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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我儿子为何“自愿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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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7 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儿子为何“自愿跳楼”?!
四川省富顺县福善镇九年义务学校学生石宏铭“10.17”跳楼学校的态度令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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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石建平,四川省富顺县富善镇九年制学校初三·二班的学生石宏铭的父亲。
2023年10月17日早上上课时,我儿子石宏铭因玩手机遭到班主任老师扇耳光揪耳朵和罚站,导致孩子想不通跳楼致伤,住进富顺县人民医院,我们闻讯后,去学校了解和交涉,校方竟慌称:孩子是“自愿跳楼”的,言下之意,责任全在孩子身上与学校无涉。
不幸的事情发生后,校方推三阻四,竭力推卸责任,作为石宏铭家长的我们非常不满意。我们聘请了律师前来富顺县,进行了调查了解,并走访了中共富顺县委宣传部和教育体育局、福山镇政府,经过对石宏铭“10.17”跳楼事件的调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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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了当时的事件发生的经过,我儿子石宏铭14岁,就读富顺县福善镇九年制学校初三·二班。10月17号早上,上第一节化学课时,孩子玩手机,被班主任老师秦朗发现了,他一进教室后,来到我儿子石宏铭面前,二话没说,上来就是一耳光,并收了他的手机,接着揪着石宏铭的耳朵,拧出出了教室,当时班上有好几个同学都看到了这一情景,也听到了打孩子耳光的声音。石宏铭被拉到办公室后,一直罚站了很长时间。期间老师又打了他的头,孩子中途只上了两节课,老师简单粗暴的行为,给孩子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想不过,结果第四节课的时候,石宏铭就从初三·二班2楼教室的走廊上跳下去了,造成身体多处骨折。我们来到学校实地察看了现场,从二楼教室跳下去,距离地面大约10来米高,旁边装有监控器可查证。孩子跳楼受伤住院后,10月29号,我们家长到学校交涉,要求学校先期支付住院医疗费,把孩子的伤治疗了。找了学校3次以上,校方一分钱都不出。我打过市长热线,给政府反映了这个情况,孩子跳楼毕竟是在学校里,住院费用昂贵,我们是农民,负担不起,希望学校能承担一部分,先把孩子治疗好,以后如果孩子没问题,就不追究什么责任了。学校还打了电话要求我们取消市长热线。校长和班主任老师来医院两次看过孩子,医院第一次诊断是脑出血,肺挫伤,胸腔内有出血,肋骨骨折,手臂断了,尾椎骨第五节以下全部骨折,两边肱骨粉碎性骨折,全身十几处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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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宏铭:
上个星期二(17日)早上读书的时候,我玩手机,班主任从教室后门看到了,打了我并揪着我到办公室去,打我让我面对墙壁站好点,我没想通,就跳下楼去,住进医院ICU后,班主任老师秦朗看了我一下,陈校长也看了我。
石仕林(祖父):
那天我接到学校秦老师电话说,我孙子坠楼了,来到学校后看到孙子躺在地上不能动,打了120电话后把孩子送到县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29日傍晚,律师来到富顺县人民医院骨科病区,看望所谓“自愿跳楼”受伤住院的县富善镇九年义务学校初三·二班学生石宏铭。躺在病床上的石宏铭一想起10月17日那天早课发生的噩梦般的事情,这位14岁少年至今心有余悸......作证的富顺县福善镇九年义务学校初三·二班学生:王浩、李昊宇、陈宇航、唐林、雷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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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教体局办公室主任张振华称:
  17日上午第一节化学课石宏铭玩手机,被巡视的班主任秦朗发现了,将学生带到办公室进行思想教育并没收了手机。同时电话联系了家长,征得其母亲同意手机代为保管。第二节课和第三节课石宏铭是上了课的,但是并不认真听讲,在教室里低头或睡觉,该生平时上课也是如此。期间也不与同学交流,第二节课与第三节课间,均往楼下张望,他的教室在二楼,第三节课在走廊阳台张望后,告诉同学唐林,他有办法让班主任把手机还给他,然后回到座位静坐,该生座位位于最后排后门处。第四节课物理老师从前门刚进教室准备上课,他就从后门跑到阳台翻上阳台,随即跳楼。学校随即联系了派出所,并同时将事件报告了教体局督导室,报告了属地政府,派出所没有立案,但对整个事情进行了调查了解,也有笔录,你们从家长处了解到的情况是有出入的。并不存在班主任体罚学生在办公室站两节课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随时报120、报家长、相关的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120赶到现场进行了救治,我们的处置还是规范的。所有学生伤害事件,必须报派出所,如果说教师打了学生、体罚了学生,就已经立案了,从反馈的情况看,是学生想通过跳楼的方式,倒逼老师还他的手机,而对手机管理这块,有明确的规定。学生上课期间,禁止将手机带入学校和课堂的。如果带入学校,应交由班上老师代为管理。如果需要与家长联系,须到办公室来在老师的监督下,使用手机。这也是我们国家规定的。我们乡村学校有不少留守少年儿童,交流沟通少,这些学生隔代教育,爷爷奶奶外婆很可能只管他的吃,而他的生活习惯,玩手机管不了。该生在这个事件中采取极端行为,可能受手机影响很大。他要想办法从老师手中拿回手机,就采取极端行为,加上该生处于青春叛逆期,初二至高一,十四、五岁是学生处于青春叛逆期,往往做出的一些事情是不计后果的。如果确实老师有问题,学校该承担的责任不回避。你该承担的什么责任,你就承担,没有什么值得掩盖和回避的。第二对教师德师风上出现的问题处置,我们也出台了相关规定的。如果在属实的情况下,我们也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置。从派出所和学校了解的情况,也就是学生采取的突发的极端个人行为。如果自身造成的伤害,原则上由自身家庭承担医疗费用。学校不可能支付的,每一笔经费是要审查的。最后保险可以理赔,据了解目前治疗费用已花了2万多,医院会诊还没出来,需要多少钱,不清楚,学校跟进的不够。
   不管孩子有何错,作为学校的班主任老师秦朗打石宏铭的耳光,并揪的他耳朵拉到办公室的过程,班上5个同学出具了见证书,这是抹煞不掉的事实。作为家长的我还分别对作证的学生,做了家访和笔录,被访学生还按了手印,证据确凿。校方有意隐瞒班主任老师打罚学生的事实,不言而喻旨在逃避推卸责任,我们还曾到当地派出所要求调查此事件,派出所至今未做出回应和也没有给学生石宏铭做任何调查笔录,其不作为也是事实。学校给出的学生是倒逼老师还手机而“自愿跳楼”的结论,荒谬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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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学生石宏铭被老师打后跳楼事件,过去半年有余,根据法医对其伤势愈后的鉴定,特向孩子所在学校提出以下经济补偿要求,却遭到校方拒绝。
残疾赔偿金:司法鉴定意见书一个9级伤残,一个10级伤残。赔偿系数21%,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227元,0.21*45227*20=189953.4元。后续治疗费:司法鉴定意见书载明12000元。护理费:司法鉴定意见书载明90天,每天120元。营养费:司法鉴定意见书载明90天,每天30元。伤残鉴定费2600元(有票据)。
希望有关部门和好心人支持我。谢谢!


                           石建平 电话15328359876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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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7 20: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件为何当地教体局与相关部门不管呢?难道天高皇帝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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