土地承包产权证书(原件在一审法院已出示),不动产产权证是整个中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证明不动产属于自己财产的唯一证明,被上诉人家没有出示任何房屋产权证或土地承包证等的前提下,贵院以村民及村委开过会认为被上诉人家违建无需拆除为由判决被上诉人家违建房屋合法,未侵占何开强家土地。问题一:请问贵院的判决中村民及村委开会就有权利将其他百姓的财产给被上诉人家的法律依据是那一条?问题二:被上诉人违搭的厨房占用的土地没有任何产权证或土地承包证的前提下,贵院是以什么依据认定被上诉人家违搭厨房所占用土就属于被上诉人家了,何开强家的土地承包证中的土地就不属于何开强家的了?
问题三:村民开会的会议纪要中签名的所谓村民均为何正兴家的史兄弟和何正兴的亲戚,并没有何开强及其家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会签字,开会当天何开强的长女何莉华接通知去开会,刚到会场雪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张玉叫何莉华滚,何莉华就走了,且村委及雪山镇人民政府为关联案件的被告,此事项在审庭中已经陈述。贵院以何开强案的被告方雪山镇人民政府、村委及另案本小区实际施工人村委副书记何正兴、何正兴的亲兄弟和亲戚开个了会形成了个会议纪要用来判定何开强家的土地不属于何开强,贵院的审判长是否收了这些人的人钱?如果没有收钱贵院的审判长为何如此审理案件?
第三,贵院在判决书中写明(2023)川1903民初1684民事判决未上诉并已经生效,在庭审中我方已经陈述不上诉的原因是与2023川19行终96号案诉讼请求相同,为了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故对相同诉讼请求的案件不再重复上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问题一:请问贵院在本案中的判决是否是明确全中国仅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不执行最高院颁发的法律法规?如果巴中中级人民法院适用中国的法律,那又为什么要求当事上重复上诉?
问题二:(2023)川1903民初1684民事判决书中当庭的陈述为不上诉并不代表认可此份判决,是为了不造成重复上诉而没有上诉,判决书中贵院认定何开强冯群清认为为合法,请问贵院的审判长是不是听不懂中文?
第四,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给雪山镇人民政府被上诉人家违建的线索的函中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5条明确被上诉人家的厨房为违建,要求雪山镇人民政府处理,贵院在本案的判决书中写明因雪山镇人民政府未予确认,故贵院认为被上诉人家违建的厨房属于合法建筑,贵院的认定雪山镇人民政府没有确认的法律效力大于《城乡规划法》效力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五,何开强提供的证据之一为雪山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红头文件中明确何开强家的土地没有进行权属调整(此份原件现存于恩阳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中(2023)川1903民初109号),何开强也认为土地没有进行权属调整,恩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中确是已经进行权属调整,现贵院又认定此份证据为复印件不予彩信。首先被上诉人提供的证据巴中市恩阳区价格认定中心出具的《价格认定协助书》为复印件,此份认定书当事人何开强不知情也从未接到任何通知参加的前提下,表达在庭审中已经陈述过了,那么请问贵院的审判长采信被上诉人被上诉人提供的复印件证据,上诉人何开强提供政府出具的证据(原件在恩阳法院)复印件就不采信?贵院对于复印件证据是否采信在同一个案件中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双标依据是什么?   其次,在本案的关联案件中,被告方雪山镇人民政府的证据全为复印件且部分造假,恩阳区人民法院以及贵院在关联案件中均采信并以此做为判案依据,请问贵院在判案中只要是何开强家提供的证据均不采信,被告方、被上诉人提供的复印件证据均采信的依据又是什么?是否有一条法律是针对何开强个人出具的法规?
第六,贵院认定提交的其中证据通话录音未提供存储介质故不采信,首先在一审法院已经在原始录音手机中当庭播放,二审中庭审时审判长也未提出对一审已经提供的证据需要再次质证、需要再次确认原始录音,现又以当事人未提供存储价质为由不予采信,请问贵院是否有意在判决书中明示当事人得罪了法官的后果很严重?
第七,一审法院判决书中写明雪山镇人民政府赔偿被上诉人8000元钱属于社会治理矛盾,贵院在判决书中写明由于何开强没有提供雪山镇人民政府赔偿被上诉人8000元的证据属于举证不力,首先上诉人提供了证据,村委主任何正平亲口证实由雪山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董彬安排何正平去办理的此事,且还提供了同村其他村民的口供证实已经赔偿8000元。其次,雪山镇人民政府为何开强多个案件的被告方,是利害关系人,雪山镇人民政府为证据优势保存方且长期打击报复陷害何开强家。在一审庭审中被上诉人家也亲口证实何正平去找他谈过的前提下,贵院的判决经不起逻辑推理,问题一:请问贵院为什么在判决书中写明何开强没有提供证据属于举主不力?问题二:请问贵院去与雪山镇人民政府核实说没有赔偿,长期打击报复陷害何开强家的雪山镇人民政府随便说的话,贵院就采信并以此来判案的依据又是什么?
第八,被上诉人被上诉人提供巴中市恩阳区价格认定中心出具的《价格认定协助书》复印件证据中明确,本价格认定书明确不作为民事赔偿的依据,而贵院又以此份认定书来做为民事赔偿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在一审庭审时我方已经提出被上诉人提供的销售货清单无法核实,没有提供银行转账流水和付款证明,销货清单任何人都可以去买来随意填写。共300匹瓦,单价为每匹1.5元—1.9元,瓦片钱共计约为500元钱,贵院联合雪山镇人民政府让被上诉人家获得8000元+3332元+违法建筑合法,让何开强家失去土地0.22亩,让何开强的房子成为危房,让失去土地的何开强家还要给侵占土地成功被上诉人家赔偿钱3332元,请问贵院的审判长在此案中收了多少钱?如果没有收钱是否是贵院的审判长在审理案件中看谁不顺眼就给谁乱判案?
第九,贵院在判决书写明为维护好邻里关系,应该互谅互让。那么请问贵院的审判长为了维护好邻里关系,你家的房子能否送部分给你的邻居,如果你能做到,我就能原谅你乱判案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第十,贵院在判决书中写明,本案为上诉人故意损坏被上诉人家的房屋,上诉人多次向雪山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拆除违建,雪山镇人民政府多次当面回复为要求上诉人自行拆除违建,当天雪山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有10多名在场再次要求上诉人自行拆除,贵院是以什么证据做为依据来认定是上诉人的责任?且损失瓦片大约500元钱按照法律规定是否应该受到以下责任:首先把上诉人、患有精神病的何丽霞三人抓起来关起,再让何开强的土地给侵占,还要赔钱给占土的人,就请问本案的审判长,你良心过得去吗?你对得起你胸前配戴的国徽吗?所有冤民对你的诅咒你受得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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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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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9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麻辣社区“群众呼声”用户需知第6条之规定,你反映事项属于涉法涉诉相关事项,不属于麻辣论坛受理事项范畴。现已转办有关部门线下与您回复,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恩阳区委网信办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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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24-3-18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诉文字要短,长很了没人看下去
发表于 2024-3-18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天流行哭包公祠,吓得把包公像抬走了。让你哭都找不到地方哭。

