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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宜宾卖菜大姐无证开采耳店被罚款22万,非要罚她个倾家荡产吗?[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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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8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庙堂之高不知民间疾苦,江湖路远只知腰包鼓鼓。

不得不说,当下很多身处庙堂之上的人,似乎忘了初心,忘了自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面对供养他们的人民群众,但凡发现一点小错,就恨不得将杀威棒高高举起,不把他们打得皮开肉绽,绝不罢手。


近日,一件发生在四川省宜宾市的事,让人如鲠在喉,不得不说。


宜宾市叙州区的李大姐原是一名卖菜的小贩。起早贪黑挣不了几个钱,为了改变现状,2023年3月,她关了菜摊,东拼西借筹集了10多万,租了个小门店,改行采耳。


网上“鼓吹”的信息显示,凡是开采耳店的人都获利颇丰。有“甘肃大姐开采耳店,年盈利180万”的新闻,也有“45岁大姐开美容院,利用一次采耳,狂赚260万”的报道。


人挪活树挪死,若真的这么挣钱,生意不顺或者失业的老铁们可以试着开个采耳店,也能日进斗金。


问题是,新闻里的年赚百万,总是不适合现实中的你我。李大姐自然也不例外。大风新闻报道,李大姐的采耳店开了两个星期收入2000元,除去员工提成等,她仅获利了500元。半个月500,照此推算,一个月的收入也不过千元而已。恐怕都比不了她摆摊卖菜挣的多。



钱挣得少不说,让李大姐更加忧心的是,采耳店开业半个月后,她就被当地卫健委罚款了。原因是她的店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处理结果是,没收2000元的违法所得,再罚款11万元。后来,李大姐拿不出这11万的罚款,于是又被追收了11万滞纳金,合起来共计22万元。


说实话,若不是看到李大姐遭遇的新闻,我还真不知道掏耳朵这样的小事竟然还需要许可,不然就是非法行医。我经常自己给自己掏耳朵,看来早已涉嫌违法而不知道。


李大姐因非法行医,被重罚后,尽管罚款未交,但她的店是开不下去了。10多万元的投入就这样打了水漂。但这还不是李大姐最困顿的时候,令她陷入困顿的是,因为交不起罚款和滞纳金,近日被当地卫健委告上了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关于这个事,目前法院还没有判决。但新闻报道出来后,已在网上引发了轩然大波。很多人把李大姐被罚款一事称为是又一起天价罚款。


采耳、按摩、拔罐、刮痧这一类中医养生项目究竟需不需要办证,涉及到专业问题最好由专业的人士解答,我就不多展开说了。


但我想说的是,就李大姐这么一个采耳店,因为营收了2000元获利500元,且是初犯,又没有造成什么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就被罚款22万元,这事合理不合理?


我认为极不合理!这明显就是小错大惩。


或许当地卫健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全可以支撑他们天价罚款的理由。问题是像李大姐这样一个每天为了生计奔波的最底层百姓,是否能够承担得起如此数目的天价罚款?这样的罚款又对宜宾的民生环境、法治环境、政治生态乃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到底是有利还有有弊呢?


我一直认为,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但执行法律时,我们更应该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到个体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而不是机械的去执行。


据报道,李大姐早年离异,目前独自带着上高中的儿子生活。孤儿寡母,在这个做什么都难的当下,他们本来就活得艰难。一旦再对她进行强制执行,某些部门的腰包是鼓起来了,但这种倾家荡产式的罚款,极可能会让李大姐的生活从此陷入绝境,那个逼上什么山的话我都不说了。


特别要指出的是,李大姐的违法行为,与那个卖出生证明的医院仅被罚款10万元相比,与3.15曝光的梅菜扣肉仅被罚款49680元相比,是李大姐对社会危害大,还是那些恶贯满盈、罪行累累的货色造成的社会危害大?


既然卖出生证明的医院才被罚款10万元,既然3.15曝光的梅菜扣肉才被罚款49680元,那为什么宜宾相关部门要对一个为谋生给人掏耳朵的大姐下如此狠手,就要罚她个倾家荡产,逼上绝路?


最后,我问一句,为什么有司在面对有关系有势力的人犯错后,总能够网开一面,轻拿轻放,而在面对普通群众的时候,却总是将杀威棒高高举起。这种选择性执法,让人不寒而栗!这种选择性执法,也必然成为法治艰难前行的拦路虎和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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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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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8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区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针对网友关注的“宜宾市运康堂健康管理中心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被处罚”一案发布了情况通报,我局已向区人民法院撤回强制执行申请。我局同时已对该案启动内部复查,下一步,将根据复查情况作出妥善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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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28 18: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选择性执法,严重罚大于过,欺负软柿子,太没人性了!

 楼主| 发表于 2024-3-29 13: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无底线的事,决不允许在宜宾发生!

 楼主| 发表于 2024-3-30 19: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电视台总台下属“央广网”今天介入进行了批评监督报道,基本大局已定了,很快会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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