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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安市督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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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6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安市督察公告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进驻广安市开展例行督察。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举报电话:0826-2827736,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3月27日每天09:00-12:00、14:30-18:00。举报信箱:广安市A010号邮政信箱。

如发现督察组工作人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请拨打督察工作作风监督电话:028-80589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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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渐离(匿名发布)
高渐离(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3-26 09:13

序号        信访编号        举报县市区        举报内容        重点关注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办理备注
1        SD20LD0315GA01        广安区        G350快速路施工,白天时碎石机噪声大,持续至晚上十点左右;拉石子的货车灰尘大。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一)关于“白天时碎石机噪声大,持续至晚上十点左右”问题。 经查,G350快速路(实为G350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广武路)全线主要噪声产生路段为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平安驾校附近片石破解作业段和岳池县普安镇干堰塘村附近混凝土路面破碎作业段,因近期项目赶进度,作业时间为早上七点半至晚上九点左右,存在噪声大、持续较晚的情况。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拉石子的货车灰尘大”问题。 经查,广武路为半封闭施工状态,项目施工运输车辆和广武路沿线碎石厂、拌合厂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有产生扬尘的情况。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文雪琨 责任单位: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岳池县、武胜县交通运输局、广安经开区住建交通局、广安交投集团 责任人:市交通运输局建管科负责人李灿旭,市交通质监站站长张洪金,岳池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张洪友,武胜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关文东,广安经开区住建交通局局长彭德天,广安交投集团负责人龙吟 (一)关于“白天时碎石机噪声大,持续至晚上十点左右”问题。 由广安交投集团和施工单位对片石破解、路面破碎及其他易产生噪声作业工序,调整作业时间为9:00-12:00、15:00-18:00,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关于“拉石子的货车灰尘大”问题。 由广武路项目部对施工路段采取“湿法作业”施工,通过增加洒水车作业时间和次数、安排专人清理路段和冲洗工程车辆、渣土全过程密闭运输、土石方作业、机械配置雾炮机定点喷淋、施工裸土全覆盖等措施,全面减少路面扬尘。同时督促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沿线碎石厂、拌合厂的管理,做好湿法作业、洒水降尘、车辆清洗等工作,减少扬尘污染。        无        无
2        SD20LD0315GA03        广安区        广安区建华路衣广汇服装店楼下的卖煎饼流动摊贩,油烟味重。曾投诉过数次,城管执法工作人员现场执法时就离开,执法人员离开后,又返回。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6日,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亮组织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开展了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广安区建华路衣广汇服装店楼下的卖煎饼流动摊贩,油烟味重”问题。 经查,广安区建华路衣广汇服装店楼下的卖煎饼流动摊贩,存在占道经营行为,煎饼产生少量油烟。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曾投诉过数次,城管执法工作人员现场执法时就离开,执法人员离开后,又返回”问题。 经查,广安区建华路衣广汇服装店楼下地处北街商业街入口,建华路与渠江北路、城墙街交通要道交汇处,车流和人流较大,流动摊贩常于此处进行售卖。近期,广安区综合执法局接到数起关于该地流动商贩的举报,立即进行处置,但该处摊贩属于流动商贩,流动性大,执法人员离开后有返回行为。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亮 责任单位: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川、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张讯 (一)关于“广安区建华路衣广汇服装店楼下的卖煎饼流动摊贩,油烟味重”问题。 由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管理,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对问题点位的流动商贩进行了占道经营、大气污染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引导文明经营;二是安排专人对该区域巡查、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辖区市容环境井然有序。 (二)关于“曾投诉过数次,城管执法工作人员现场执法时就离开,执法人员离开后,又返回”的问题。 一是由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商贩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引导文明经营;二是由社区开展网格化监管,安排专人巡查、管控,确保整治效果。        无        无
3        SD20LD0315GA04        前锋区        前锋区平桥路紫金饭店这条街的人行道卫生条件不好,到处都是垃圾,社区不安排人来打扫。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16日,前锋区人民政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大佛寺街道、区住建局、前锋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平桥路紫金饭店这条街”为平桥路(渠化路前锋城区段),属于大佛寺街道红辉社区管辖范围,该片区位于城乡结合部,公路一侧房屋纳入待拆迁范围,道路属城区边缘路线,来往货车较多。 (一)关于“前锋区平桥路紫金饭店这条街的人行道卫生条件不好,到处都是垃圾”问题。现查,道路及人行道有树叶散落、树池有树叶存积,未见白色垃圾,经询问道路两侧住户,反映3月15日风较大,人行道树叶吹落存积,保洁人员清扫不够及时。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社区不安排人来打扫”问题。 经查,该路段清扫保洁由区住建局通过《前锋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招标(后移交到区综合执法局),由广安川能环卫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清扫保洁,公司安排了一名环卫工人对人行道进行清扫保洁,车行道由环卫公司每天安排洒水车和洗扫车对道路进行清扫和抑尘作业。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前锋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秦学 责任单位:前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前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杨承兴 一是由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大佛寺街道配合,组织广安川能环卫公司和社区对信访举报涉及道路进行清扫保洁,安排1辆洗扫车、6名环卫工人对人行道用高压水枪进行深度清洁、对树池中树叶和杂草进行了清除。二是举一反三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三是由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加强对城乡环境督促检查,加大对城区清扫保洁的巡查和考核力度,落实好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管理制度,保持环境常态化干净整洁。        无        无
4        SD20LD0315GA05        广安区        位于广安区光明巷12号1栋2楼的饭厅窗台与门市连接,并与门市楼顶齐平,该门市楼顶尘埃多,吹风时灰尘进入饭厅,严重时影响吃饭。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6日,广安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周康祥率广安区中桥街道办事处、中桥街道中桥社区居委会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到现场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查,光明巷12号1栋2楼于1998年开始修建,整个小区由9栋楼13个单元组成,小区一共228户,入住率约70%。由于该小区为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由社区统筹安排。 (一)关于“门市楼顶尘埃多”问题。 经查,光明巷12号1栋2楼的饭厅窗台与门市连接,并与门市楼顶齐平,由于周边居民环保意识不足,清扫不及时,导致积尘较多。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吹风时灰尘进入饭厅,严重时影响吃饭”问题。 经查,由于清扫频次低,导致该门市楼顶面有灰尘累积,起风时灰尘易进入饭厅。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周康祥 责任单位:中桥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中桥街道办事处主任肖华 (一)关于“门市楼顶尘埃多”问题。 由中桥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人员对光明巷12号1栋2楼门市楼顶进行了全面的清扫。同时,以“垃圾不落地,城市更美丽”为主题加强日常宣传,引导人人行动,共同参与,营造遵守公共文明、自觉爱护环境卫生的良好氛围,组织人员定期对门市楼顶尘埃进行及时清扫。 (二)关于“吹风时灰尘进入饭厅,严重时影响吃饭”问题。 由中桥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人员加强日常清扫频次,并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疏导工作。
阿珂(匿名发布)
阿珂(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3-26 09:14
信访编号        举报县市区        举报内容        重点关注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办理备注
1        SD20LD0316GA03        广安区        广安区彭家乡各个垃圾站没有及时清理,彭家乡场镇后面、周边很脏,彭家乡环卫工作不负责(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        否        属实        群众反映涉及生态环境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7日,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亮组织广安区纪委、住建局、彭家乡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立即到现场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一)关于“彭家乡各个垃圾站没有及时清理,周边很脏,彭家乡环卫工作不负责”问题。 经查,彭家乡共有5个较大容量垃圾站,因春节期间垃圾量激增,垃圾处理站处理量严重超标,导致局部垃圾收集点不能及时清理装运;承包方重点维护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清运各垃圾桶、垃圾亭的垃圾,对群众房前屋后的清洁卫生和保洁效果疏忽大意。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责任领导: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亮 责任单位:广安区住建局、广安区纪委、广安区彭家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广安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勇、广安区彭家乡副乡长黄江 (一)3月17日,广安区彭家乡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各垃圾站点进行了清理清运。春节期间滞留的垃圾已清理清运完毕,垃圾清运工作已基本恢复正常,整改完成。 (二)对承包方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敦促其加强人员管理,增加保洁清运频次,保障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及时清运各垃圾桶、垃圾亭的垃圾。 (三)广安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效果,确保整改措施全部落实,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无        无
