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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渣不该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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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8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未成年人渣不该受到保护


             肉铁兽


英国有部电影叫《伊甸湖》,讲述的是一对儿去野外度假的恋人被一帮熊孩子杀害的事情,这部片子是2008年上映的,距今已经16年,16年后的今天看,这部片子也依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有网友评价这部影片说,相比这帮孩子,僵尸可爱多了,还有的说:看了贞子再看这个,觉得贞子一点儿都不恐怖了,还有的说:恐怖到不想看第二遍。

这个片子我看过,我觉得上面的网友评论这些熊孩子比僵尸和贞子都恐怖的原因是僵尸和贞子不可能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而熊孩子脸上并没有写着字,他们就生活在我们身边。

《伊甸湖》之所有获得了很多奖项,我估计也是因为这影片很写实,而英国,在西方也是比较特殊的一个国家,相比很多西方国家对孩子的严密保护,英国在立法上也不遑多让,但与此同时,英国针对未成年人日常犯错,也有比较严厉的惩戒措施,对此我是赞同的,这部影片就是英国人拍摄的,可能是有这方面文化背景吧。

3月10日下午,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13岁初中生王子耀失联,11日,王子耀的遗体在北高镇张庄村一处蔬菜大棚内被发现,涉嫌杀害他的是同班同学,是三名不满14岁的少年。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2岁不满14岁,负刑责需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如果不满12岁,不会受到刑事追究。

刑责年龄从原来的14岁降到12岁,是2020年1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一项重要变化,之所以会有这个变化,是因为近几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低龄犯罪分子大幅度增多,根据最高检的数据,2023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9.7万人,其中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约1万人,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7万人,提起公诉3.9万人。   

杀害同学的这三个畜牲杂种都不满14岁,大概率不会被枪决,但是就凭他们杀死同学然后将同学面部用铁锹砍烂的罪行,千刀万剐也不为过,不要觉得我这么说太意气用事,我就问你一句:谁家的孩子不是宝贝?觉得我残忍的人,我问问你:要是你孩子被人用铁锹砍烂面部并杀死,你难道会心平气和地说:哎呀,都是孩子嘛,没必要大奖小怪啦……

这三个件畜牲将同学杀害后,把受害者手机里的余额全部转出,然后还继续上课,在警方来访时居然还误导警方,其主犯在证据确凿时甚至仍矢口否认,这得多强大的心理素质?

三名嫌疑人和被害人均为留守儿童,目前,因涉嫌故意杀人,三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不只是被害人的家属,网络舆论也希望严惩凶手。

2019年辽宁大连市沙河口,13岁的蔡某某将同小区10岁女童王某某先殴打,再连捅7刀杀死,最后因为年龄不到14周岁,被判处3年劳动教养,根据媒体披露,这个蔡某某 ,天生就是个下流胚子,曾多次骚扰附近的女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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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人命,3年监禁,这处罚是不是太轻了?   

2021年陕西勉县“13岁少年杀害6岁男童案”,被告人杨某将邻居6岁男童杀死并在自己家中藏尸15天,也被免于刑事责任,该杨被警察带走的时候也是神态平静,根本不像杀了人。

2018年,湖南省沅江市泗湖山镇某小区有人听到邻居家有打闹声和尖叫声,于是敲门问是否需要帮助,开门的12岁吴某说是自己弟弟拉在床上了,妈妈很生气,在训弟弟,于是邻居回家,其实吴某这时已经将母亲杀死,吴某因为嫌母亲责怪自己抽烟,在母亲睡熟时用菜刀将母亲砍死,这个畜牲杀了母亲后居然说:学校总不能因为这点儿小事不让我上学吧?

