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执法局不作为、狗贩子死恢复燃。
于2024年3月11日对位于资中县水南镇**村的当事居民房进行检查,现场发现1只金毛犬和7只中华田园犬幼犬分别关在2个狗笼中,未发现非法收狗现象。屋主表示:金毛犬是朋友寄养,幼犬是自养,已改行从事肉羊养殖。这个狗贩子(1)狗贩子说金毛寄养,执法部门应当,当面喊狗贩子给寄养主人打电话证实,狗狗贩子说什么相关部门就相信?(2)7只中华田园犬幼犬分别关在收狗笼?几只大中华田园犬关在狭小的鸡笼子里面,怎么活动?几只幼犬也关在狭小的鸡笼里?(3)这个狗贩子2021年5月8日,因违法贩卖没有经过免疫的冷冻狗肉,已经行政处罚!相关部门这次有没有调查收狗支付记录?(4)2024年2月28日下午,发现狗贩子从他家,用二轮摩托车,摩托车车上一边邦一个铁狗笼,大狗、小狗都有,违法贩卖狗,相关部门可以去调监控!已监控为证!(5)发现半个月就改行,幼犬自己养,其他的大狗关在狭小的鸡笼看家护院?狗贩子说什么 ?你们就相信什么?相关部门不履行职责还是在包庇〖内江市资中县万担路59号资中县发碧大米加工厂附近,资中义军犬养殖场环境恶劣、臭味熏天。污染环境、污染空气。犬只扰民。养殖场养大型犬只,已经禁养大型犬。农业农村局没有上报市场监管局,取缔养狗营业执照 〗希望相关部门由村上、网格员、社区经常巡查,监督到位!
经资中县球溪镇人民政府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3月13日110接到报警后,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到了现场,该养狗户户主名叫王**,共养殖110只狗。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上报了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作出了处理要求:“对该养殖户的狗进行数量清点,进行免疫接种狂犬疫苗”。3月14日下午县农业农村局执法队到现场对该养殖户进行了告知:“由球溪农业服务中心对该养殖户的狗进行免疫,对110只狗编号,一狗一号,进行狂犬疫苗注射,填写免疫档案,注射疫苗时拍摄影像资料。3月18日资中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由资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杨**任组长,正在立案调查。各个部门谎话连篇!清点犬只只数有110只狗有编号,一狗一号,进行狂犬疫苗,填写免疫档案,注射疫苗是摄影像资料!农业农村局亲自说的,发现时当天狗贩子就运到广东!
各个部门们:回复一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4年3月19日在麻辣社区反映农业局不作为和狗贩子死灰复燃的问题已收悉。经资中县农业农村局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狗未纳入《国家畜禽遗传目录》,无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管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条第一项“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动物检疫监管工作,主要是负责动物产地检疫、运输环节监督检查。在未掌握被举报人违法证据的前提下,农业执法人员无权提出更多要求,更无权查看被举报人手机及支付记录。 3.执法人员检查时,7只中华田园犬幼犬关在狗笼,而非收狗笼,幼犬有一定的活动空间。目前,法律法规未对狗的饲养空间做出明确规定,执法人员只能对被举报人做出提醒,要求为狗提供舒适的活动空间。 4.资中县农业农村局从未对被举报人做出行政处罚,暂未掌握被举报人涉农相关违法行为。 5.资中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办案机构为资中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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