2        SD20LD0316GA04        广安区        1.在广安区滨河路四段210号门市(凌云华冠小区后门)有装修垃圾、生活垃圾等未清理,垃圾由211商户装修产生,曾向物业、开发商、110、12345等渠道反映,也同211号商户协商,但一直未解决。 2.附近居民在210、207、209号绿化带种菜,影响门市正常出入,种菜居民掀开下水道,用下水道水浇灌,有安全隐患且味道难闻,环境脏乱差。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7日,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市城管执法局、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桥街道办事处、社区、开发商、物业等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查,凌云华冠小区后门存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未清理,附近居民在绿化带内种菜,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责任领导: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彭树全、副局长刘涛,住保房产中心主任代豫川 责任单位: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科科长谢祥奎、房产科科长贺钟明、物管科科长曾晶 (一)责成开发商立即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菜地由物业公司温馨提醒相关业主自行回收后,由开发商进行平场处理,生活垃圾由物业公司立即组织清理,并在显目位置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公示牌,做好路径指引,规范装修装饰行为。 (二)督促开发商按设计要求对相关区域进行道路硬化,车位设置、人行地砖铺设、绿化种植等工作,由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监督,营造亮丽清爽城市环境,让群众满意,确保问题不反弹。 (三)3月19日,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反馈问题区域进行现场核实,信访人反映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绿化带内种菜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小区后门入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后进行了绿化恢复,整改工作得到群众理解,回访表示满意。        无        无
3        SD20LD0316GA05        武胜县        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人民北路1号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到处流,已有一个多月,曾向多部门(12345,社区、环保)反映,被告知在核实中,尚未解决。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一)关于“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人民北路1号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到处流,已有一个多月”问题。 经查,武胜县沿口镇人民北路1号小区涉及61户居民,属无物业管理的居民自治小区。该小区为90年代修建的老旧小区,因时间久远,近年来部分管道出现老化破损现象,加之部分居民习惯将一些不宜分解生活垃圾丢弃下水管道,导致管道堵塞,居民生活污水溢流至路面。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曾向多部门(12345,社区、环保)反映,被告知在核实中,尚未解决”问题。 经查,2024年3月4日、11日,“12345”便民服务平台先后两次接到市民来电反映相关的问题;3月12日,武胜县沿口镇定远社区接群众反映相关问题。收到群众反映后,武胜县沿口镇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均第一时间落实专人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处理,因该院属无物业管理的居民自治小区,武胜县沿口镇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居民自治进行协调处理,因业主参与度不高导致事件至今未得到处理。3月15日,武胜县迎督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群众反映相关问题,立即将此件交办给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武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并要求3月19日前处置到位。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武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刘勇 武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冠宇 责任单位: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 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舒海 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谭高明 (一)由沿口镇政府负责落实人员做好小区居民宣传引导工作,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施工队伍,清理路面污水,对该处管道内的杂物、粪便进行清理疏通。截至3月18日,管道堵塞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二)武胜县已将该居民院落纳入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拟对院内管网进行重新铺设,以彻底解决居民生活污水排放问题,推进居民生活环境不断改善。        无        无
4        SD20LD0316GA06        广安区        承平盛世4期通江路有一处运动场,场内篮球场中运动时发出噪音大,影响了居民休息。曾向相关部门反映过,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家里有做过心脏手术的80多岁老人,希望运动场做出整改。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经查,广安通江路运动场,是市委、市政府为满足广大市民健身需要和打造“15分钟健身圈”投资修建的惠民工程。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相关规定,小区露天篮球场与居民楼的最小距离应该在10米到25米之间。经实地测量,广安通江路运动场室内篮球场边缘距离承平盛世四期小区最近的楼栋达到22米,室外篮球场边缘距离承平盛世四期小区最近的楼栋达到60米,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广安通江路运动场在兼顾小区居民休息和群众锻炼需求双方利益的基础上,确定运动场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7:00—12:00,下午14:30—21:00,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离室内篮球场最近的承平盛世16栋仅22米,室内篮球场中运动时会产生一定噪声,对投诉人家中80多岁老人有一定影响。        责任领导: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党委书记杜晓波 责任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责 任 人:孙凯、吴礼宏 一是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进一步加强对运动场的管理,督促运动场工作人员引导锻炼群众文明健身,不大声喧哗。二是在天气晴朗和锻炼群众较少的时候暂不开放临近居民楼的室内篮球场,劝导篮球爱好者在离居民楼较远的室外篮球场运动,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无        无
5        SD20LD0316GA07        经开区        广安市枣山街道车管所前方一公里处(往武胜方向),有一个生产道路沥青的广安路鲲建材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挥发气味、噪音、粉尘,周边蔬菜上粉尘现象明显,挥发的气味有毒有害,在晚上不定时会闻到较重的气味,怀疑其晚上有偷排漏排情况。曾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希望反馈办理结果。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17日,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山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骜宇、枣山园区产业发展局局长杨建军相关人员开展了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广安路鲲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MA62B3P31M),地址在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枣山镇大沟村3组。该企业建成1条沥青混合料搅拌生产线,2016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广枣环审批〔2016〕3号),2017年12月17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条水稳拌合生产线,2020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广区环审〔2020〕7号),2022年1月13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条碎石生产线,2022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广市环审批〔2022〕6号),未投产。2020年8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按环评建设了粉尘、废气、噪声等污染治理设施,2023年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大气污染物排放和噪声排放等进行了4次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二)关于“生产过程中挥发气味,有毒有害”问题。经查,企业存在沥青料下料口集气罩负压风量过小,沥青烟气收集效果差,无组织排放;3个沥青罐后端有敞口,预热烟气无组织排放;2个重油罐预热烟气无收集管道等问题。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生产过程中噪音现象明显”问题。经查,该企业采取全封闭生产车间等措施减少噪声,居民区可听到声音较小,2023年对企业对噪声排放进行了4次自主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符合相关标准。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四)关于“生产过程中粉尘,周边蔬菜上粉尘现象明显”问题。经查,该企业采取全封闭生产车间以减少粉尘。经实地走访居民区,蔬菜作物粉尘不明显。但物料仓堆放、作业时未全密闭,喷淋、清扫等防扬尘措施不到位,厂区场地有一定扬尘污染。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五)关于“在晚上不定时会闻到较重的气味,怀疑其晚上有偷排漏排情况”问题。经查,该企业生产设备和除尘、降噪、除味等环保设施均实行一键启动,环保设施均能正常运行,无证据证明企业存在偷排漏排现象。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六)关于“曾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问题。广安经开区对每次投诉均积极开展了调查核实,督促企业持续完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及时进行了回复。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骜宇 责任单位: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产业发展局、建设环保局、枣山街道 责任人: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产业发展局局长杨建军,建设环保局局长王伟平,枣山街道办事处主任蔡云龙。 (一)关于“生产过程中挥发气味,有毒有害”问题。 1. 由广安经开区管委会督促企业于2024年3月31日前,增加沥青料下料口负压风量,密闭3个沥青罐后端敞口,增加2个重油罐预热烟气收集管道接入环保处理设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2. 2024年3月19日,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委托检测机构对废气进行了检测。 (二)关于“生产过程中噪音”问题。 1. 责成该企业在22:00至次日6:00停止生产。遇特殊情况需夜间生产,提前会同社区做好周边群众宣传解释工作。 2. 2024年3月19日,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委托检测机构对噪声进行了检测。 (三)关于“生产过程中粉尘,周边蔬菜上粉尘现象明显”问题。 由广安经开区管委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物料仓堆放、作业时全密闭,喷淋、清扫等防扬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四)由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服务指导,聘请专业机构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体检,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开展夜间排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周边群众的宣传引导,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无        无