作案时的胆大心细和作案后问出的智障问题,充份显示了这些“天生犯罪人”优秀的犯罪天赋和宛若智障的做人素质。

我一直是个强调程序正义的人,我历来反对以不义的手段去追求正义的结果,如果我们通过非正义的方式达到了正义的结果,那么这个结果还是正义的吗?但同时我也并不是一个完全坚守程序正义的人——因为我知道有法律不能抵达的阴暗角落,更严重的,有时候程(法)序(绿)本身就值得质疑,这种情形下,该怎么办?等不法侵害完成,然后再用法律帮自己讨回公道?问题是有的不法侵害会直接导致受害人永远再也没有逃回公道的机会,这让人们怎么选择?所以我特别推崇受到不法侵害时的“不退让法”。

我有个异性朋友,经常批评我有时候太暴力,总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太不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她经常要求我“以理服人”,我回答他:以理服人的前提是对方讲理,如果对方是个眼里只有棍棒的疯狗,你给谁讲理去?我曾经问她一个问题:万一哪天被强奸犯盯上,他扑倒你的那一瞬间,你是奋力反抗,还是耐心地跟他讲理,告诉他这样做不对,会坐牢?她说我举的例子太极端,讨论不欢而散,后来她老家的房子被强拆,她奔走维权好几年也没有结果,有一次跟我说起这个事,她悲愤地说:我当时应该抱一个煤气罐跟他们同归于尽!事情到了这个程度,我反而不跟她说理了,只能安慰她。   

根据我这么多年受欺负的经历,我总结出一个看法:

法律正义必须由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共同组成,没有程序正义的实体正义是非正义,而没有实体正义的程序正义则苍白无力,毫无意义。

回过头来看这些未成年人渣的所作所为,我有很魔幻的感觉:拍个黄瓜罚款好几万,卖个芹菜罚款十几万,而杀一个人,3年后就跟没事儿人一样又可以大摇大摆上街了。

我知道这是不同领域的不同事件,不具有可比性,但我想表达的是:我们的价值衡量体系、社会道德体系以及最重要的法律运行体系,是不是出了问题?

是的,法律只能起到事后惩戒作用,更重要的是事前的震慑,但是未成年犯罪的一大难点就是因为他们年龄小,不知道天高地厚,很少听得进去威慑和劝诫,我觉得针对青少年犯罪,尤其是杀人和强奸这类重罪,不妨引入这样一条量刑参考:如果被害人家属原谅,可以从轻发落,如果不原谅,至少应该终身监禁,不予假释,不能减刑

(其实我觉得最好的处置方式是把这些未成年人渣交给受害人家属,把他们用在受害人身上那一套再还给他们。)

那么,也许在法律之外,我们是不是可以考虑增加同态复仇的条文?我知道自己这样说是痴人说梦,但是我真的无法抑制自己的愤怒,而且我相信这样想的不止我一个人。

说完了这些施暴者,我想再说说被害人,这部份也是本文的重点。   

根据受害人的爸爸复述,王子耀是个挺有教养的孩子,但是性格软弱,而根据记者调查,王子耀生前曾向同学说过自己不想活了,原因是那个时候他已经被那三个未成年人渣霸凌多次,每次欺负他,他都不敢还手,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在这三个畜牲对王同学施暴的时候,如果他能打倒其中一个或者挣脱跑掉,也不至于丧命,是不是?

王同学之所以不还手,这里面固然有性格因素,但是有没有教育因素在里面我不知道。

总体而言,我认为中国这种传统的教育方式,从家庭到学校都特别强调孩子要“听话”,实在是个极大的糟粕,害死人不偿命的糟粕,同时也是培养奴才的利器。

暂且不说人类之所以进步就是因为这一代不听上一代的话,我们退一万步想:在中国这么一个压抑个体、打压个性的国度里,我们要做的是多做鼓励,少做否定,尊重个性,培养创造力,而不是自己已经是奴才了,还要让孩子继续奴才下去!

中国人脊梁骨早已经被打断,我们历来不是一个好勇斗狠的民族,而是一个处处受窝囊气的民族,这种大前提下,你还让孩子“听话”,这样的家长不是该死的傻逼又是啥?

