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江县环保局存在政务不诚信的问题
尊敬的刘志强局长,从前段时间你们的回复看,妄图推脱责任的内容是缺乏法和理的依据,是没有底气的!你无非就是咬着法院判决,说那是经济纠纷,言下之意与环保局没有关系,所以奉劝我要实事求是,找法院去执行公司才是正道。任何不知内情的人,都会觉得你们说的是那么回事。
你自以为这样就可以洗白自己的乱作为,把环保局应尽的,要全部监管转让资金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这样的想法要么是你太聪明,要么就是百姓太愚昧。我可是曾经因为两次相信环保局,才落到今天这地步的,这次再相信的话,就真的该变畜生了。
第一次相信,是环保局2016年制定的要对污水处理厂的全部转让资金进行监管。认为环保局作为一个政府的授权部门,一个特许经营的监管和实施机构,其公信力是无容质疑的。于是我们没有任何担心监管政策不会落实,积极配合环保局不阻工,不上访,让接盘的公司顺利进场施工,让烂尾项目如期完工。哪知你刘志强局长现在说:你们并没有对转让资进行全部监管,因为需要接受监管的公司,根本不愿把钱全部转入监管帐户,你就犯不着去全部监管。呵呵,听起来好像又有点道理。
第二次是2017年1月,相信了你和罗建军说的,要我去和公司打一场官司,确认一下与公司的结算依据,避免环保局直接支付转让资金存在的法律风险。在我非愿意的情况下,还是选择配合你们去走了司法程序,殊不知,最后这个法院判决没有帮助我收到钱,反成了你刘局长推卸责任,用“经济纠纷”、“涉法涉诉”来狡辩的理由了!好在当年你环保局在县长信箱有过公开答复,可以作证你们说过的话。
虽然这段时间在论坛的发帖被卡掉不少,但是揭发控告,举报你的乱作为一直会在路上!
下面还是把环保局2016年关于监管内容的文件,环保局在县长信箱的答复张贴出来,有图才有真相!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跑一个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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