6        SD20LD0316GA08        华蓥市        华蓥市阳和镇观城村河流长期受到污染,浑浊现象明显,据村民讨论是上游青草农业公司的养殖污水直排到小河里造成。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7日,华蓥市政府副市长肖荣幸组织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华蓥市农业农村局、阳和镇和古桥街道开展了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查,群众反映企业为广安市青草农业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华蓥市古桥街道兴隆村5组(阳和镇观城村河流上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681MA69E8JL75,目前存栏生猪3342头。2020年11月23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广环华承审〔2020〕4号)。 (一)关于“华蓥市阳和镇观城村河流长期受到污染,污浊现象明显”的问题。 2023年11月17日,华蓥市古桥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公司粪污处理池渗漏,现场要求养殖业主修复排水管,清理河道。2023年12月29日,华蓥市农业农村局与古桥街道在巡查中发现广安市青草农业有限公司对河道清理不到位,部分河道仍有排污痕迹未清理彻底。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二)关于“居民讨论是上游青草农业有限公司的养殖排污”的相关问题。 2024年3月15日上午,华蓥市阳和镇、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对广安市青草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及附近河沟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未及时发现管道破损),导致沼液废水渗漏污染消纳用地生产便道(未硬化)约20米,暂未发现渗漏沼液废水污染附近河沟情况。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华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波 责任单位:华蓥市农业农村局,古桥街道、阳和镇 责任人:华蓥市农业农村局王丽;古桥街道办事处刘天财;阳和镇人民政府 席娟 (一)关于“华蓥市阳和镇观城村河流长期受到污染,污浊现象明显”的问题。 2023年12月29日,华蓥市古桥街道向青草农业有限公司下达《环保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修复排水管,清理河道;2024年1月3日前启动整改,1月9日完成整改。2024年3月17日,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于对该河道水质取样检测,检测结果为地表水三类水质。 (二)关于居民讨论是上游青草农业有限公司的养殖排污”的相关问题。 1. 由华蓥市农业农村局督促青草农业有限公司将被污染的土壤转移至粪肥消纳用地,3月16日,现场核查时,已整改到位。2. 3月17日上午,华蓥市政府副市长肖荣幸组织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华蓥市农业农村局、阳和镇和古桥街道等单位,并对养殖业主进行了批评教育,敦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守法经营。3. 由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对青草农业有限公司涉嫌未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无        无
7        SD20LD0316GA09        广安区        广安城北花园路碧桂园22栋旁边的渠江面上疑似有油状物的东西,油污面积大,此现象持续半个月。        否        不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024年3月18日,广安区政府副区长王正君组织广安市广安区水务局、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立即到现场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核查人员在碧桂园22栋附近渠江江面巡检时,未发现油状物的情况。在碧桂园小区22栋、29楼及小区附近开核查时,发现上午10-12点时间段,江面反射阳光(3月以来,广安区多为晴天,阳光充足,日照时间长),会造成产生疑似油污状的错觉。        责任领导:广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正君 责任单位:广安区水务局 责 任 人:广安区水务局局长杨江霞 一是持续加强巡查。督促广安区乡(镇)、村级河长履职尽责,开展巡河工作,常态化开展全区河道保洁工作,不定期打捞河湖垃圾。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压紧压实各级河长及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河湖长制会议制度、巡查制度、联防联控等相关制度,加强执法监管,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排污行为。 三是深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等契机,大力宣传《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形成“节水惜水爱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无        无
8        SD20LD0316GA10        经开区        在广安市广安区枣山镇大沟村3组有一家生产沥青的广安路鲲建材有限公司,附近居民能看到浓烟,闻到呛人的气味,村民曾多次反映,一直未得到解决,工厂仍在照常营业,希望处理结果反馈给本人。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17日,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山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骜宇、枣山园区产业发展局局长杨建军相关人员开展了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广安路鲲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MA62B3P31M),地址在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枣山镇大沟村3组。该企业建成1条沥青混合料搅拌生产线,2016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广枣环审批〔2016〕3号),2017年12月17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条水稳拌合生产线,2020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广区环审〔2020〕7号),2022年1月13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条碎石生产线,2022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广市环审批〔2022〕6号),未投产。2020年8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按环评建设了粉尘、废气、噪声等污染治理设施,2023年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大气污染物排放和噪声排放等进行了4次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二)关于“能看到浓烟,闻到呛人的气味”问题。经查,企业存在沥青料下料口集气罩负压风量过小,沥青烟气收集效果差,无组织排放;3个沥青罐后端有敞口,预热烟气无组织排放;2个重油罐预热烟气无收集管道等问题。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村民曾多次反映,一直未得到解决,工厂仍在照常营业”问题。经查,广安经开区对每次投诉均积极开展了调查核实,督促企业持续完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及时进行了回复。企业手续齐全,污染治理设施齐全,合法生产。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骜宇 责任单位: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产业发展局、建设环保局、枣山街道 责任人: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产业发展局局长杨建军,建设环保局局长王伟平,枣山街道办事处主任蔡云龙。 (一)由广安经开区管委会督促企业于2024年3月31日前,增加沥青料下料口负压风量,密闭3个沥青罐后端敞口,增加2个重油罐预热烟气收集管道接入环保处理设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二)由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服务指导,聘请专业机构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体检,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大对周边群众的宣传引导,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无        无
9        SD20LD0316GA11        邻水县        广安市邻水县同心桥旁边(邻水二中中学初三宿舍楼下)有一砂石厂,生产灰尘大,噪音大,影响学生休息,且营业时间长。工厂货车、三轮车出入频繁,此路段路窄、人多,附近居民出行不便,存在安全隐患。曾多次反映,处理结果不满意,希望引起重视。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7日,邻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仁林组织县综合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鼎屏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砂石厂为邻水县胜风建材经营部(以下简称“胜风建材”),位于邻水县鼎屏镇北外街96号,系租用鼎屏镇玉屏社区农户用地,主要从事建筑材料销售,系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1623MAACJXKT4U)。 (一)关于群众反映“广安市邻水县同心桥旁边(邻水二中中学初三宿舍楼下)有一砂石厂,该砂石厂生产灰尘大,噪音大,影响学生休息,且营业时间长”问题。 经查,胜风建材现场堆放碎石约60立方米、河砂15立方米、红砖1.9万匹、袋装水泥2吨,场内配有2台小型装载机械。一是现场检查时发现场内碎石、砂石未完全覆盖,场地未硬化,围墙虽安装有喷淋,但未配置雾炮,加之管理粗放,导致材料装运时存在较大扬尘;二是使用小型装载机械装运材料时噪声较大,加之作业区距离校区过近(距邻水二中初三宿舍楼约30米),存在噪声较大影响学生休息现象。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群众反映“工厂货车、三轮车出入频繁,此路段路窄、人多,附近居民出行不便,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经查,胜风建材所属位置为城郊结合部,紧邻学校,周边居民、学生及接送家长较多,加之经营时运输车辆出入频繁,加重了交通拥堵,导致周边居民和学生出行不便,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群众反映“曾多次反映,处理结果不满意,希望引起重视”问题。经查,涉及“胜风建材”相关环境问题投诉共有1次。2022年6月15日,群众向“12345便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12345”)反映“胜风建材灰尘大、噪声大”问题,经查,胜风建材在运输砂石时防扬尘措施不到位,且在装卸过程中噪声较大,邻水县综合执法局于2022年6月16日对现场负责人(孟胜)发出《整改通知书》(邻综执〔2022〕第2841号),责令其立即整改(安装喷淋抑尘设施),胜风建材安装了喷淋设施,并调整营业时间;经过企业整改,同年6月20日“12345”回访群众“基本满意”。但因近期企业经营情况较好,加之管理粗放,导致“扬尘大、噪声大”问题反弹。综上,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蒋仁林 邻水县委常委、副县长提名人选 朱洺新 责任单位: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鼎屏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蒲双银 邻水县鼎屏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小龙 (一)加强宣传。邻水县综合执法局、邻水生态环境局和鼎屏镇人民政府现场向企业负责人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二)立即整改。邻水县综合执法局、邻水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责令胜风建材立即整改。业主从整改成本、邻避效应等方面考量,自愿搬离此处。2024年3月18日,业主已完成场内碎石、红砖、河砂清理,2024年3月19日所有设施已拆除完毕,装载机械已离场,场内环境已清扫,并终止了与鼎屏镇玉屏社区农户的用地租用合同。        无        无
10        SD20LD0316GA12        邻水县        邻水县丰禾镇福利村4组(原6组)住户熊某家的生活污水、养猪水流到徐某家农田,导致半亩田已无法耕种,村干部、镇上环保处、警察都到现场协调处理过,但对方不听不理会,请求督导组到现场核实并帮助处理。        否        属实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2024年3月17日,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胜川组织邻水生态环境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丰禾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邻水县丰禾镇福利村4组(原6组)住户熊某,实际为邻水县丰禾镇福利村7组居民,徐某家农田在熊某住房后侧。 (一)关于群众反映“熊某家的生活污水流到徐某家农田,导致半亩田已无法耕种”问题。经查,一是熊某于2005年10月在其宅基地建设一栋占地120平方米的四层住房,常住1人(子女常年在外务工);住房配套建设1个约4立方米的三格式化粪池,负责收纳一楼厕所生活污水,设有一外排口在住房后侧。现场核查时,三格式化粪池收集污水的厕所基本未使用,且排口无污水排放痕迹。二是熊某住房后侧有1处生活污水直排口,其二、三、四楼厕所和厨房废水通过此直排口排入徐某家农田,导致农田存有部分污水,对耕种有一定影响。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群众反映“熊某家的养猪水流到徐某家农田,导致半亩田已无法耕种”问题。经查,熊某系农村散养户,其住房一楼设有占地约20平方米的养猪圈舍,配套建设容量40立方米粪坑,该粪坑负责收集一楼养猪圈舍粪污,粪坑无外排口,所收纳粪污用于自家农灌。现场踏勘发现,熊某已于2023年5月停止生猪养殖,未发现粪坑有污水外排、渗漏流入徐某家农田现象。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群众反映“村干部、镇干部环保处、警察都到现场协调处理过,但对方不听不理会”问题。经查,涉及“熊某家污水流入徐某家农田”问题投诉共有4次。一是2023年8月10日,群众向“12345便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12345”)反映该问题,经丰禾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和协调处理,同年8月15日“12345”回访群众“满意”;二是2024年2月23日,群众再次向“12345”反映该问题称“2023年8月10日投诉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经丰禾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核实,投诉双方已协商解决,双方同意污水管道改道,不影响农田使用,同年3月7日“12345”回访群众多次失败,系统“默认满意”;三是2024年2月26日,邻水县信访局接到群众反映该问题,当天转由丰禾镇人民政府办理,目前未回复(办理时限3个月);四是同年2月29日“邻水县110报警中心”接到纠纷报警电话,丰禾镇派出所民警出警发现系因该问题所产生纠纷,便会同丰禾镇福利村村委会开展调解工作。因被投诉人(熊某)一直未能履行调解承诺,导致问题未能妥善解决。截至3月16日,丰禾镇人民政府仍在着手制定矛盾问题化解方案。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汪洋 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胜川 责任单位: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丰禾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局长 范建川 丰禾镇人民政府镇长 沈丹枫 (一)关于“熊某家的生活污水流到徐某家农田,导致半亩田已无法耕种”问题。 一是立即取缔外排口。丰禾镇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3月17日将熊某住房三格式化粪池外排口进行彻底封堵,杜绝污水外排情况发生。 二是妥善收集污水。丰禾镇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3月17日将熊某住房生活污水收集管道进行改造,将二、三、四楼厕所和厨房废水接入粪坑收集储存,用于资源化利用,彻底解决污水处置问题。 三是有效改善耕地。丰禾镇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3月19日完成对徐某家农田的翻耕;邻水县丰禾镇福利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已与徐某丈夫刘某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并于2024年4月底前栽种适宜农作物,改善农田耕种环境。 (二)关于“村干部、镇干部环保处、警察都到现场协调处理过,但对方不听不理会,请求督导组到现场核实并帮助处理”问题。 2024年3月19日,通过多方调解,已彻底解决熊某家污水直排入徐某家农田问题,并妥善处理了徐某家农田恢复耕种事宜;双方矛盾已化解,投诉人表示谅解,对处理结果满意,并签订息诉息访承诺书。        无        无
