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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4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8-04 11:28 来源: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石春来、陈熹、罗春林委员: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所提出的《关于及时制止、整治小区违章建筑的建议》(第24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你们提出的工作建议,并赓即结合当前整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多次专题研究,并详细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一、基本情况
违法建设行为扰乱城市规划建设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成为城市管理中最突出、最复杂的矛盾之一,不仅影响广安的市容市貌,更严重影响城乡发展环境、社会稳定以及房屋安全。近几年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对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一直在持续抓、坚持做,但由于机构改革和规划执法权的多次调整,出现了一些监管缺位、执法宽松等问题,导致主城区违法建设之风愈演愈烈,体量越来越大。经初步摸排核实,广安主城区(不含城北片区)违法建设计9897户、537023.91㎡,其中,防漏雨棚占比49.3%、屋顶违建占比31%、转换层违建占比1.5%、结构梁违建占比8%,侵占公共绿地占比4.2%,其他违建占比6%。
2021年7月,市委市政府将“小区私搭乱建”问题,纳入全市集中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内容之一。据此,全市城管执法系统闻令而动、尽锐出战,迅速开展“小区私搭乱建”突出问题整治。两年来,全市共拆除违建2719户、118084㎡,引导自拆违建671处、制止新增2212户、暂缓办理产权1108户,发放违建整改通知书1500余份,整治工作收到一定成效,但震慑效应尚未显现,成片违建、抱团违建现象依然存在,还有较多发出了《违建整改通知书》,进入了法律程序的违建,如九唐城、中广悦府、承平盛世(四期)还尚未拆除,消除违建存量依然任重道远。
二、工作措施
在开展“小区私搭乱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我局始终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以影响公共安全、侵占公共空间、损害群众利益等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为重点”的要求,紧紧围绕“遏新增、减存量”工作目标,着力源头管控,突出分类处置,强化宣传引导,切实让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一)狠抓源头管控。一是落实小区物业企业责任。主动作为,创新担当,动员广福、中桥、万盛、经开区、枣山、协兴49个社区与212个物业管理小区签订了《广安市主城区物业服务企业预防遏制业主违法搭建行为承诺书》,织密源头防控屏障,出台《关于加强小区物业服务监管执法推进违法建设源头治理的通知》,从源头堵住漏洞。二是压实执法大队监管责任。全面落实“街长制”和城管队员进社区举措,压紧压实执法大队责任,切实把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整治责任统一起来,划定重点区域(小区)、落实专人蹲点值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三是组建专职拆违行动小组。分别从5个直属大队(分局)抽调40名执法人员组成拆违控违行动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亲自带队指挥,切实构建起“露头就打,见违就拆”的全天候管控格局。
(二)突出分类处置。紧扣市政府“三个一批”(拆除一批,处罚一批、改造一批)的要求,把惠民利民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一是坚决拆除一批。对群众反应强烈,影响公共安全,损害公共利益,毁绿占绿建设私家花园的一律拆除。二是行政处罚一批。对无法拆除或拆除后影响楼栋整体安全和整体风貌的,经专业机构鉴定,按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方式进行处理。三是试点改造一批。对老旧小区楼顶防水层老化、破裂、起翘等存在严重漏水的楼栋,按照技术规范和标准实施楼顶改造。今年市财政将投资500万元,对市交通局、市住建局、重百大楼、原市司法局、老麻纺厂和立新景苑等六栋楼房进行楼顶坡屋面改造试点。
(三)强化宣传引导。一是创新宣传方式。一改以往拉横幅、贴通告、发传单的传统宣传方式,变“面上宣传”为“带案下访”,积极引导和鼓励违建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尤其是动员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党政机关带头自拆。二是借用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群众监督的作用,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违法建设案件查处进展,公开曝光重大典型违法建设案件,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违法建设整治的良好氛围。三是公开拆违信息。及时在微信公众号和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整治行动情况,公开违建拆除信息,形成治违控违的高压态势,让群众了解违建的管控政策,引导广大市民依法建设。
三、存在问题
