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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绵阳三轮从此取缔?再也见不到了?[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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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2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绵阳发布《关于对违规电动车实施区域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下了最后通牒,这是不是意味着满大街穿行的三轮车、四轮车,终于到了退出的时刻?

关于拉客三轮车,有人觉得又贵又不安全,阻碍交通,影响市容。

有人觉得方便快捷又灵活,是绵阳特色。

我感觉规范化挺好的,安全第一,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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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3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发的贴文我们已收悉。从您的发贴内容来看,可能对《关于对违规电动车实施区域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中的“对违规电动车实施区域限行管理措施”理解不够准确,现将绵阳市6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违规电动车管理的通告》复如下:
《关于加强违规电动车管理的通告》
为净化本市道路交通环境,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文明、畅通、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和四川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六部门《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川经信汽车〔2019〕10号),现就本市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法办理注册登记,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
二、禁止生产、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生产、销售的,由经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增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三、对本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 2025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相关通行规定。违反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使用该类车辆进行营运活动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交通运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本通告发布之前,临时备案的超标电动车自动失效,发放的临时号牌作废。行政事业单位,国资企业,要制定各自单位、企业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使用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管理,2024年4月1日前全部更换为合标电动三、四轮车。
四、过渡期后(2026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五、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区域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内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81-2022)等法律法规管理,严禁违规在道路行驶和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绵阳市公安局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绵阳市商务局
  2024年3月15日

违规电动车限行提示: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含观光车)。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
限行区域、时间:
(一)绵阳市辖区内国省干道,市区二环路(含)以内区域以及永兴片区建成区(辽宁大道、飞云大道、科技城大道、滨河南路西段合围区域,含绵兴西路全线和飞云大道全线)。
(二)限行时间:全天 24 小时。
(三)安州区和各县(市)限行区域及时间,由当地公安机关制定、发布。
其他要求:
(一)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含观光车)不得搭乘驾驶人以外其他人员。
(二)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抵制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律依法实施处罚。对逃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法检查、阻碍执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感谢您对绵阳城市交管工作的的关注和支持!
绵阳市公安局网络发言人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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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4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2018年10月15日绵阳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交通管理的通告》之第一条“一、人力三轮车驱动方式必须是人力骑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新更换人力三轮车进行非法改、拼装,坚决打击非法加装、改装动力装置及改变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
      经过几轮集中整治非法改装,让人匪夷所思的是,现如今,真正人力骑行的三轮给全部整没了,而全部改成立电机驱动的三轮。      人力三轮,在机动车辆较少的年代,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市居民的出行问题,现如今机动车已走进了普通家庭,运营的公交、出租也增加了不少,并且还有如滴滴等快车,人力客运三轮已被遂宁、宜宾、新都、拉萨、营口等等城市终止。难道说,作为中国唯一的科技城,要保有电驱动的人力客运三轮以显示科技含量吗?
       改电驱动的人力客运三轮在城区道路跑得飞叉叉的,逆行、闯红灯屡见不鲜,这些改为电力驱动的人力客运三轮安全性能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每年这些电动三轮在城区的交通事故有没有统计,能否公示一下?如果这些改装的三轮拥有路权,那么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的正规厂家生产的电三轮、老头乐、电轿是否也可以拥有同样路权?
       如果人力客运三轮有保存的必要,是否可以让它恢复为《关于加强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交通管理的通告》中定义的“人力三轮车驱动方式必须是人力骑行”?
       欢迎大家讨论
@绵阳市公安局  @绵阳市交警队

发表于 2024-3-24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早该取缔,重大安全隐患,流氓般穿行,无视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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