扁鹊(匿名发布)
扁鹊(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3-26 09:17
序号        信访编号        举报县市区        举报内容        重点关注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办理备注
1        SD20LX0317GA01        广安区        1、广安川能能源有限公司是广安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特许经营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是否具有处置医疗废物的公益性?公司以收运医疗废物要亏损、没有规划基层医疗机构的运输路线,医疗废物暂存点已确定,不与广安区的基层医疗机构(医务室、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签医疗废物处置协议,也不依法收运医疗废物。 2、广安区的基层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何时依法建立长效机制依法处置拭目以待?何时才不乱象众生?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19日,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杨东南组织广安区卫生健康局和广安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相关人员对群众反映事项,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查,广安区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99个,其中个体诊所192个,卫生服务站1个。目前广安区各诊所、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产生的医疗废物上送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存管理,并与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办理了交接手续(实行清单、台帐制),上级医疗机构与广安川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合同,医疗废物交由该公司统一处置。川能公司每2天使用危险废物转运车到上级医疗机构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同时定期将医疗废物的“五联单”交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问题核查情况: (一)关于“广安区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不知是否公开招标”问题。由于广安区多数医疗机构开放床位较少,每年产生的医疗废物有限,处置费用金额较少,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可不需公开招标。川能公司是距离广安区最近的一家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且愿意按市场标准收取相关费用,而邻水县及其他市州的处置单位因考虑到运输成本均不愿意到广安区收集医疗废物。故广安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未进行公开招标,与川能公司签订了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合同,医疗废物交由川能公司集中处置。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广安区的基层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何时依法建立长效机制”问题。经查,广安区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向上级医疗卫生机构上送医疗废物,再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置的方式符合上级相关规定,符合广安区医疗废物处置实际,并形成了长效机制。同时,广安全市医疗废物处置模式基本一致。经咨询省内相关市州,目前自贡、德阳、乐山等市也是采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上送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处置的管理模式。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其它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副区长杨东南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纪委监委 责 任 人:区卫生健康局局长刘志军、区发改局局长凌云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医废管理及宣传和人员培训,保障我区生态安全,同时强化监管工作。二是责成发改部门配合市发改委做好医疗废物收费标准动态调整工作。三是责成区卫生健康局及时听取诊所、门诊部等基层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医疗废物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坚决防止医疗废物外溢行为,保障人体健康。下一步广安区将持续做好医疗废物相关管理工作。        无        无
2        SD20LD0317GA02        武胜县        广安市武胜县昌平壹品江山小区于2023年8月份交付,业主周末装修(砸墙、电钻声)噪音大,影响了居民休息,自诉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周末可静音装修,不能噪音装修。并曾多次与小区物业沟通协调,但物业仅张贴了静音装修告示,没有去协调处理,周末装修噪音仍较大,希望能切实解决周末装修噪音大的问题。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昌平·壹品江山小区位于武胜县沿口镇龙山路218号,该小区于2023年8月交付,共有900余户业主,目前已接房500余户、入住100余户,另有100余户正在进行室内装修。2024年3月19日,武胜县综合执法局联合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一)关于“广安市武胜县昌平·壹品江山小区于2023年8月份交付,业主周末装修(砸墙、电钻声)噪音大,影响了居民休息”的问题。 武胜县综合执法局和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通过询问走访,了解到小区5栋1单元刘某、13栋1单元胡某、8栋2单元曹某等10余户业主,在周末时间段集中进行砸墙、钻洞等室内装修项目,产生较大的噪声。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自诉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周末可静音装修,不能噪音装修”的问题 经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内容为“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使用机动车音响器材,应当控制音量,防止噪声污染。机动车应当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防止噪声污染”,第六十六条“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并非自诉人反映的“周末可静音装修,不能噪音装修”内容。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曾多次与小区物业沟通协调,但物业仅张贴了静音装修告示,没有去协调处理,周末装修噪音仍较大”的问题 经查,2024年3月16日,昌平·壹品江山物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在小区公示栏和每栋楼入户大厅张贴了公告,提醒业主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午间、夜间等时段进行产生噪音的装修作业,物业管理人员虽进行了巡逻、监督、提醒,但效果不明显。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武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冠宇 责任单位:武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武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雷浚、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镇长舒海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武胜县综合执法局联合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通过公告公示、入户宣传等方式,积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业主在规定时间内装修,防止装修噪音扰民。 (二)武胜县综合执法局督促物业加强监督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发现有违规施工行为及时制止,做好协调处理。 (三)强化部门联动,武胜县综合执法局、武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执法监督,对不听劝阻、严重扰民的,依法进行查处。        无        无
3        SD20LD0317GA03        广安区        广安区四方街西溪尚品3号门的垃圾中转站,臭气熏天,影响了居民生活,且垃圾站距离西溪尚品只有100米,自诉人认为该垃圾站修建不合理,曾一直投诉,但没有得到重视,希望现场实地查看。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18日,广安市城管执法局立即派出专人会同作业承包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核查。 (一)关于“广安区四方街西溪尚品3号门的垃圾中转站,臭气熏天,影响了居民生活”问题。经查,因岳池普安垃圾焚烧厂3月15日至3月27日设备检修,垃圾限量转入,城区生活垃圾未能及时转运,造成异味严重,臭气熏天,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垃圾站距离西溪尚品只有100米,自诉人认为该垃圾站修建不合理”问题。经查,西溪西区垃圾中转站,位于我市主城区万盛街道四方街(兔儿山公园东侧),于201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建设当初位于城乡结合部,随着城市规模的快速扩张,现已处在城中心,由广安市市政环卫处管理。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曾一直投诉,但没有得到重视,希望现场实地查看“问题。经查,接到群众举报或投诉,广安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均派专人到达现场或电话进行了沟通解释,启动了广安大型垃圾中转站及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因垃圾站短期内无法搬迁,问题不能短期内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市政环卫处处长黎文松 责任单位: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市政环卫处黄文鹏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每周安排水车冲洗垃圾中转站两次以上,并在转运车辆倾倒垃圾后及时对垃圾池和压缩设备进行消杀清洗,同时加强对垃圾中转站、转运车辆的消杀,尽量减少臭味。二是待3月底岳池普安垃圾焚烧厂检修完成后,立即对城区积压的生活垃圾进行全面转运清理,做到日产日清。三是要求金沙田公司3月底完成厨余处置中心喷淋除臭等设施新增工作,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根据《2022年广安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文件,启动广安大型垃圾中转站及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由广安发展建设集团负责在广华大道车管所旁边建设一座处理能力500吨/天的大型垃圾中转站,目前已取得立项文件、方案批准通知书、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已完成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设备采购前期准备和工程项目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正开展项目用地平场、完善用地相关手续等工作。该项目建成后,城区现有垃圾中转站将停止运行。预计2025年5月底建成投入使用。        无        无