那些坏孩子,不听话的孩子,他们根本不会在意这种教育,他们有自己的主见,为非作歹毫不受限,而原本就是普通人家的普通孩子,会很受这种打压式教育的影响,平日里唯唯诺诺,在家里听父母的,到学校听老师的,被霸凌也只能忍气吞声。

所以我觉得要想改变这种现状,降低未成年人渣的得逞率,就得先从多数普通孩子的教育方式上入手,学习拳击、柔道、剑道只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要让他们学会勇敢,不要害怕跟人发生冲突,而是要在冲突中解决问题,解决矛盾——未成年保护法不能保护正在受欺负的你,只有你的拳头和不要命的精神能让人渣退缩。   

一位警界前辈曾经说过一段话:很多受害人被歹徒用刀子逼着不准出声或者挟持到僻静角落的时候都想的是自己息事宁人可能就会被免于伤害,可是你想过没有:万一你被挟持到没有人的地方,那歹徒是在这种没人的环境里对你的伤害大,还是在人多的地方对你的伤害大?所以,任何时候拼死反抗和大声呼救都是保护自己的最佳利器。

今年过年我妈来看我,又数落起来我小时候的顽劣:我小的时候我们附近有一对儿兄弟,就是那种熊孩子的类型,有一天他们中的弟弟跟我妹妹起了冲突,抢过我妹妹手里的玩具,推倒我妹妹就跑,我看到的时候已经追不上他,于是我立即捡起一个石头扔了出去,一石头把那狗日的砸趴在地上嚎啕大哭,我妈说:我也不知道你的准头咋就那么好,把人家孩子脑袋砸了那么大一个口子,我和你爸把一瓶云南白药糊到人家脑袋上都止不住血……

我听得哈哈大笑,我妈白了我一眼说:还有脸笑!我忽然想起了什么,跟妈妈说,我记得,那狗日的叫李忠彦,对了,我爸打我没?这个我倒不记得了,因为我挨打太多了……我妈说:你爸没打你,因为你保护了你妹妹么,要是你自己出去玩儿作下这样的娄子,那肯定得打你……还有那回,那个叫泰安的欺负你妹妹,你差点儿一脚把人家孩子踢得背过气去,让人家爹娘堵在咱家门口骂了半晌,还有那个胖子,人家他爹四十岁得了一个儿子,你打不过人家那孩子,就把人家孩子骗到铁管子上摇晃到烂泥堆里……你说说你给我惹了多少麻烦吧!

我从小到打挨打无数也打架无数,挨打主要是挨我爸的打,原因也主要是在外面打架和偷鸡摸狗,也终于把自己打进号子里待了很久,所以我对熊孩子和问题少年,以及青少年黑帮等群体也略有了解,根据我自己的成长经历,一个孩子如果在学生时代受人欺负,将是一件很悲惨的事情,因为这种霸凌伴随着你的学校生涯,少则一两年,多则三五年,如果不能摧毁他们中主要成员的意志,他们就会一直欺负你,所以我从来都鼓励我外甥要强硬,平时不要欺负人,谁要欺负你,躲开诸如太阳穴、眼睛和裤裆,其他地方用任何能拿到的工具去攻击对方,宁肯赔钱给对方也绝不受气。   

我们一定要讲理,但遇到不讲理的人,那就成全他,毕竟咱们这里还是丛林社会:

学习是为了讲理,健身是为了让傻逼能客气地跟你讲理。

希望孩子们能记住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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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19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文系转文。作者:肉铁兽

发表于 2024-3-18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惊肉跳

发表于 2024-3-18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哥踩过缝纫机?

发表于 2024-3-18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毛主席说过,“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当有一群人欺负你的时候,只需要固定一个人,不要命的攻击。

发表于 2024-3-18 16: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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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19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转文哒,服了你了。

发表于 2024-4-3 06: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4-3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几个小孩的后续呢?

发表于 2024-4-3 11: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有几起这种事情了,应该严惩,不是的话起不到警示作用
程咬金(匿名发布)
程咬金(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4-8 20:10
别把个例当普遍现象
典韦(匿名发布)
典韦(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4-10 10:52
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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