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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我儿子为何“自愿跳楼”?![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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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7 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儿子为何“自愿跳楼”?!
四川省富顺县福善镇九年义务学校学生石宏铭“10.17”跳楼学校的态度令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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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石建平,四川省富顺县富善镇九年制学校初三·二班的学生石宏铭的父亲。
2023年10月17日早上上课时,我儿子石宏铭因玩手机遭到班主任老师扇耳光揪耳朵和罚站,导致孩子想不通跳楼致伤,住进富顺县人民医院,我们闻讯后,去学校了解和交涉,校方竟慌称:孩子是“自愿跳楼”的,言下之意,责任全在孩子身上与学校无涉。
不幸的事情发生后,校方推三阻四,竭力推卸责任,作为石宏铭家长的我们非常不满意。我们聘请了律师前来富顺县,进行了调查了解,并走访了中共富顺县委宣传部和教育体育局、福山镇政府,经过对石宏铭“10.17”跳楼事件的调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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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了当时的事件发生的经过,我儿子石宏铭14岁,就读富顺县福善镇九年制学校初三·二班。10月17号早上,上第一节化学课时,孩子玩手机,被班主任老师秦朗发现了,他一进教室后,来到我儿子石宏铭面前,二话没说,上来就是一耳光,并收了他的手机,接着揪着石宏铭的耳朵,拧出出了教室,当时班上有好几个同学都看到了这一情景,也听到了打孩子耳光的声音。石宏铭被拉到办公室后,一直罚站了很长时间。期间老师又打了他的头,孩子中途只上了两节课,老师简单粗暴的行为,给孩子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想不过,结果第四节课的时候,石宏铭就从初三·二班2楼教室的走廊上跳下去了,造成身体多处骨折。我们来到学校实地察看了现场,从二楼教室跳下去,距离地面大约10来米高,旁边装有监控器可查证。孩子跳楼受伤住院后,10月29号,我们家长到学校交涉,要求学校先期支付住院医疗费,把孩子的伤治疗了。找了学校3次以上,校方一分钱都不出。我打过市长热线,给政府反映了这个情况,孩子跳楼毕竟是在学校里,住院费用昂贵,我们是农民,负担不起,希望学校能承担一部分,先把孩子治疗好,以后如果孩子没问题,就不追究什么责任了。学校还打了电话要求我们取消市长热线。校长和班主任老师来医院两次看过孩子,医院第一次诊断是脑出血,肺挫伤,胸腔内有出血,肋骨骨折,手臂断了,尾椎骨第五节以下全部骨折,两边肱骨粉碎性骨折,全身十几处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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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宏铭:
上个星期二(17日)早上读书的时候,我玩手机,班主任从教室后门看到了,打了我并揪着我到办公室去,打我让我面对墙壁站好点,我没想通,就跳下楼去,住进医院ICU后,班主任老师秦朗看了我一下,陈校长也看了我。
石仕林(祖父):
那天我接到学校秦老师电话说,我孙子坠楼了,来到学校后看到孙子躺在地上不能动,打了120电话后把孩子送到县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29日傍晚,律师来到富顺县人民医院骨科病区,看望所谓“自愿跳楼”受伤住院的县富善镇九年义务学校初三·二班学生石宏铭。躺在病床上的石宏铭一想起10月17日那天早课发生的噩梦般的事情,这位14岁少年至今心有余悸......作证的富顺县福善镇九年义务学校初三·二班学生:王浩、李昊宇、陈宇航、唐林、雷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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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教体局办公室主任张振华称:
  17日上午第一节化学课石宏铭玩手机,被巡视的班主任秦朗发现了,将学生带到办公室进行思想教育并没收了手机。同时电话联系了家长,征得其母亲同意手机代为保管。第二节课和第三节课石宏铭是上了课的,但是并不认真听讲,在教室里低头或睡觉,该生平时上课也是如此。期间也不与同学交流,第二节课与第三节课间,均往楼下张望,他的教室在二楼,第三节课在走廊阳台张望后,告诉同学唐林,他有办法让班主任把手机还给他,然后回到座位静坐,该生座位位于最后排后门处。第四节课物理老师从前门刚进教室准备上课,他就从后门跑到阳台翻上阳台,随即跳楼。学校随即联系了派出所,并同时将事件报告了教体局督导室,报告了属地政府,派出所没有立案,但对整个事情进行了调查了解,也有笔录,你们从家长处了解到的情况是有出入的。并不存在班主任体罚学生在办公室站两节课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随时报120、报家长、相关的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120赶到现场进行了救治,我们的处置还是规范的。所有学生伤害事件,必须报派出所,如果说教师打了学生、体罚了学生,就已经立案了,从反馈的情况看,是学生想通过跳楼的方式,倒逼老师还他的手机,而对手机管理这块,有明确的规定。