4        SD20LD0317GA04        广安区        广安区西溪尚品一期后门垃圾中转站已建成十几年了,现在金沙田垃圾处理公司在垃圾站内建了2个棚用来存储垃圾,且进行垃圾分拣、制成肥料。垃圾堆放味道臭,影响居民生活,曾进行多次投诉,等待解决。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8日,广安市城管执法局立即派出专人会同作业承包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核查。 (一)关于”金沙田垃圾处理公司在垃圾站内建了2个棚用来存储垃圾,且进行垃圾分拣、制成肥料,垃圾堆放味道臭,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经查,西溪西区中转站是一个生活垃圾收集点,位于我市主城区万盛街道四方街(兔儿山公园东侧),由广安市市政环卫处管理。主要负责万盛、广福、枣山等区域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转移。2023年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广安府办函﹝2020﹞74号),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了广安市城南片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采用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处置的模式。2023年11月在该中转站建成垃圾分类末端处理中心(2个棚),包括厨余处置中心和可回收物集散中心等,中标企业为:无锡金沙田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住址为: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前洲配套区宝露路,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746848745N)。异味来源于该中转站厨余处置中心集料仓口堆放的厨余垃圾,因未及时处理,散发难闻气味,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曾进行多次投诉,等待解决“问题。经查,接到群众举报或投诉,广安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派专人到达现场或电话进行了沟通解释,因广安大型垃圾中转站及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还未建成,垃圾分类末端处理中心(2个棚)短期内无法搬迁,问题不能短期内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市政环卫处处长黎文松 责任单位: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市政环卫处黄文鹏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金沙田公司清理了厨余处置中心内的厨余垃圾,并进行全面消杀清洁工作,目前,现场环境整洁无异味。二是已对金沙田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加强内部管理,并严格落实“日产日清”“封闭管理”“定期消杀清洁”等要求,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要求金沙田公司3月底完成厨余处置中心喷淋除臭等设施新增工作,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四是加强对该中转站的日常监管,增加巡查频次,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并适时增加冲洗频次,保持每周2次以上,以维护垃圾中转站整洁规范运行。五是根据《2022年广安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文件,启动了广安大型垃圾中转站及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由广安发展建设集团负责在广华大道车管所旁边建设一座处理能力500吨/天的大型垃圾中转站,目前已取得立项文件、方案批准通知书、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已完成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设备采购前期准备和工程项目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正开展项目用地平场、完善用地相关手续等工作,预计2025年5月底建成投入使用。该项目建成后,垃圾站内建成的2个棚即垃圾分类末端处理中心将进行整体搬迁。        无        无
5        SD20LD0317GA05        广安区        自诉人称广安区西溪尚品的垃圾中转站很臭,认为垃圾中转站设置在距离居民住宅门口20米的位置不合理,且现在该垃圾中转站进行垃圾分离处理,垃圾集中堆在垃圾站,影响生活,希望给业主一个合理的处理方式,要求现场实地查看。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8日,广安市城管执法局立即派出专人会同作业承包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核查。 (一)关于”自诉人称广安区西溪尚品的垃圾中转站很臭“问题。经查,岳池普安垃圾焚烧厂3月15日至3月27日设备检修,垃圾限量转入,城区生活垃圾未能及时转运,造成异味严重。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认为垃圾中转站设置在距离居民住宅门口20米的位置不合理“问题。经查,西溪西区垃圾中转站,位于我市主城区万盛街道四方街(兔儿山公园东侧),于201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建设当初位于城乡结合部,随着城市规模的快速扩张,现已处在城中心,由广安市市政环卫处管理。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现在该垃圾中转站进行垃圾分离处理,垃圾集中堆在垃圾站,影响生活,希望给业主一个合理的处理方式,要求现场实地查看“问题。经查,2023年,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广安府办函﹝2020﹞74号),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了广安市城南片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采用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处置的模式。2023年11月在该中转站建成垃圾分类末端处理中心,包括厨余处置中心和可回收物集散中心等,中标企业为:无锡金沙田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住址为: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前洲配套区宝露路,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746848745N)。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市政环卫处处长黎文松 责任单位: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市政环卫处黄文鹏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一是每周安排水车冲洗垃圾中转站两次以上,并在转运车辆倾倒垃圾后及时对垃圾池和压缩设备进行消杀清洗,同时加强对垃圾中转站、转运车辆的消杀,尽量减少臭味。二是待3月底岳池普安垃圾焚烧厂检修完成后,立即对城区积压的生活垃圾进行全面转运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二)根据《2022年广安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文件,启动了广安大型垃圾中转站及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由广安发展建设集团负责在广华大道车管所旁边建设一座处理能力500吨/天的大型垃圾中转站,目前已取得立项文件、方案批准通知书、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已完成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等前期工作,正开展项目用地平场、完善用地相关手续等工作。该项目预计2025年5月底建成投入使用,城区现有垃圾中转站将停止运行。 (三)一是已督促金沙田公司清理了厨余处置中心内的厨余垃圾,并进行全面消杀清洁工作,目前,现场环境整洁无异味。二是已对金沙田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加强内部管理,并严格落实“日产日清”“封闭管理”“定期消杀清洁”等要求,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要求金沙田公司3月底完成厨余处置中心喷淋除臭等设施新增工作,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四是广安大型垃圾中转站及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建成后,该垃圾分类末端处理中心将进行整体搬迁。        无        无
6        SD20LD0317GA06        广安区        广安区上甲山水后门垃圾中转站凌晨4、5点就开始作业,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垃圾中转站负责人说要搬迁,但一直未搬走,还修了2个集装箱式的棚子,曾多次向12315、110投诉,希望能重视,给业主准确答复。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8日,广安市城管执法局立即派出专人会同作业承包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核查。 (一)关于”广安区上甲山水后门垃圾中转站凌晨4、5点就开始作业,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经查,西溪西区中转站是一个生活垃圾收集点,位于我市主城区万盛街道四方街(兔儿山公园东侧),主要负责万盛、广福、枣山等区域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转移,由广安市市政环卫处管理。因岳池普安垃圾焚烧厂设备检修,垃圾限量转入,3月15日-3月27日,垃圾转运车需凌晨5点开始转运至岳池普安垃圾焚烧厂排队等候倾倒垃圾。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垃圾中转站负责人说要搬迁,但一直未搬走,修了2个集装箱式的棚子“问题。经查,广安大型垃圾中转站及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现处于建设期,该项目建设后,城区现有垃圾站将停止运行。2023年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广安府办函﹝2020﹞74号),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了广安市城南片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采用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处置的模式。2023年11月在该中转站建成垃圾分类末端处理中心(2个棚子),包括厨余处置中心和可回收物集散中心等,中标企业为:无锡金沙田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住址为: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前洲配套区宝露路,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746848745N)。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三)关于”曾多次向12315、110投诉,希望能重视,给业主准确答复”问题。经查,相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或投诉后,均派专人到达现场或电话进行了沟通解释。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市政环卫处处长黎文松 责任单位: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市政环卫处黄文鹏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一是3月底岳池普安垃圾焚烧厂检修完成后,垃圾站作业时间恢复到早上6点。二是已督促金沙田公司清理了厨余处置中心内的厨余垃圾,并进行全面消杀清洁工作。三是扩大宣传力度,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疏导工作,协调通知社会垃圾清运人员在垃圾站外安静等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减少噪音对周围住户的影响,并及时发现,制止噪音扰民现象。 (二)根据《2022年广安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文件,启动了广安大型垃圾中转站及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由广安发展建设集团负责在广华大道车管所旁边建设一座处理能力500吨/天的大型垃圾中转站,目前已取得立项文件、方案批准通知书、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已完成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等前期工作,正开展项目用地平场、完善用地相关手续等工作。预计2025年5月底建成投入使用。该项目建成后,城区现有垃圾中转站将停止运行,垃圾分类末端处理中心(2个棚子)将整体搬迁。        无        无
7        SD20LD0317GA07        广安区        广安东南片区前进美好家园旁工地施工时灰尘很大,早上5、6点就开始施工,晚上11、12点结束,影响学生休息。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9日,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亮带队组织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广安区中桥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到现场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查,广安市广安区东南片区前进美好家园旁为方坪大道北延段土石方项目,石材切割施工单位为四川省广安宏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3年开始动工,目前土方基本完成,正在进行石方处理。 (一)关于“施工方施工时灰尘很大”问题, 经查,施工现场设有降尘措施,但降尘设备部分时段未开启,施工时灰尘较大。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早上5、6点就开始施工,晚上11、12点结束,影响学生休息”问题。 经查,前进美好家园土石方工程施工方为加赶工期,施工时间过长,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亮; 责任单位: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区中桥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勇、广安区中桥街道党工委书记黄河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关于“施工方施工时灰尘很大”问题; 1.加强现场湿法作业,增加现场雾炮、水车等降尘设备,严格落实一机一炮等措施。 2.禁止运输车辆超限超载造成工地及道路泥石散落。 (二)“早上5、6点就开始施工,晚上11、12点结束,影响学生休息”问题。 责成施工方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严禁夜间施工(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期间),尽量避免施工噪声对周边群众产生影响; (三)广安区人民政府将举一反三,组织力量对辖区各建筑工地开展排查,督促其严格落实噪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无        无
