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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14年前缴纳社保个人部分 好久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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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0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去年在统计14年前缴纳社保个人部分的情况,巴中部分单位去年就已经退了,通江好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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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3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论坛网友“铁佛肖家河2社”:
  您2024年5月10日在通江论坛发帖“关于14年前缴纳社保个人部分好久退,去年在统计14年前缴纳社保个人部分的情况,巴中部分单位去年就已经退了,通江好久退?”收悉。现就相关政策口径解释如下:
  我县于1996年5月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简称“老机保”),2014年10月,按照国务院决定正式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我县根据省、市、县关于“老机保”处理规定,即“全县原编制内的'老机保'参保缴费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由县财政局、县社保经办机构予以封存,待个人发生退休、调出县外、死亡等情形一次性清退”。2023年4月,省人社厅、财政厅要求采取“退、转、并”的原则和办法,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养老保险关系清理、转移、清退等各项工作。我县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财力上划管理单位,对县法院、检察院、环保局和县、乡医院等人员“老机保”试点期间个人累计缴存额作了退付,其余参保人员仍按照退休、调出县外、辞职、在职死亡等情形时,予以一次性清退。
  感谢您对通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通江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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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1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退还14年前社保,周边单位都退了,怎么通江没退,县人社局不作为?
 楼主| 发表于 2024-5-11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牛人 发表于 2024-5-11 09:21
强烈要求退还14年前社保,周边单位都退了,怎么通江没退,县人社局不作为?

只是问哈,    并没有文件说好久一定退  ,  么乱扣帽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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