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广安区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查,澜湖郡小区部分业主在二楼平台搭建了玻璃阳光房。我局针对这种情况进行了综合整治,对相关违建业主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违建业主及时进行整改。若违建业主拒不进行整改,我局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置。并且已安排专人加大对该小区的巡查,及时处理相关违法建设。
以后若遇城市管理领域有关问题,欢迎您拨打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热线:0826—2888773 ,我们将竭诚服务,严格履职。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广安市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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