8        SD20LD0317GA08        岳池县        从广安岳池县苟角镇垃圾中转站前的弯桥过去右边数第三家门市,疑似加工地沟油,白天不作业,晚上10点以后就能闻到加工后产生的味道,气味很重很大,影响居民生活,希望去现场核实。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7日,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苟角镇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唐某受广安恒远生物能源加工厂委托收购废弃动、植物油(工业用),并将其住房一楼作为餐厨垃圾临时存放点。唐某使用电动三轮车在苟角镇五家餐馆装载餐厨垃圾运输至其住房内存放。未发现唐某在其住房一楼从事加工地沟油行为。待存放量达到1000公斤左右,通知广安恒远生物能源加工厂负责餐厨垃圾收运的工作人员运走,唐某没有直接参与处置餐厨垃圾,也未发现向外排放餐厨垃圾的行为。广安恒远生物能源加工厂最近一次收运餐厨垃圾的时间是2月18日,双方有《废弃油脂处理记录表》记录。截至目前,唐某再次收集了900公斤左右餐厨垃圾存放在住房一楼,导致存放地有异味。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谭锦华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彭强军 责任单位: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 任 人: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江维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和参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计算基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计算规则》,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唐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唐某本人承诺并签署承诺书,表示不再从事餐厨垃圾回收。二是唐某已于3月19日将存放的餐厨垃圾交由广安绿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并将存放点清洗消毒,消除异味。三是岳池县将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餐厨垃圾回收的监督管理,保障岳池县生态安全,同时加强宣传及加大日常巡查频率,坚决防止加工地沟油和餐厨垃圾污染的行为。        无        无
9        SD20LD0317GA10        广安经开区        位于广安经开区枣山玉皇观社区村口的广安路鲲建材有限公司,距离村里很近,加工沥青时味道重,之前反映很多年,希望能够尽快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自诉人。        是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18日,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组织了枣山园区建设环保局、产业发展局、广安经开区公安分局、枣山街道开展了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广安路鲲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MA62B3P31M),地址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枣山镇大沟村3组。该企业建成1条沥青混合料搅拌生产线,2016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广枣环审批〔2016〕3号),2017年12月17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条水稳拌合生产线,2020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广区环审〔2020〕7号),2022年1月13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条碎石生产线,2022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广市环审批〔2022〕6号),未投产。2020年8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按环评建设了粉尘、废气、噪声等污染治理设施,2023年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大气污染物排放和噪声排放等进行了4次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一)关于“距离村里很近,加工沥青时味道重”问题。经查,企业存在沥青料下料口集气罩负压风量过小,沥青烟气收集效果差,无组织排放;3个沥青罐后端有敞口,预热烟气无组织排放;2个重油罐预热烟气无收集管道等问题。企业距离附近村民150米以上。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之前反映很多年,希望能够尽快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自诉人”问题,经查,广安经开区对每次投诉均积极开展了调查核实,督促企业持续完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及时进行了回复。企业手续齐全,污染治理设施齐全,合法生产。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蒲靖、王骜宇 责任单位: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建设环保局、产业发展局、枣山街道 责 任 人: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建设环保局局长王伟平,产业发展局局长杨建军,枣山街道办事处主任蔡云龙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广安经开区管委会督促企业于2024年3月31日前,增加沥青料下料口负压风量,密闭3个沥青罐后端敞口,增加2个重油罐预热烟气收集管道接入环保处理设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二)2024年3月19日,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气进行了检测。 (三)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服务指导,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体检,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开展夜间排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周边群众的宣传引导,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无        无
10        SD20LD0317GA11        岳池县        位于广安市岳池县九龙大街701号的小区内,有一家御捷电动车专卖店,在小区院内修车,卫生差,且把修车机油、防冻液等污水倒入小区下水道,导致夏天味道臭、蚊虫多,曾多次与店主沟通,店主不理会。要求店主不要再倒入下水道,及时清理垃圾。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8日,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朝阳街道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御捷电动车专卖店,地址为九龙大街701号的小区内,为个人独资企业。九龙大街701小区内下水道未发现有倾倒修车机油、防冻液的痕迹,但下水道存在污水、垃圾、淤泥等现象。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易鹏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唐浩恩 责任单位: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汤兵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3月18日,御捷电动车专卖店经营业主已组织工人对下水道中的垃圾、污水、淤泥等进行清理,并将周边污染路面冲洗干净。二是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对御捷电动车商家将污水倒入小区下水道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处罚款500元。三是岳池县将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无        无
11        SD20LD0317GA12        广安区        广安市疾控中心疫情期间修的实验室的两个换气系统噪音大,曾多次协商后,疾控中心采取用板子隔音的方式,但没有效果,做实验时声音仍然很大,希望能得到切实解决。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0日,广安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疾控中心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举报件中涉及产生噪音的部位是市疾控中心新修建理化实验室楼顶排风系统风机,投诉人是市疾控中心院内家属楼住户。 (一)关于“广安市疾控中心疫情期间修的实验室的两个换气系统噪音大”问题。 经查,2023年市疾控中心曾收到该群众反映噪音大问题,市疾控中心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帮助测量实验室排风管道附近环境音量申请,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省广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反映问题群众家中敏感点超标7分贝。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曾多次协商后,疾控中心采取板子隔音的方式,但没有效果,做实验时声音仍然很大,希望得到切实解决”问题。 经查,市疾控中心在收到监测报告后,第一时间联系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排风系统生产厂家、理化实验室设计公司等共同商讨解决问题,最终采取加装隔音墙和隔音板等措施减少风机噪声。加装隔音措施后,噪声较前减小。市疾控中心当时未联系上投诉群众,询问家属楼其他住户,反馈未听到噪声,因此未再对噪声进行监测。收到举报交办单后,再次联系该群众,反映噪声仍偏大,要求市疾控中心进一步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兼)何斌 责任单位:广安市疾控中心 责 任 人:广安市疾控中心党委书记唐爱军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由市疾控中心再次联系市生态环境局,对目前加装隔音墙和隔音板等措施后风机噪音进行再次检测。二是由市疾控中心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对实验室三楼楼顶和五楼楼顶的风机安装实地情况进行勘察,采取妥善措施进一步加强隔音处理。三是结合该居民只有夜间在家的实际情况,督促市疾控中心在新的隔音措施落实前,下班后及时关闭抽风系统,待第二日上班前再对需要排风的实验室提前进行抽排风处理,尽量降低排风系统产生噪声对周围群众的影响。四是督促市疾控中心完善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实验室监督管理,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无        无
12        SD20LD0317GA13        岳池县        广安市岳池县龙湖观澜小区外的龙湖大道马路上,有人用音响唱歌,声音大,且持续到晚上10点,严重扰民、影响生活,多次投诉,一直未得到正面处理。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7日晚,岳池县公安局联合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朝阳街道办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龙湖观澜小区外的龙湖大道位于龙凤路三段,因龙凤路系新修建道路,地处城郊,夜晚车辆、行人相对较少,部分城区居民选在此处唱歌,演唱过程中音响音量开得较大,声音传播较远,对周边小区特别是临近此路段的小区居民有一定的影响。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龙军华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唐浩恩 责任单位:岳池县公安局 责 任 人:岳池县公安局政委周长明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3月17日、3月18日晚,岳池县公安局、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岳池县朝阳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执法组到龙凤路开展联合执法。对4起露天KTV组织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法制宣传,督促其降低音量、缩短唱歌时间,并将活动地点搬迁至无人区,远离居民区,避免噪音扰民、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二是通过近期持续巡逻管控,目前龙凤路露天KTV组织者已采取远离居民区、降低音量、缩短时间等方式降低对周边小区群众影响,龙凤路噪音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三是岳池县将督促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巡防,加大全县露天KTV噪声整治宣传力度,倡导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减少噪声排放;及时发现、劝阻、查处噪音扰民行为,确保噪音扰民现象得到遏制。        无        无
