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向您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经核实,“长江流域禁渔期”为每年的3月-6月,一人一杆垂钓必须在禁渔期后,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群众在禁渔期钓鱼、网鱼等的不文明行为的劝导和提醒力度;目前社区街道已组织工作人员每日不定时进行巡逻,同时社区巡护人员将加强巡查力度和次数。若您对以上回复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2503129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旌东街道办事处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由于无联系方式,我们无法与您进行沟通,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向您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一、关于“旌阳区管辖的旌湖边禁渔期有人钓鱼”的问题,我局于2024年4月22下午6点收到此件。按照《德阳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局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于2024年4月23日上午组织执法人员对旌湖沿线开展了禁渔期渔政巡查及禁渔宣传,确实发现旌湖边有部分垂钓人员,你反映的情况属实。执法人员立即对其进行禁渔宣传教育,告知禁渔期间所从事的垂钓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希望严格遵守禁渔制度,不听劝告将受到何种处罚,游钓人员在听取劝告后收杆离开。
二、为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国家规定了禁渔期、禁渔区制度,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我省天然水域的禁渔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同时,第三十五条规定,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从事游钓和水禽放养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三、今后,我们将加大禁渔宣传力度,严格渔政执法,特别是旌湖沿线进行常态化执法巡查。一是利用旌阳融媒体等平台加大《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让群众理解支持并参与到禁渔工作中。二是在全区范围内重点区域张贴禁渔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三是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联动,对重点区域进行联合巡查,采取教育劝导与严厉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手软。
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2535350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德阳市旌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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