学生上课期间,禁止将手机带入学校和课堂的。如果带入学校,应交由班上老师代为管理。如果需要与家长联系,须到办公室来在老师的监督下,使用手机。这也是我们国家规定的。我们乡村学校有不少留守少年儿童,交流沟通少,这些学生隔代教育,爷爷奶奶外婆很可能只管他的吃,而他的生活习惯,玩手机管不了。该生在这个事件中采取极端行为,可能受手机影响很大。他要想办法从老师手中拿回手机,就采取极端行为,加上该生处于青春叛逆期,初二至高一,十四、五岁是学生处于青春叛逆期,往往做出的一些事情是不计后果的。如果确实老师有问题,学校该承担的责任不回避。你该承担的什么责任,你就承担,没有什么值得掩盖和回避的。第二对教师德师风上出现的问题处置,我们也出台了相关规定的。如果在属实的情况下,我们也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置。从派出所和学校了解的情况,也就是学生采取的突发的极端个人行为。如果自身造成的伤害,原则上由自身家庭承担医疗费用。学校不可能支付的,每一笔经费是要审查的。最后保险可以理赔,据了解目前治疗费用已花了2万多,医院会诊还没出来,需要多少钱,不清楚,学校跟进的不够。
   不管孩子有何错,作为学校的班主任老师秦朗打石宏铭的耳光,并揪的他耳朵拉到办公室的过程,班上5个同学出具了见证书,这是抹煞不掉的事实。作为家长的我还分别对作证的学生,做了家访和笔录,被访学生还按了手印,证据确凿。校方有意隐瞒班主任老师打罚学生的事实,不言而喻旨在逃避推卸责任,我们还曾到当地派出所要求调查此事件,派出所至今未做出回应和也没有给学生石宏铭做任何调查笔录,其不作为也是事实。学校给出的学生是倒逼老师还手机而“自愿跳楼”的结论,荒谬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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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学生石宏铭被老师打后跳楼事件,过去半年有余,根据法医对其伤势愈后的鉴定,特向孩子所在学校提出以下经济补偿要求,却遭到校方拒绝。
残疾赔偿金:司法鉴定意见书一个9级伤残,一个10级伤残。赔偿系数21%,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227元,0.21*45227*20=189953.4元。后续治疗费:司法鉴定意见书载明12000元。护理费:司法鉴定意见书载明90天,每天120元。营养费:司法鉴定意见书载明90天,每天30元。伤残鉴定费2600元(有票据)。
希望有关部门和好心人支持我。谢谢!


                           石建平 电话15328359876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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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0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留言反映“我儿子为何自愿跳楼?!四川省富顺县福善镇九年义务学校学生石某某‘10.17’跳楼学校的态度令人心寒!”的问题已收悉。现由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办理答复如下:
该事件发生后,福善镇派出所、县公安局进行了调查,排除刑事。经查阅监控和走访调查,班主任教师系按规定且与学生母亲充分沟通后收缴了学生手机,不存在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县教育体育局、福善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多次与您沟通并达成一致,由学校先期垫付学生医疗费,学生出院后再依法处理相关费用问题。建议您依法依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电话:0813-8220016
感谢您的留言!
                 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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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7 20: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件为何当地教体局与相关部门不管呢?难道天高皇帝远吗?

发表于 2024-6-23 08: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受害者的父亲,我看到了教体局的讲述与回复,我认为他们这样的知识分子说话是毫无人性和良知。第一点根据你们的讲述公安局与派出所进行了调查,排除了刑事案件,那么我想问问为什么有那么多学生都看到班主任老师体罚学生呢!班主任老师发现学生的时候,处理该事情时是否带有一定的情绪和歧视这些成绩不怎么好的学生呢?第二点我想问问你们领导,县教育局与当地镇府和相关单位是你们多次与受害者家属沟通由你们学校垫付医药费吗?我想请问你们拿得出证据能证明是你们主动协商的吗?而且所有医药费都是由你们学校垫付的吗?我作为受害者的家属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我们自己垫付了一部分医疗费之后多次找校方沟通垫付医疗费任无任何结果,后来经过市长热线投诉反映,和律师记者朋友的参与下校方才出了一部分医疗费,我想问问教体局你们这样回复广大网友公平公正何在良心何在?第三?我想问问教体局与各位领导,事发到现在 7 个月过去了你们相关部门解决事情的态度在哪里?我们多次与你们协商解决,你们反而百般的推托和拖延。中国是一个法制社会,你们是有文化懂法律政府人员这样的做法和说法是否正确?我问完了,恳请各位领导和各大网友的监督,同时也感谢所有关心和支持的网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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