13        SD20LD0317GA14        广安区        广安市广安区城北街道很多商户将油污污渍倒入下水道,经常引起下水道堵塞,无人管理,环境脏乱差。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8日,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亮组织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广安区浓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到广安区城北辖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目前,广安区餐厨垃圾主要通过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收运,2023年9月以来,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广安市利世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协议》,广安市利世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免费投放餐厨垃圾专门收容器,对广安城区餐厨垃圾进行集中清运和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一是通过随机走访城北辖区群众,询问了解相关情况,部分群众称,有商户将油污倾倒进下水道;二是组织力量对管网进行排查,发现建华路、建设路等街道的部分下水道篦子有油污倾倒痕迹,逐一溯源倒查,发现个别商户确实存在偷倒厨余油污的现象。综上,广安区城北街道存在商户将厨余油倒入下水道现象,但只是个别商户偷倒厨余油行为。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亮; 责任单位: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广安区浓洄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川,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勇,广安区北辰街道党工委书记张讯,广安区浓洄街道办事处主任贾小慧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由广安区人民政府已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辖区内商户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其文明经营;二由责成辖区各街道加大巡查力度,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三是责成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堵塞管道检测、疏通;四是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广安市利世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合理增加清运频率;五是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解决群众疑难问题。        无        无
14        SD20LD0317GA16        广安区        广安市广安思源中学对面(滨江东路西溪峡大桥处)的入河排污口,自诉人怀疑晚上10点以后流入渠江的水未经过处理直排到渠江,因为水里有很多污秽物。之前反映过相关情况,但相关部门未查到,请求到现场核查。        否        不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024年3月18日中午,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亮,率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市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广安区中桥街道办事处、广安区浓洄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到现场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该入河口位于滨江路思源中学段西溪峡大桥下方。 经查,该入河口未见“未经处理的水直排渠江”现象,专班人员对流域附近企业、施工场所等进行摸排调查,也未发现有排污现象;2024年3月18日晚10时20分专班人员再次到该位置现场调查,仍然未见“未经处理的水直排渠江”的情况;2024年3月19日晚10时30分,专班人员到现场再次核实,未见“未经处理的水直排渠江”现象。 通过对周围群众开展实地走访调查,也未发现未经处理的水直排入渠江情况。        责任领导: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亮 责任单位: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区中桥街道办事处,广安区浓洄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勇,广安区中桥街道党工委书记黄河,广安区浓洄街道党工委书记蒋恒 处理情况: 1.广安区政府将督促相关单位对西溪河沿线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实施城市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2.强化宣传引导,提升辖区居民环保意识,共同推动辖区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无        无
15        SD20LD0317GA18        邻水县        广安市邻水县袁市镇新房2组袁某强占耕地建成了一个养猪场(面积约二三百平方),无养猪场手续,曾多次拨打12345热线,但一直未得到处理,需要给本人反馈处理结果。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8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胜川组织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袁市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群众反映的袁某养猪场,实为邻水县袁市镇黄某蔬菜生猪生产家庭农场(以下简称“黄某家庭农场”),2019年11月25日注册,位于邻水县袁市镇沙堰村8组(行政规划调整后为新房村2组),主要从事蔬菜种植、生猪养殖,占地385平方米(其中圈舍381平方米),2020年8月开始建设,2021年1月建成投产,系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1623MA698JCD49),设计存栏量180头,现存栏生猪3头,配套建有2个共约160立方米沼气池。 (一)关于“广安市邻水县袁市镇新房2组袁某强占耕地建成了一个养猪场(面积约二三百平方),无养猪场手续”问题 经查,通过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现场勘测表明,黄某家庭农场所占385平方米土地均为建设用地(非耕地);因其养殖规模较小,属规模以下养殖户,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3号)文件规定,需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后方可修建,但建场至今业主未办理备案手续。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曾多次拨打12345热线,但一直未得到处理,需要给本人反馈处理结果”问题。 经查,涉及“黄某家庭农场强占土地、无手续”等问题的信访投诉,自2020年12月10日起共有25次,由于袁市镇人民政府个别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投诉不上心,工作上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情况,导致该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邻水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汪洋 邻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胜川 责任单位:邻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袁市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邻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魏洪军、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吴远兵、袁市镇人民政府镇长侯钦瀚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5条规定,袁市镇人民政府于3月18日向黄某家庭农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袁府责改〔2024〕1号),责令业主在2024年3月20日前予以改正,消除违法状态;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拆除。目前,业主黄某已主动将养殖圈舍拆除完毕。 (二)由袁市镇纪委对黄某家庭农场未办理相关手续修建养猪场问题、“12345”相关信访处理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的工作人员开展追责问责。        2024年3月20日,袁市镇纪委已就“黄裕中家庭农场未办理相关手续修建养猪场”和“黄裕中违建猪场有关‘12345’信访处理”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对新房村党支部书记廖润明、袁市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李族刚予以诫勉处理,对袁市镇群工办负责人李义平予以免职处理。        无
16        SD20LD0317GA20        岳池县        广安市岳池县荣耀城10栋楼下有一堆建渣,无人清理,尘土飞扬,影响居民生活,希望及时处理建渣。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7日,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环委会办公室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荣耀城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地下车库未封顶,中庭处于露天状态,10栋楼下空旷处为物业服务企业设置的建渣堆放点,主要为室内住宅装修产生的砖块、水泥块、泡沫、编织袋等,约有80m³建渣未及时清理,小区10栋楼下建渣堆积的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易鹏 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红云 责任单位: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姜辉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是由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荣耀城物业服务企业联系车辆清运建渣,并在建渣堆放点设置铁皮围栏和指示标牌,加强建渣堆放点的日常管理。二是岳池县将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小区建渣堆放的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清运建渣,减少扬尘污染,保障小区生态环境安全舒适。        无        无
17        SD20LD0317GA21        武胜县        广安市武胜县南环路71号主干道下水道被堵,粪污流到迎宾大道上,气味很臭。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8日,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对群众反映的事项进行现场核查。 经查,武胜县南环路71号居民小区,系2007年建设的单体建筑小区,涉及居民7户,属于居民自治小区,无物业管理,小区未建设化粪池和检查井。因部分居民将毛巾、塑料袋和纸巾等生活垃圾弃置下水管道,导致管道堵塞,生活污水无法正常排放甚至溢流,影响居民生活。        责任领导:武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冠宇 责任单位: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谭高明、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镇长舒海 处理和整改情况: 3月18日,武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武胜县沿口镇政府到所涉小区进行现场踏勘,制定了整改方案:一是由武胜县沿口镇政府负责落实工作人员做好小区居民宣传引导工作;二是由武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施工队伍,清理路面污水,并对该处管道内的杂物、粪便进行清理疏通;三是新建检查井2座,以便后期维护。截至3月19日,2座检查井已建成,管道堵塞和污水溢流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无        无
18        SD20LD0317GA22        华蓥市        华蓥市华龙街道办事处柏木杉村山上有几个水池,怀疑山上养猪场排便水流到水池里,几年未得到解决,请求现场核查情况。        否        不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024年3月18日,华蓥市农业农村局、华龙街道开展了现场调查和处理工作。 经查,群众反映的水池系华蓥市泰奕养殖家庭农场种养循环配套建设的沼液储存池。该养殖场位于四川省油樟现代林业园区内,地址在华蓥市华龙街道柏木山村车心湾,为个体经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81MA64FUU22A), 该养殖场配套建有粪污贮存池(水泡粪)、沼气池、沼液储存池和干粪堆码场等环保设施,设施运行正常。信访人反映的水池位于华龙街道柏木山村山上油樟现代林业园区内,园区内共有储存池15口,其中3口储存沼液(即信访者所提到的粪便水),养殖业主利用污水泵将沼液水提灌至3口储存池内,后续用于油樟灌溉。规划建设沼液储存池时,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已对该环评文件进行专家评审,满足水气土等各项污染防治的控制要求。现场核实发现3口沼液储存池与养猪场间均有山相隔,距离最近居民户约1千米,同时未发现沼液储存池周围没有被污染的痕迹。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华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波 责任单位:华蓥市农业农村局、华龙街道 责 任 人:华蓥市农业农村局王丽,华龙街道办事处彭柏华 处理情况: 2024年3月19日,华蓥市农业农村局与华龙街道工作人员调查询问了华龙街道柏木山村干部2名,该养殖场自2020年9月修建以来,均未收到群众到村上反映养殖场排便水流到水池里的问题;调查询问了柏木山村群众代表2名,也未发现养殖场排便水流到水池问题;经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华蓥市信访局、华蓥市农业农村局、华龙街道办事处、华龙街道柏木山村等相关单位查询核实,2020年9月以来,相关单位均未收到反映华龙街道柏木山村养殖场排便水流到水池里的来信、来访、网上信访、12345热线等信访问题。 同时,现场要求养殖业主一是加强常态化巡查,确保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二是持续坚持合理利用沼液灌溉油樟,防止过量使用沼液而影响周边环境;三是做好周围群众相关解释工作。        否        无
