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论坛中“南充环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可能比较有社会责任感”的帖文,我司已收悉,针对反馈内容,现回复如下:
您在帖子中提及交纳450.34元水费,经核查,您缴纳的欠费所属日期为2015年4月至2024年4月,所欠水量:137吨,金额:407.39元、违约金:43.04元。
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用户应当依法按照《供用水合同》约定交纳水费,逾期不缴纳的,供水企业可按照合同约定追究用户的违约责任。您可能确未与我司签订《供用水合同》,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未签订《供用水合同》的用户,城市供水企业不得供水。但我司为履行社会责任,并未以您未签合同为由而停水。
关于未签订《供用水合同》是否可以收取违约金的问题,我市法院已有多起生效判决,法院以供用水双方形成事实供用水合同为由,判决用水方承担水费及违约金。
为有效避免因逾期缴费产生违约金,建议您每月按时缴纳水费或者预存水费。同时,可在顺庆区有和平西路24号二楼服务大厅开通短信,以便及时了解用水相关信息。
我司水费线上缴费方式如下:微信“生活服务”;二、中国电信翼支付APP;南充环境集团APP;微信公众号“南环快讯”。
此外,您也可选择到我司线下营业厅网点进行缴费。目前,顺庆区有和平西路营业厅、解放街营业厅、延安路营业厅和潆溪营业厅。
感谢您对我司供水工作的支持!如您还有其他用水问题咨询,欢迎拨打我司供水服务热线0817-2256789,或到和平西路24号二楼服务大厅进行咨询。
南充环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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