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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回应近期学生欺凌问题:构成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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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9 22:19
看学校风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9 22:20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9 22:20
校园欺凌好多学校都不当成一回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9 22:20
法律法规太繁琐了,漏洞百出又严软弱无力,没有震慑力,古代一人犯法诛灭九族。犯法的少得很,现在贪官污吏够多了。一人犯法他们儿女不能用,不讲政治不行啊!比如,对结婚夫妻之间,谁提离婚,就惩治谁,或者杀之,世上哪有那么多离婚的,对后代也有利,社会更和谐。你说是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9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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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9 22:22
别狗屁了,什么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如直接说成,专门保护犯法的未成年人,更通俗易懂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9 22:23
参考老外做法,儿子犯罪,父母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9 22:23
未成年的犯罪与成人犯罪应该同罪严惩!!!才是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职责,哪有那么多理由,未成年犯罪了绝不容许未成年的理由,然而未成年的受害者却反而没受法律的保护!这叫维护一个国家法律的尊严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9 22:25
法治进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9 22:25
伤害人类生命安全的人和动物都应打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9 22:25
可惜,法工委并不是特别强势的部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9 22:26
说得凶不积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9 22:26
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9 22:28
就是过太宽松了法律该对欺凌者稍加重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9 22:28
必须落实到实际,不要说些没用的话。未成年人行凶更应该严惩不贷,这么小都这么恶毒,长大不就是一颗毒瘤吗?治人伤残的看情节严重与否定罪,治人死亡的枪毙,不然能治的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9 22:29
必须追究刑事责任!早该如此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9 22:29
这些都是空谈,请问邯郸处理结果,还是教育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9 22:29
违法成本的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9 22:31
至少判无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9 22:33
必须废除不满十八周岁的犯罪人不适用死刑的陈旧规定。必须向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打响第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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