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腾的小区 因为业主丢失电瓶车、摩托车之故,昨天下午,泰和尚渡小区,一锅熬制了很久的粥,终于“沸腾”了。在小区内的空地上,一群丢了车的业主和一些同情者,举着横幅,一位业主用扩音器读着横幅上的内容:“泰合恒丰物业,还我摩托车,还我电瓶车,扫黑除恶,清除黑物管!”,“贼娃子!还我摩托车,还我电瓶车”。一会儿,业主聚集,小区内出现了从未有过的“沸腾”。 其实这种“沸腾”,大家都不希望看到,大家都不需要,政府不需要,社会不需要,物管不需要,业主更不需要;因为政府需要保一方平安,社会需要稳定,物管需要赚钱养家糊口,业主需要安静休息,消除一周忙碌工作带来的疲劳。 既然这样的“沸腾”大家都不需要,那就要设法“止沸”,为此,街道社区有人出面,派出所也有人出面。不过,领导们所进行的努力,都是“扬汤止沸”,解决的是临时问题。 笔者倒是有一个“釜底抽薪”的解决办法——在小区内把业委会成立起来。 泰和尚渡小区今天出现的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切都是没有业委会的存在,才熬成了现在这锅“粥”。第一,十年来,为了成立业委会,业主们曾自发地做过三次努力,不知什么原因,结果都失败了,部分业主心中有怨气。第二,由于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物管的有些作为令业主非常失望。比如:1,过高地收取业主在地下车库的停车费。2,对各楼栋电梯的修复管理不及时不到位。3,对部分漏水房屋的维护处理不到位。4,对小区内部分座椅修补不及时。5,对小区内公共部分的出租收益,开支不公开不透明。6,冒用业委会的名义动用维修基金。7,违规处理业主的车辆(性质待定)。8,个别物管工作人员态度生硬、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品质低劣。9,违规私自在车库出口处设置障碍物。10,多次出现入室盗窃,物管都漠不关心。第三,没有业委会的存在,业主没有诉说积怨的地方,哪怕是一件小事也可酿出大事。第四,没有业委会的监督物管就可任意作为。如果有业委会的存在,今天的“沸腾”也许就不会发生。 任何时候,权利都应该受到制约。有了物管,就必须要有业委会来制约物管的权利,让物管合理合法地赚钱,让物管合理合法地管理小区。一个小区,业主入住十几年了,还没有成立业委会,是极不正常的现象。 为了小区长治久安,扬汤止沸不入釜底抽薪——及时把业委会成立起来。 202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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