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冕宁县公安局于3月20日发布警情通报,通报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被殴打的案件。
据了解,2024年2月13日,冕宁县辖区内的王某媛因听闻王某丰在背后造谣中伤自己,遂纠集姜某、张某、宋某、俞某、王某、吴某等人对王某丰进行了威胁、辱骂和殴打。2024年3月14日,冕宁公安在工作中发现了这一事件,并立即成立专班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
经过深入调查,警方查明了案件的全部事实。涉案人员王某媛等7人对结伙辱骂、殴打王某丰的行为供认不讳。鉴于王某媛等人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人员采取了相应措施。其中,姜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王某媛、王某、吴某、宋某、张某、俞某等6人因均未满十六周岁,被送往教育矫治机构接受专门矫治教育。
目前,受害人王某丰经医院复诊复查,身体无碍。警方表示,他们将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零容忍态度,并加大对未成年人欺凌、暴力等违法犯罪的防控和打击力度。
冕宁县公安局在通报中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如遇不法侵害,请第一时间报警。同时,他们也将与社会各界共同携手,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此前,3月15日冕宁县公安局曾发布通报称,一则多人殴打一人的视频在互联网传播,他们迅速对视频所涉内容进行了调查。经查,视频内容正是此次通报的案件。
公安机关再次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请广大市民不要传播相关音视频及信息,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消息来源:四川交通广播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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