19        SD20LD0317GA23        广安区        广安市天一广场小区3栋业主反映楼上有水流下来,烟头、瓜果等垃圾也往下丢,严重影响生活,曾多次向社区、12345和物业反映,一直没得到解决。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3月19日,由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亮带队,组织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立即到现场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正泰天一广场位于广安区建安北路316号,2015年建成交付,共有582户,2023年11月广安铭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接该小区物业服务。 1.关于“楼上有水流下来”问题。 通过对该栋楼住户进行走访,均表示未见“楼上有水流下来”。现场查看时,未发现此类情况,社区和物业调查推测为室内下水道流水产生的声音。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关于“烟头、瓜果等垃圾往下丢”问题。 经查,发现3栋楼下有少量烟头、瓜果等垃圾。调阅物业公司《报事报修登记表》,2024年3月8日一业主反映楼上有丢烟头、瓜果等垃圾,当地办事处和物业进行了调解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3.关于“曾多次向社区、12345和物业反映,一直没得到解决”问题。 经查,当地办事处和物业近期接到过有相关投诉,并及时进行了处理。物业公司于今年2月15日和3月11日开展了两次上门宣传。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亮 责任单位: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勇、广福街道党工委书记李艳辉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关于“楼上有水流下来”问题。 广安区责成属地办事处和物业公司与业主进行沟通,对相关情况进行解释。 (二)关于“烟头、瓜果等垃圾往下丢”问题。 广安区责成属地办事处和物业公司,加强宣传,通过上门宣传等方式,讲明高空抛物的危害,组织人员加强该类问题的巡查检查。 (三)关于“曾多次向社区、12345和物业反映,一直没得到解决”问题。 广安区责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司法局等单位,按照《广安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街道物业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指导街道做好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对居民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做到投诉有回复,问题有解决,同时加强宣传,引导业主遵守社会公序良知,养成良好风气。        否        无
20        SD20LD0317GA24        广安区        广安市加德小区附近吾悦广场(生态火锅)旁,广发集团工地通宵施工,噪音大,影响居民休息,无夜间施工证,曾多次拨打12345都未解决,同时,加德天街ktv、摊贩噪音大。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一) 关于“广发集团工地通宵施工,噪声大,影响居民休息,无夜间施工证,曾多次拨打12345都未解决”问题。经查,广安市加德小区附近吾悦广场(生态火锅)旁,广发集团工地为“广发·四月天”项目工地,该项目位于广安区金安大道三段与皂角路交叉路口,毗邻加德小区,建设单位为广安金熙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23年11月底开工建设,目前进行地基基础施工,因施工需要存在夜间施工行为,共办理了9次《夜间建筑施工许可证》。批准17个夜间施工,出现过3次夜间施工未办理《夜间建筑施工许可证》。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加德天街KTV、摊贩噪音大”的问题。 2024年3月19日,广安区副区长罗诚组织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广安区综合执法局、广安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广安区中桥街道办事处等相关人员到现场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1.关于“加德天街商业中心夜市一条街,夜市声音大,KTV营业到半夜4点左右,影响居民休息。”问题 。 经查,4楼KTV偶尔有超时营业的现象,夜市一条街部分夜市经营时,部分消费人员处于酒后情绪较为亢奋的状态,交流、娱乐动静较大,且该夜市商户均为露天大棚经营,隔音设施效果差,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关于“曾多次给物业、110打电话,都未得到实际解决”问题。 经走访询问加德金融广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及辖区派出所,均表示接到附近群众举报或报警,物业及公安派出所均派出人员或警力到达现场对当事人员进行了制止、教育、劝导,在相关人员撤离后,有恢复原状的情况,举报问题属实。        (一)关于“广发集团工地通宵施工,噪声大,影响居民休息,无夜间施工证,曾多次拨打12345都未解决”问题 责任领导: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石元斌 责任部门: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李春桃、蒋小云、谭泽忠、徐光华 处理和整改情况: 该项目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7日、2024年3月12日对施工单位进行了3次约谈并责令其采取整改措施,并对该项目2024年1月15日夜间违规施工的行为,作出了行政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落实专人加强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规施工行为。该项目目前已合理安排工序,调整施工计划,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作业。截至目前,该项目未再发生夜间施工行为。下一步将持续强化该项目的夜间施工作业巡查管控,从严夜间施工许可,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降噪措施,避免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适时商请广安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夜间施工边界噪声进行监测。 (二)关于“加德天街KTV、摊贩噪音大”的问题。 责任领导:广安区人民政府提名副区长罗诚; 责任单位: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广安区综合执法局、广安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中桥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党副局长王玲波、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冯锐、广安区综合执法局局长李建川、广安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周叶林、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徐迎宾、中桥街道办事处主任肖华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关于“加德天街商业中心夜市一条街,夜市声音大,KTV营业到半夜4点左右,影响居民休息。”问题 ①联合现场整治。责成物业加强对夜市的巡查监管,要求“潮派空间”ktv完善场所隔音设施,4月5日前整改完成,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秩序; ②强化宣传。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网格员、物管人员、民辅警等人员,深入广场商户宣传,提高广场商户素质,提升噪声整治氛围; ③限时营业。督促业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限时营业制度,在营业期间需注意音量,不得打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派出所、物业加强对广场的常态化巡查。 ④联合约谈。3月20日上午,广安区公安分局、文广旅局、生态环境局相关领导及人员对“潮派空间 ”KTV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⑤日常监测。3月20日起,由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广旅局、中桥派出所等部门组织人员、携带专业设备对该区域噪音分贝进行实时监测,直至该区域整改完成为止。 2.关于“曾多次给物业、110打电话,都未得到实际解决”的问题。 ①严格落实巡查制度,重点时段加强对周边商户的巡查、劝导和监督。 ②派出所在重点时段加强对广场周边的巡逻防控及显警,及时发现、制止噪声扰民现象。 ③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管,督促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        无        无
21        SD20LD0317GA25        广安经开区        广安市枣山街道路鲲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沥青,生产时气味很大,气味呛人、刺鼻,影响身体健康,希望到现场查看核实。        是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8日,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组织了枣山园区建设环保局、产业发展局、广安经开区公安分局、枣山街道开展了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广安路鲲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MA62B3P31M),地址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枣山镇大沟村3组。该企业建成1条沥青混合料搅拌生产线,2016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广枣环审批〔2016〕3号),2017年12月17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条水稳拌合生产线,2020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广区环审〔2020〕7号),2022年1月13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条碎石生产线,2022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广市环审批〔2022〕6号),未投产。2020年8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按环评建设了粉尘、废气、噪声等污染治理设施,2023年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大气污染物排放和噪声排放等进行了4次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经查,企业存在沥青料下料口集气罩负压风量过小,沥青烟气收集效果差,无组织排放;3个沥青罐后端有敞口,预热烟气无组织排放;2个重油罐预热烟气无收集管道等问题。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蒲靖、王骜宇 责任单位: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建设环保局、产业发展局、枣山街道 责任人: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建设环保局局长王伟平,产业发展局局长杨建军,枣山街道办事处主任蔡云龙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广安经开区管委会督促企业于2024年3月31日前,增加沥青料下料口负压风量,密闭3个沥青罐后端敞口,增加2个重油罐预热烟气收集管道接入环保处理设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二)2024年3月19日,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管委会委托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气进行了检测。 (三)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服务指导,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体检,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开展夜间排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周边群众的宣传引导,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无        无
22        SD20LD0317GA26        广安区        加德天街商业中心夜市一条街,夜市声音大,ktv营业到半夜4点左右,影响居民休息。曾多次给物业、110打电话,都未得到实际解决,希望引起重视,得到解决。        否        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4年3月19日,广安区副区长罗诚组织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广安区综合执法局、广安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广安区中桥街道办事处等相关人员到现场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一)关于“加德天街商业中心夜市一条街,夜市声音大,KTV营业到半夜4点左右,影响居民休息”问题 。 经查,4楼KTV偶尔有超时营业的现象,夜市一条街部分夜市经营时,部分消费人员处于酒后情绪较为亢奋的状态,交流、娱乐动静较大,且该夜市商户均为露天大棚经营,隔音设施效果差,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曾多次给物业、110打电话,都未得到实际解决”问题。 经走访询问加德金融广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及辖区派出所,均表示接到附近群众举报或报警,物业及公安派出所均派出人员或警力到达现场对当事人员进行了制止、教育、劝导,在相关人员撤离后,有恢复原状的情况,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发表于 2024-3-26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思,哈哈

发表于 2024-3-27 08: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天前锋空气好了不少哦,都没有硫化氢的味道了,能不能多驻扎一些时日
韩信(匿名发布)
韩信(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4-7 16:17
排个版会死啊
阿珂(匿名发布)
阿珂(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4-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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