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金龙豪府3栋1单元2楼现在正以《金龙会所》为名经营,当然我不针对2楼的业主,虽然我不知道住房转商用违规与否,但都与我无直接关系,但是因2楼开立休闲会所,对我及3栋一单元甚至整个小区的业主都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影响如下:一,金龙豪府为纯住宅小区,因3栋1单元2楼业主经营性质,造成有许多不是本小区相关人员进出小区,加大小区安全风险;二,小区电梯因3栋1单元2楼业主所经营的休闲会所的客户长期且高频使用无端加大电梯运营费用、降低使用寿命需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损害了本小区所有业主的利益。
时间经过:
我在此前因小区3栋1单元2楼经营所带来的风险及影响已向金龙豪物业口头及书面表达,我要求金龙豪府物业启用3栋1单元电梯业主卡来维护自身及相关业主的权益,但遭到了金龙豪府物业的明确拒绝,故我采取拒交物业费的手段向金龙豪府物业抗议。后至2024年4月23日我在我家门口看到了我拒交物业费的催交通知书,通知内容明确我如果我如果未在2024年5月5日前交齐物业费将对我采取加收滞纳金的惩戒措施。
问政:
一问,我已交2022年物业管理费,但2023年的物业管理费我应不应该交?金龙豪府物业再未解决我及相关业主的合理诉求的情况下,采取加收滞纳金的方式作为催收手段是否合理?二问,我通过何种手段才能维护我及相关业主的合理权益。
无论如何我都会在催交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但是作为社会底层的小卡拉米还是期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做出具体回应,最后感谢社会,感谢党,感谢政府教育我如何成为一个社会人!
@西充县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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