发表于 2024-3-18 09: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3-18 09: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云雀哥哥 发表于 2024-3-18 08:24
前几天流行哭包公祠,吓得把包公像抬走了。让你哭都找不到地方哭。

就是找活人申冤得不到解决连找死人申冤的机会都给老百姓取消了。

发表于 2024-3-18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坚决抵制人民法院的人情关系案、利益腐败案;要楸出执纪违纪、知法违法的害群之马!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4-3-18 12: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逗虎 发表于 2024-3-18 12:41
要坚决抵制人民法院的人情关系案、利益腐败案;要楸出执纪违纪、知法违法的害群之马!

逗虎兄 难得见你现身一次哈

 楼主| 发表于 2024-3-18 14: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07世界杯 发表于 2024-3-18 08:19
申诉文字要短,长很了没人看下去

是的,我还没有开始投诉,这个是向巴中中院审判长提的判后答疑,根据法律规定法院院长是冤假错案的第一责任人,法院的工作人员不让我们申请见院长,所以我只有在政府平台上写

 楼主| 发表于 2024-3-18 14: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云雀哥哥 发表于 2024-3-18 08:24
前几天流行哭包公祠,吓得把包公像抬走了。让你哭都找不到地方哭。

同感,老百姓太难了

 楼主| 发表于 2024-3-18 14: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3-18 14: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黎生 发表于 2024-3-18 09:27
就是找活人申冤得不到解决连找死人申冤的机会都给老百姓取消了。

 楼主| 发表于 2024-3-18 15: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逗虎 发表于 2024-3-18 12:41
要坚决抵制人民法院的人情关系案、利益腐败案;要楸出执纪违纪、知法违法的害群之马!

去打官司了才是真的深刻体会法院判案的耍法

2016年优秀网友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4-3-18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工作者一定要秉公执法!

发表于 2024-3-18 17: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妖可可爱,按照麻辣论坛群众呼声栏目有关网络问政要求,涉法涉诉非其受理范围,请依法维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同时也请其他网友不能随意跟风!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发表于 2024-3-18 17: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正能量的支持为民除害

 楼主| 发表于 2024-3-18 18: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bsljlyl 发表于 2024-3-18 17:26
@小妖可可爱,按照麻辣论坛群众呼声栏目有关网络问政要求,涉法涉诉非其受理范围,请依法维权!网络不是法 ...

申请见院长违法吗

发表于 2024-3-18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云雀哥哥 发表于 2024-3-18 08:24
前几天流行哭包公祠,吓得把包公像抬走了。让你哭都找不到地方哭。

我建议四川省几千万的冤民都去河南哭包公,因为四川的司法是特权大于法,找包公在十殿里去找他们必须公平公正。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4-3-18 19: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bsljlyl 发表于 2024-3-18 17:26
@小妖可可爱,按照麻辣论坛群众呼声栏目有关网络问政要求,涉法涉诉非其受理范围,请依法维权!网络不是法 ...

请问尊驾你代表谁?有冤喊冤有理说理,只要大家的评论没有造谣诋毁,共产党领导下的言论是自由的吧?

发表于 2024-3-19 08: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巴中中院,是没有法律更没有法规的一个地方,只有金钱,权利,就看你送的钱多不多,关系找的硬不硬,你一不送钱,二没有关系,你想得到公平,比你登天还难。

发表于 2024-3-19 08: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bsljlyl 发表于 2024-3-18 17:26
@小妖可可爱,按照麻辣论坛群众呼声栏目有关网络问政要求,涉法涉诉非其受理范围,请依法维权!网络不是法 ...

请问,在一个冤案比比皆是的中院,民怨沸腾,到处去上访的巴中人民,到中院一直申请见院长一面,一直无人受理逼迫无奈通过网络喊话希望能见到院长,把冤情说出来希望得到公平处理,为什么不反思自身行为,问了这样判的依据是什么,既然是按法律审判,又何必害怕公开回复庭后答疑呢?,又何必逼着冤民无路可走,只能通过媒体喊话见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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