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星悦城业主,于2023年3月购房,合同上规定的交房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但是,营山县星悦城进行了两次延期交房,第一次从2023年8月31日延期至2023年12月底,第二次再次延期至2024年4月30日交房。
现向有关部门反馈如下情况,希望部门出面处理:
1.两次延期均说是因为疫情、雨污分流工程等原因,这个理由实在让人难以接受,至今星悦城仍未交房,却没有任何说法及赔偿,我们多次寻找星悦城售房部负责人王经理均未给出明确答复,一味的推诿塞责!
2.当时购房是在疫情结束后,疫情因素早就不存在。况且雨污分流项目与楼盘位置距离较远,并未对房屋建设造成影响。开发商用疫情等原因来搪塞我们业主,拒不赔偿延期费用,请问是什么理由?
3.现在家里生了小孩,急需用房,4月30日星悦城超出二次交房期限后,仍未交房且无说法。并在房屋未经验收的情况下,五一后售房部私自将房屋钥匙交给业主造成交房假象,如出现安全问题,责任谁来承担?
4.我所购楼层为3栋16楼,开发商无故将整个16楼定为验收层,且并未提前告知。经咨询营山住建局,房屋验收是对整个小区进行随机抽查(已掌握录音),并不是专门指定某一楼层,星悦城这一做法是属于违规。
5.相关法律规定,整个南充市不得向住户收取装修保证金,营山住建局2023年也已经明确回复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星悦城违规向业主收取2000元装修保证金,且要求业主提前预存一年物业费用,否则就不交房。
请有关部门责令星悦城尽快交房,并对延期交房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强烈要求立即对指定验收楼层16楼进行恢复(不要专门针对16楼验收),便于业主可以提前进行装修,并组织人员对整个小区房屋建设进行验收,保证住房安全!若开发商仍拒不处理,我们只能采取法律途径维护正当权益,或者向省、市一级进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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