一是震慑效应尚未释放。因违法建设查处程序复杂,所需时间较长,从调查取证到发出《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短则数月,多则整年,在短期内无法取得成效,导致大多数违建者抱着你查你的,我建我的,对违法建设整治宣传、引导置若罔闻,有的屡拆屡建,查后再建,有的抱团违法,阻扰执法,暴力抗法,严重降低了执法效能。
二是示范作用尚未彰显。在开展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初期,我局就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共同拟制并印发了《关于严明违法建设等城市突出问题综合整治行动“七个必须”“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的通知》,由于涉及行业广、人数多、处置难等诸多原因,公职人员示范效应不明显,导致较多市民跟风违建。
三是部门合力尚未形成。单打独斗多、联合行动少,协作配合不力,没有形成联动合力,遇到突发事件,规划、住建、公安、辖区政府等不在现场,造成政策宣讲、违建认定、场面把控、应急处突等效果差,从而严重制约了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成效。
四是拆除经费尚未保障。从摸底数据来看,本次市本级(城南片区)有违法建设53.7万平方米,且涉及较多高层建筑,施工难度大、风险高。拆除侵占公共绿地、公共空间的违法建设后,场地的平整、绿化的恢复将耗费大量资金,虽多次申请均因财政紧张而夭折。
四、下步打算
就违建治理工作,你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下一步,我局将结合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大执法整治力度,推动相关立法,促进违法建设整治有规模、出实效。
(一)强担当,提高违建整治效率。一是围绕“热点”抓整治。责成广安区综合执法局组建工作专班,切实加大对岩头片区九唐城、澜湖郡、紫云府等11个住宅小区违法建设的整治力度,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彻底消除违建者等待、观望、徘徊的侥幸心理。二是围绕“震慑”抓整治。将中广悦府、承平盛世(四期)等小区(楼盘)作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的“突破口”,对私自侵占公共绿地建设私家花园进行强制拆除,形成震慑力,让违建者真正感受到市委市政府整治违法建设行为的决心。三是围绕“带动”抓整治。加大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参与违法建设的整治力度,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对不按要求自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市纪委监委“七个必须”“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抄报纪检监察机关,由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人员依纪依规予以处理。
(二)推立法,形成整治高压态势。一是加快启动立法工作。我局将积极启动违法建设治理立法工作,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力争纳入立法计划,及时出台《广安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增强违建治理的可操作性,为查处违法建设提供法律支撑。同时,恳请你们积极发出政协委员声音、大力呼吁推动违法建设整治方面立法进程。二是积极争取省厅支持。在开展违建专项整治过程中,我局曾多次向市政府和市司法局提出简化违法建设行政强制程序,压缩强制拆违整治时间问题,但均未答复。鉴于此,我局将就简化违法建设执法程序事宜再次请示省厅。三是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暂停办理所有涉及违法建设的相关业务,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力争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
(三)重协同,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建立健全符合当前实际的行政执法与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建、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及水电气等部门单位的违法建设整治协调衔接机制。一是推进规划与执法衔接机制。持续研究前期审批、中期监管、后期执法衔接机制,使其更具操作性,确保规划执法更加便利,更加符合当前工作实际和现状,切实提高违法建设整治效率。二是继续完善要素部门协作机制。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公布了《关于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由水电气等要素部门负责违法建设整治停水、电、气的配合工作,落实违法建设整治有措施、有手段,震慑违法建设当事人,形成多方面整治合力。三是探索建立违建整治公安保障机制。探索推进“城管+公安”机制,城管公安联勤联动,有效快捷严厉打击治违拆违过程中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保障违法建设执法行动、拆除行动依法进行。
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牵涉广、矛盾大、困难多,我们将扬拼搏之气,立必胜之志,上下一心、攻坚克难、整体联动、众志成城,坚决打赢违建治理歼灭战。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你们的关心和支持,并请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再次感谢你们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和帮助。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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